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5月19日,趙紫陽前往天安門與絕食的學生談話,趙紫陽身後為溫家寶。
中共三次找趙紫陽談話
杜導正是趙紫陽的老部下,前任國家新聞出版署署長,後來成為頗有影響力的中共元老之一,主持了《炎黃春秋》雜誌,他是於2009年5月在美國出版了趙紫陽錄音回憶的主要推手之一。
杜導正透露六四事件後,中共三次找趙紫陽談話。
第一次,趙紫陽的老同事王任重等幾位中央要人奉命出面。王任重說,只要你能做出深刻檢查,可以保留政治局委員的職務。趙紫陽拒絕了。
第二次,中央幾位要人說,只要你表個態,做個檢查,可以保留中央委員的職務。趙紫陽又拒絕了。
第三次,聽說又要來人談話,且傳來有些國家級領導人要求立刻公審趙紫陽的消息。這期間趙紫陽召開了緊急家庭會議。趙紫陽對家人說,「六四」開槍,不管怎麼說,這在歷史上是不能容忍的。我在這個位置上不能同意。現在三次要求我做檢查,我的意思是決不後退。但是,這樣做我坐牢也是可能的,一定會牽連你們。你們要有這個思想準備。趙紫陽全家一致支持他的決定。
加重對趙的處罰
一九八九年六月十九日至二十一日中共召開了政治局擴大會議。即是中共元老會議,主批趙紫陽。對這個會議,趙紫陽又是怎麼回憶的呢?趙紫陽在錄音中是這樣說的:
一九八九年六月十九日至二十一日召開了政治局擴大會議,首先由李鵬代表四個常委作了定調子的報告,指責我犯了「分裂黨」和「支持動亂」的嚴重錯誤,建議撤銷我總書記、政治局委員、常委等職務,並說對我還要繼續審查。接著參加會的人紛紛發言,對我展開批判。
在會上發言語言最惡劣、充滿污蔑之詞並作人身攻擊的是李先念。
批判會開始時鄧未到場。陳雲也未到會,只作書面發言,兩句話,說我辜負了黨的期望,同意對我的組織處理。
王震的發言主要是說,鄧由於對耀邦處理輕了,保留了政治局委員,又舉行國葬,因而鼓勵了資產階級自由化。
批判發言的最後半天,是姚依林主持會議,看來根本沒有準備讓我發言(王任重、丁關根第一次來叫我作檢討,第二次來知道我不會作檢討,就動員我不要講話)。
會議快結束時,我提出要求發言,他看看表說:沒有時間了,如果你一定要講,只能講十分鐘。當時我很不高興,我說,開了幾天會,主要是解決我的問題,批判了我兩天,難道只能佔這點時間?我不管他是否同意,在會上宣讀了我事先準備好的發言稿,我看了看表,用了二十分鐘。
因為我的發言披露了事實真相、爭論的實質,對會議對我的指責進行了申辯,出乎參加會議的人的意料之外,一些人在聽我發言時,面部緊張,急躁不安。我發言一完,姚依林立即宣布散會。我當即離開會場。除我之外其他人沒有動。顯然他們事先打了招呼,對我的發言不滿意,對我的態度要有所表示。
第二天就復會了,對我的問題進行表決。他們拿出了一個稿子,這個稿子把我的一切職務都撤銷了。原來李鵬的報告以及一些人的發言中,都說要撤銷我的總書記、 常委、政治局委員,保留中央委員,但這次拿出的稿子,卻把中央委員也撤銷了。這顯然是那一天我發言以後,他們留下來議論,因為我態度不好,臨時決定加重了處分。但我發言時鄧小平、陳雲不在場,所以估計他們又報告了鄧和陳。
原來李鵬的報告以及大家的發言,對我的處理還保留中央委員,而現在拿出的草案就統統撤掉了,沒有說明原來的報告為什麼現在變了,這是極不正常的。我本來想在表決時發表一個聲明:「因為我申辯而加重對我的處分,就是我們黨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開了一個公然踐踏《黨章》的惡劣先例」。後來一想,許多老人那天都到了,如鄧小平、聶帥等等,我發一個聲明,會更刺激他們,話到嘴邊又忍住了。但在表決決議稿時我不僅沒投贊成票,而且舉手投了反對票。同時聲明說:對撤銷我的職務,沒有意見,但對兩頂帽子不同意、不接受。我聲明後,在場的人,包括鄧以及主持會議的李鵬,都沒有作聲,大概他們也早有精神準備。
這次政治局會議表決對我組織處理違反《黨章》黨規的事,還不止這些。
鄧說:不管是不是政治局委員都有表決權
趙紫陽在他的錄音中是這樣講到的。首先這次政治局擴大會議,是經過什麼程序決定的?政治局事先並沒有召開會議討論,常委會沒有我和胡啟立參加也是不合法的。那天王任重到我家裡說過,最近政治局沒有開過會議。所以這次政治局擴大會議是怎麼定的,誰定的,這本身就是一個問題。
《黨章》明確規定,政治局會議是由總書記主持,對我還沒有經過合法程序撤銷職務,就剝奪我主持政治局會議的資格,而由李鵬主持,這也是不合法的。
尤其滑稽的是,在表決時鄧小平竟然說,到會的人,不管是不是政治局成員,都有權參加表決。這一次開的是政治局擴大會議,列席參加會議的人可以聽可以講,怎麼可以參加表決呢?大概是為了壯大聲勢吧!當時李先念說,這是李鵬給大家的權利(因為李鵬是會議主持人),這完全是以勢壓人,哪裡還管什麼《黨章》黨規?長期受「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影響的一些老人,當然不會把這當作一回事。
中央全會上的醜劇
接著在趙紫陽的錄音中說到:六月二十三到二十四日召開中央全會,來通過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對我所作的政治和組織結論。會議通知了我,我出席了一次小組會 (我被分配在華北小組),在小組會上聽取了幾位同志對我的批評,我也簡單表了一個態。我說感謝大家對我的幫助,我對我的問題有個發言稿(我把在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發言,略作了一些改動,作為會上的發言)已交全會秘書處。我希望把我的書面發言印發給到會的同志。
當時王忍之也在這個小組,他說中央已同意印發給全會。可是實際上會議將要結束的時候才印發,而且很快就收回去了。而以陳希同、李鐵映聯名批判我發言的發言,反倒在我的發言以前就印發了。於是出現了這樣一種怪事:到會的人先看到批判我發言的發言,我的發言直到會議將結束時才印發,而且馬上又收回,所以許多人恐怕沒有仔細看或者根本就沒有看到我的發言。
會上還印發了一個所謂「六四」背景材料,是以中辦名義發的,收集了國內外大量的材料,影射我是國內外反動力量要顛覆中國共產黨和打倒鄧小平的預謀者,並且完全無中生有地說,我身邊的工作人員與動亂的學生們裡應外合,通風報信,泄露戒嚴的軍事秘密。很明顯,發這樣一個背景材料,是要在全會上製造一種輿論,我確實是一個罪大惡極、十惡不赦的人,把我搞倒搞臭。
全會中有些發言,完全是文化大革命的那一套,顛倒黑白,無限上綱,斷章取義,充滿誣蔑不實之詞。用的也是文革的語言。我當時感到,如果這些文件不是印有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的字樣,人們真會以為是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東西。
按照《黨章》的規定,撤銷一位中央委員的職務,需要經過中央全會三分之二的人同意才能通過。當時的領導人顯然沒有這個把握。以無記名投票,可能得不到三分之二的多數。因此他們不敢用無記名投票的辦法,而是採用舉手錶決的方式。這很清楚,在當時那種氣氛、那種壓力下,公開舉手錶決,當然很多人就無法自由表達自己的意見。
在眾目睽睽之下,在攝影機鏡頭面前,有些人不贊成也不得不舉手,所以造成一致通過。但是需要指出,無論是總書記也好,還是政治局委員、常委也好,過去都是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出來的。他們的這種舉手錶決,是很不正常的。當時在那種氣氛下,在那種壓力下,而且已經對同我有牽連的人和事追查,這種情況下舉手錶決,人們能夠自由表達自己的意見嗎?
我對在學潮問題上堅持自己的主張,拒絕接受暴力鎮壓的決策,知道會有什麼後果,會受到什麼待遇,我是有充分思想準備的。我知道如果堅持自己的意見,只有下臺。對這個問題我是經過考慮了的。要想保住自己的位置不下臺,或者即使下臺也是一種體面的下臺,只有放棄自己的意見跟他們走;如果要堅持自己的意見那就要準備下臺。我反覆考慮,寧願下臺也不能跟他們走。我當時同老伴和家裡的幾個孩子都談過這些想法,要他們作這種準備。對於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我的那篇發言將引起什麼樣的後果,我也有精神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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