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9日),鄭州市文化路,一輛奧迪車撞倒一電動車男子後,又突然啟動,反覆碾軋電動車男子。
轎車把騎電動車男子撞倒
把人軋到車底
倒車後又軋
一輛急救車(左下角)就在現場
昨日中午12時12分04秒,一輛急救車出現在鄭州大學工學院家屬院門口,並拐向家屬院。
12時12分30秒,一男子騎電動車由東向西橫穿家屬院門口的斑馬線時,被一輛奧迪轎車撞倒。
汽車停下後,電動車男子剛開始腳撐地欲站住,但還沒站穩,電動車就倒了,他一屁股坐在地上。雙方正對峙,約3秒後,汽車突然啟動,電動車及男子被汽車推著向前滑行約4米。12時12分40秒,電動車男子一翻身被捲入車輪下,汽車停住。
奧迪車停19秒後,12時13分,突然倒退,晃悠著倒過男子的身體。
受傷男子在醫院
【目擊者稱】
肇事奧迪司機手足無措
昨日,目擊者曹某告訴記者,被撞者叫王和成,58歲,是鄭州大學工學院的水電工。
肇事車為一輛奧迪車,奧迪撞倒電動車後,司機欲下車,沒想到,車子啟動了,司機顯得驚慌失措。曹某說,奧迪車為自動擋,懷疑司機想下車但沒採取剎車措施。
記者反覆觀看視頻,發現奧迪車司機頭部偶爾鑽出車身。奧迪倒車後,司機從車內出來,打著電話,幾乎要跳起來。
昨晚8時30 分,王和成還在河南省職工醫院胸外科接受搶救,主管醫生潘某告訴記者,傷者多發性肋骨骨折,還沒度過危險期,病情比較嚴重。
據警方透露,奧迪車牌號為豫AZK167。
【爭議】
「撞傷不如撞死」?
9月7日上午,在江蘇省新沂市青年路良辰花苑小區,三歲半男童樂樂(化名)正在小區內玩耍,一輛寶馬X6突然倒車撞倒他,車後輪從樂樂上半身碾過,然後車又往前開再次碾軋樂樂,之後司機下車查看,空車往後倒退,前後輪又分別碾軋樂樂,導致其慘死。
對於這樣的悲劇,絕大多數網友認定司機是想「撞傷不如撞死」。
發生在鄭州街頭的這一起事故,圍觀市民也質疑司機「撞傷不如撞死」的想法。一位市民說,事故現場存在反覆碾軋行為。是司機慌亂失措,還是「撞傷不如撞死」觀念作祟故意為之?希望警方有個認定。
對於目前爭議較大的「撞傷不如撞死」觀念,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任成宇律師告訴記者,「撞傷不如撞死」是大家對法律的誤讀,這種觀念發展下去對社會危害很大。他說,如果抱「撞傷不如撞死」的心態加重事故危害,就是故意殺人罪,至少是交通肇事罪,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急救人員為啥不伸把手施救?
記者在查看視頻時,發現另一個與此事故相關的急救細節。12時13分06秒,進家屬院的急救車再次出現在視頻裡。
12時13分19秒,急救車開門,從司機位置下來一戴手錶的工作人員,向事故方向跑過去,到家屬院鐵門附近又返回車裡,拿了手機,撥了撥,獨自走向現場。其他急救人員打開車門等待。
12時14分28秒,一男性急救人員背著手在鏡頭前踱步,遠遠地看著圍觀的人群。約30 秒後返回車裡。 12時14分48秒,該戴手錶工作人員打著手機跑步返回車子,車門關上。
15分44秒,視頻結束。
持續3分半鐘的時間裏,未見急救人員對事故現場有任何急救行動。
環衛工人代某一直在事故附近掃地,他說,該急救車隨後拉走了家屬院的病人,等河南省職工醫院另一輛急救車趕到後,才將車禍中的當事人拉走。代某說,急救人員應該在第一時間果斷對傷者採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對此,河南省職工醫院急救科醫護人員余某解釋說,救護人員不知道車禍中有人受傷,即使知道,救護車上只有一個床位,也只能派另一輛車去拉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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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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