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作海何故「感謝」黨和政府?
封建時代,皇帝老兒要取誰的性命,除了身首異處,也有溫柔一刀:或賜白綾或賜鴆酒,令你自行了斷。倒楣蛋明知命運無法逆轉,還得違心地高呼萬歲,以求最好不要株連九族。再如果,淫亂皇帝哪天寵幸了某個女子,無論內心多麼不情願被這個爺爺級的老頭糟蹋,皆因沐浴了聖上的雨露陽光,也要忙不迭聲「承恩」連連……別以為,這事發生在某部電視劇或歷史書裡;它就發生在眼前,發生在中國大陸。揀遠點的說,鄧玉嬌不願被當地土皇帝「寵幸」,就差點被湖北恩施的黨和政府以「故意殺人罪」要命,幸得全國人民聲援,方才化險為夷。
最近的例子是河南人趙作海,他因涉嫌殺人分屍,從1999年5月9日刑拘判死緩,蒙冤入獄11年整。其間,房屋倒塌,土地荒蕪,家庭破裂,妻子和四個孩子先後離他而去。剛進去的44天,用他自己的話說「我的命就像一顆草」,四五個人連續打了六天六夜,終於屈打成招,被迫九次承認「殺人分屍」。迄今,趙作海的頭上還留有指肚子大小的一塊傷疤,是用槍口砸下的。他曾被銬在板凳上,左邊一腳、右邊一腳,被惡警們當成活靶子來練武術,經常用擀麵杖擊打腦袋,將鞭炮置於頭頂炸響,致使其聽力長期受損。每日只給半個饅頭吊命,餓得昏昏沉沉。毒打到後來,警察要趙作海怎麼說他就怎麼說,甚至有警察威脅道:「如果再不招,就把你從車上踢下去開槍打死,說成是逃跑被打死的,那個時候,你到了閻王爺那兒也說不清楚了」。
蒼天有眼,被判死緩的趙作海命不該絕:上月30日,所謂被他殺害的趙振裳突然回鄉治病,驚天冤案才得以平反。但是,11年前井下發現的那具被砍去頭顱的殘屍究竟是誰,仍說不清楚。當年,由於凶器沒有找到、殘屍DNA檢測也無定論,趙作海案情成疑,辦案人也很猶豫;卻被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政法委一錘定音。於是,當地檢察院違心起訴、法院有意指定無執業資格的實習生擔當辯護人,終於錯判了趙作海。客觀上,也就放過了殺人拋屍的真正凶手。如今時過境遷,標的物安在哉?也許已經成為永遠破不了的無頭公案;趙作海之案冤中含冤,亡靈豈不悲乎?
在強大輿論壓力下,最近,當局賠了趙作海幾個錢,數字是當官的說了算。問責方面,只追究了幾個小嘍囉,製造冤假錯案的上級領導卻逍遙法外。更滑稽的是,官媒在有關趙重獲自由的報導中,說什麼趙作海深深鞠躬「感謝黨和政府」,特別要對監獄多年來的教育和照顧「表示感謝」。更有甚者,據說在監獄檢測罪犯心理活動的「晴雨表」 上,趙作海年年都是象徵快樂的紅色標誌,因為他覺得「監獄生活很好,不想再折騰了」……云云。
感謝黨和政府?!這說明一黨專政承襲了封建帝王的家天下傳統,老百姓是羔羊、政府官員也是為皇帝老兒辦事的奴才。因此,一切冤假錯案的源頭就在廟堂之上。總書記號召「不折騰 」!趙作海屈打成招就「不折騰」了,是否我們都該去冤枉坐牢才是以實際行動響應黨和政府的偉大號召呢?而且,大陸監獄是個「好地方」,即便你被錯判入獄了,那你的心情也是快樂無比的紅色……紅色、紅色,蒼蠅逐臭、豺狼嗜血,他們欣賞血色,就是偏愛屠殺和死亡,怎麼可能在乎幾多冤假錯案。諸位,可別以為趙作海只是個案,近幾年,還有佘祥林、孫萬剛等都被無辜判過死刑。至於已被執行了的,死無對證,無法統計了……因此,趙作海的冤案不是頭一個,也決非最後一個。
冤假錯案,並不緣於少數人的素質高低,而是由中共一黨專政的制度造成的必然,即,人治代替了法制。幾十年來,從反右到文革,歷史的教訓還少嗎?法律本該維持最後的公平,公檢法互相制約,才能避免濫用公權,但政法委書記儼然成了公檢法的太上皇,凌駕於同級公檢法之上,這就注定不能公平辦案。更嚴重的是,政法委書記常由掌管暴力的公安局長兼任,檢察院和法院形同虛設,大陸同胞實際是生活在警察淫威之下,何來人權可言?所謂趙作海「感謝黨和政府」,不過是官媒死要面子、代替文盲作秀罷了,或許就是趙作海被打怕了,至今心有餘悸。難怪當記者為其仗義執言時,趙作海竟作出強龍壓不住地頭蛇的姿勢,怯生生地問道:「你們走後,我該怎麼辦?!」看來,當地官媒諂媚不成,適得其反,暴露出公檢法的暗無天日。
近期,大陸連發屠童案,溫家寶承認社會存在著深層次的矛盾,最大的矛盾之一就是貧富懸殊,而公安部門開口閉口要用槍桿子對付,如用警車載運入托幼兒、端著衝鋒槍陪學生進校門,只差坦克上街了……恐怕,這不是什麼好辦法。須知,公安是職業殺手,凶手是業餘殺手,職業對業餘,自然佔上風;但業餘殺手的目的是報復社會,並無特定對象,令人防不勝防。若不解決深層次矛盾,就演算法西斯籠罩下的警察國家武裝到牙齒,也難以避免悲劇的再度發生。從福建南平屠童案以來,一個多月時間,大陸連續發生了五六起,5月19日海南再爆血案,可見以暴制暴是行不通的。
總之,強迫受害者歌頌冤假錯案,感謝黨和政府,堪比昔日皇帝有過之而無不及。見過不要臉的,從來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東西。
(本文有刪減)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關鍵字搜索:
-
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