聞聽凶信,做父母的如雷轟頂
11月28日(週日),吉林市田家炳高級中學(原吉林市鐵路中學)高二四班女生譚天慧在教學樓上自習,16時45分,同學打電話稱,1樓大門已鎖,讓她從窗戶跳出去。16時48分,監控錄像顯示,她推了推教學樓大門,發現出不去,轉身離開,但她沒有離開學校,而是神秘失蹤。
「16歲女生譚天慧死了,是被學校一名員工害死的。」所有人聽到這個消息無不義憤填膺。昨日10時45分,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通知譚天慧的父母,譚天慧確已死亡。在屍檢中心,譚天慧的屍體上身赤裸,腳被牛仔褲纏住。據知情人透露,11月30日21時許,嫌犯薛小林(音)向警方自首,在他的指認下,警方在地溝裡找到死者屍體。目前,薛小林已被刑拘。
事發學校加強了防範
「案子破了,凶手已到位,是學校的員工,先姦後殺。」昨日(12月1日)清晨,記者接到知情人打來的電話。
8時50分許,記者再次來到事發的田家炳高級中學,學校的伸縮門依舊緊鎖,偶爾有學生進出,在門衛室登記非常嚴格,不但簽姓名,還要求記手機號碼。
記者攔住一名高一女生,詢問她有沒有聽說譚天慧遇害一事,她表情驚恐,連連表示沒聽老師說,「要是出這事,我都想轉學了。」
一名高三女生的家長徘徊在校門口,準備給孩子送錢,也表示沒聽孩子說這事。
9時許,譚天慧的父親譚中全滿眼血絲、一臉疲倦地走出校門。「好幾天沒回家了,昨晚,校方安排我和天慧媽媽在校長辦公室住的,來了好多警察,還派了兩條警犬搜尋,但是還沒找到呢。」他的眼神又黯淡下來。
「警察有沒有告訴你最後的調查結果?」記者試探性地詢問,「沒有,昨晚警方又給我們錄了一遍筆錄,是吉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的民警,他們說今天可以幫我們把天慧的手機通話記錄調出來,那上面也許會有線索。」
一會,譚天慧的母親王春艷也從學校走出來,她也毫不知情,只是說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的民警讓她們夫婦去抽血樣。
據譚中全回憶,天慧從小就是一個愛學習的孩子,性格有些內向,很乖,沒有不良嗜好,從來都不用父母操心。「我姑娘很孝順,每次我和她媽過生日,她都提前想著,攢錢給我們買禮物。她很少上網,偶爾上網還給她媽打電話‘請示’,怕她媽生氣。」譚中全說,女兒身高1.78米,這麼好的身高優勢,她也不愛好體育,也不想當模特,「她是學理科的,只有一個願望,考入廈門大學。」
聞聽死訊家長崩潰了
10時45分,譚天慧父母互相攙扶、踉踉蹌蹌地從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走出來,「死了,孩子死了,被人殺了。」王春艷崩潰了,情緒失控、語無倫次,眼神空洞。譚中全不住抹眼淚,絕望地給親友打電話:「天慧死了,死了。」他似乎要釋放所有悲痛,大聲咆哮著,反覆地重複這句話。
王春艷一直沒哭,面無表情,卻讓人心裏發冷。「我早就預料到我女兒被害了,我剛到學校時就判斷出她根本就沒出教學樓,我當時建議警方搜搜暖氣地溝,他們說不可能藏那,但只有那能藏人啊。」王春艷喃喃地說。
「我以前就說,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我一定要最後見見我的女兒,我還想問問殺天慧的凶手,我姑娘怎麼惹你了,你為什麼非要置她於死地啊。」王春艷悲慟欲絕。
緩了半天,王春艷恢復了平靜,自己念叨:「11月28日中午,我給天慧配隱形眼鏡然後我們吃飯,她可高興了,進校門之前還回頭衝我笑,那笑容我一輩子也忘不了。」
「媽媽來看你了,你冷不冷啊」
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解剖屍體通知書寫明:「我局正在辦理的2010年11月30日譚天慧死亡案,需要確定死者譚天慧(女,16歲)的死亡原因,決定於2010年12月1日10時在吉林市公安局屍檢中心對其屍體進行解剖檢驗。」
據瞭解,譚天慧父母是吉林市樺皮廠鎮平安村的農民,均為38歲,靠種地為生,家裡條件一般,只有天慧一個女兒。
隨後,記者同譚天慧父母來到吉林市公安局屍檢中心,掀開白布,譚天慧的屍體露出來,臉上、腳上全都是血跡,身上多處瘀傷,上身赤裸,外衣蓋住胸部,牛仔褲緊緊地纏住腳。天慧的表情猙獰恐怖。父母見到女兒屍體後,一下子撲上去,大聲喊著:姑娘啊,你死得太慘了。」緊接著,天慧的母親王春艷開始不哭不鬧,靜靜地擦拭著女兒臉上的血,自言自語說:「媽媽來看你了,你冷不冷啊。」
家屬強行將她抱出去,接著10多名家屬也趕來,現場哭聲一片。
嫌犯系學校後勤人員
據瞭解,此案最初由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民主派出所處理,昌邑公安分局古局長簽字督辦此案,後由於案情重大,此案已經移交吉林市公安局刑警3中隊和刑警大隊重案中隊。
據知情人介紹,11月30日21時許,田家炳高級中學一名叫薛小林(音)的男子向警方自首,薛小林,35歲,是學校一名後勤人員,在學校工作已經七八年時間,他承認是他殺害了譚天慧,拽到廁所裡先姦後殺。當日22時許,在薛小林帶領下,警方在該校教學樓暖氣地溝中找到譚天慧的屍體。「我們已經把他列為重點嫌犯,準備12月1日早上去逮捕他,當晚他和家人商量後,主動自首了。」一民警說。
另據瞭解,薛小林的作案地點是在學校廁所,先姦後殺,然後把她放入學校的暖氣地溝裡。
校方有不可推卸責任
記者電話採訪了田家炳高級中學的李連忠校長,他表示,「我正在開會,對於此事不清楚,警方已經介入,你們去問公安局吧。」李校長強調,公安局在辦理這個案子時,並沒有通知學校,包括晚上到學校排查,也不用學校的工作人員跟著,所以大家都不清楚怎麼回事。「如果學生確實是在我們學校被工作人員殺害的,那我們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李校長最後說。
據吉林市明達偉業的張律師說,學生在學校期間發生的這起事件,學校有責任,而且有很大的責任,在管理上就有過錯,當天是週日,學校教學樓被佔用成考場,學校老師應該給住宿生找上自習的地方或者是妥善安排,存在漏洞。學生被學校員工殺害,刑事案件中,凶手承擔第一責任,包括民事賠償,如果凶手無錢,家屬可向學校提出賠償。
吉林市教育局安全處劉天水處長稱,「他11月30日晚上得知此事,怎麼處理學校還沒有最終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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