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廣西梧州六名法官遭潑硫酸,法院院長受重傷」的特大新聞,在新浪、中新、網易、搜狐等各大門戶網站被迅速刪除,只有在網頁快照裡才能看到。不 少網友表示:這就對了,不要去殺無辜的孩子,多殺幾個貪官。屏蔽這樣的新聞,是因為維權艱難的社會現實導致一邊倒的「磨刀霍霍向法官」的網路民意,當局擔 心發生連鎖反應。
「民不與官斗」的古訓,被黑暗的現實全面遮蔽。官官相護、踢皮球、截訪、被精神病、被黑監獄、被勞教,正當的司法救濟渠道成了騙局和陷阱,耗光了訪民的時 間、精力、錢財,維權之難,難於上青天。絕望的人們,面對不公不義、家破人亡、無處伸冤、無法申冤的慘像,仇恨的種子一旦發芽,就是衝天的怒火。
「秋菊打官司」,反映了文人對現實生活浪漫幼稚的幻想。何為一黨專政?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廳)黨委書記必須進省、市同級黨常委班子,從制度安排上就決定 了黨在國上、黨大於法,公安司法怎麼可能獨立得起來?貪官污吏各種紛繁複雜、狼狽為奸的利益纏繞,牽一髮而動全身,草民在龐大無比的國家機器面前,真的是 連個屁都不算。
別說個把人的冤屈,毒奶粉搞出數十萬「結石寶寶」,當局為打壓「結石寶寶」家庭合理合法的維權行動,竟羅織罪名,構陷毒奶粉結石患兒的父親、毒奶粉受害者 維權聯盟「結石寶寶之家」的發起人趙連海,以殺一儆百;6月9日,譚作人因參與四川地震災區調查,中共新仇舊恨一起算,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將他判刑5 年,支持譚作人的民眾在法庭外即與便衣發生衝突。
憤恨、壓抑等負面情緒是一個日積月累的過程。觸目所及,皆為司法黑暗和腐敗,草民一旦受到不公待遇,天下烏鴉一般黑,上哪兒討說法?政府、信訪、司法、公安穿的都是連襠褲,拖和踢,把你折騰個夠,再不行就直接勞教或羅織罪名構陷。
物不得其平則鳴。如果連「鳴」都要遭到打壓,只能於無聲處聽驚雷:首當其衝的就是代表權力的官員、警察、法官、城管,「民不畏死,何以死懼之?」結果對於雙方來說都無比慘烈。
1978年9月26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紹興知青蔣愛珍無端被領導誣蔑有「作風問題」,伸冤無果,越描越黑,激憤之下,槍殺3人(包括1名團級幹部)。 1979年10月20日《人民日報》發表《蔣愛珍為什麼殺人?》,轟動全國,蔣愛珍被兵團「土皇帝」害得殺人泄憤的悲慘遭遇引起國人的普遍同情,在當時反 左、反文革的政治背景下,蔣愛珍被輕判15年徒刑並獲得多次減刑。
2010年2月21日,身負13起命案、包括殺死殺傷多名警察和治安員的成瑞龍一審被判處死刑。成瑞龍曾言,他「痛恨警察,始於勞教中受過看守的電棍擊打」,這與白寶山因輕刑重判而產生報復社會、殺軍警泄憤的心理極為相似。
2008年7月1日在上海殺死6名、重傷4名警察的楊佳,被國人譽為「大俠」,通過褒揚、讚美楊佳來發泄對中共極權的憤怒。正當的維 權路徑被全部堵死,怎樣才能獲得公平和正義?楊佳的「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成為當年網路的流行語。
2009年10月14日,因土地糾紛、法院「量刑過重」,29歲的何勝凱衝進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30秒內砍死1人砍傷3人;18 日,何勝凱到法院指認案發現場時,激動地大喊:「他們都是貪官,他們殘害人民,(我)沒有辦法的!」(http://v.ku6.com/special /index_3760440.html) 何勝凱在遺書中表示自己是在模仿楊佳襲警。
2010年1月,因土地糾紛、連續上訪,山西臨縣村民馬繼文竟被判敲詐勒索政府獲刑3年!人類有史以來,第一次聽說有「敲詐勒索政府」的罪名!4月24 日,四川峨眉山村民因征地問題不惜以自焚維權,竟被警方認定是「襲警」;5月12日,上海兩名自焚未遂者被法院以「放火罪」論處。多麼神奇的土地,多麼 「喝血」的「盛世」!
如刺殺法院工作人員的何勝凱所言:「法官是社會正義和良知的最後一條底線,竟然如此腐爛、卑劣,不鏟除大亂之期不遠。」
6月1日,湖南永州郵政局零陵分局押鈔隊隊長、46歲的朱軍手持3把槍衝進湖南永州零陵區法院,打死3名法官身亡、打傷3名干警後,飲彈自盡。媒體和知情 人士普遍認為,因司法不公,錳礦糾紛及10歲的乾女兒被輪姦和強迫賣淫100多次無法得到公正解決,是朱軍大開殺戒的真正原因。
6月8日,陳宏生、廖鳳娟夫婦因經濟糾紛,向前來強制執行法院判決的廣西梧州法院、公安干警潑下硫酸,致使6名干警不同程度燒傷,長洲區法院院長廖克東、 執行局局長吳志斌傷勢嚴重,兩人都有一隻眼睛面臨失明的危險。可以想像,如果不是有重大冤屈,或是法院判決嚴重不公,陳宏生、廖鳳娟夫婦何至於要與權力機 關拚個魚死網破?
血,流得夠多了。獨裁體制是個逆淘汰體系,從彭德懷、胡耀邦這樣的廟堂之上,到地方法官的江湖之遠,官員越是公正不阿、為民請命,越是沒有好下場。 1994年陝西富平縣法官王亞光,因在一起簡單的行政訴訟案中,被指認違背審委會決議製作判決書,從此背上了 「抗上」的黑鍋;又因他進京「告狀」,免職、曠工扣發工資、公務員考評不稱職、待崗,被修理了12年不得翻身!
想奉勸那些不良法官的是,即便你們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踩在腳下,至少也該為自己和同行掂量、掂量,屁民感覺不到太陽般的公平和正義的光輝,但你最好 也別把事情做得太絕,不給別人一丁點希望和溫暖,別人就很可能「磨刀霍霍向法官」,讓你也品嚐一下黑暗和殘酷的滋味。
制定法律,不就是為了杜絕叢林社會的弱肉強食嗎?讓強者與弱者都能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平台上展開法律對話,即使法院判決不是每次都能得出正義的結果,但 蒙冤受屈者至少還應當有伸冤的渠道和信心。一些地方政府公然樹立「非法上訪一次拘留,二次勞教,三次判刑」的標語,把司法救濟的渠道全部堵死,其結果只會 催生出更多的楊佳和朱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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