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李沛瑤
1996年2月2日,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李沛瑤在自己家中被人殺害。2月3日公安部副部長白景富在會上介紹說,罪犯是一位名叫張金龍的武警戰士,1994年12月入伍,1995年3月開始到李沛瑤住所值勤。張金龍入伍前就有多次偷盜行為,2月2日四時許,他利用值勤之機,潛入李家行竊,將李沛瑤驚醒,遭到李沛瑤嚴厲申斥和教育。張見事已敗露,速從李家廚房拿出兩把菜刀行凶。李沛瑤與之英勇搏鬥,並奪過菜刀自衛,但終被殺害。白景富特別指出:「這是一起沒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的案件,罪犯的作案動機是謀財害命。」
事過多年,人民政協報又發表《李沛瑤遇害以後》,重談舊調。我跟李沛瑤相熟,忘不掉他那張生動的笑臉,但案發後我卻發現這起案件迷霧重重:
一、張金龍既然負責李沛瑤住所的保衛工作,何時不能監守自盜,何必等李沛瑤在家時才下手?
二、既然將李驚醒,迅速出逃就是了,為何還要面對「李沛瑤嚴厲申斥和教育」?以副委員長的能力和口才,為何安撫不了一個小戰士?
三、張金龍20來歲,被選來給副委員長看家護院,自然身手不凡,他若想殺害一個63歲的老頭子,不過舉手之勞,何必再去廚房拿兩把菜刀?
四、要殺人,一把菜刀足矣,何苦拿來兩把?讓李沛瑤表演「空手奪刀」嗎?
五、兩個人的力量對比相去雲泥,李沛瑤居然從張手裡奪過一把菜刀,除非他是武林高手;但我知道他會跳舞,從未聽說他會武術。
六、既然是「謀財害命」,致人死命可矣,何必把對方捅成馬蜂窩(多少刀已經記不清了,依稀記得是20幾刀)?沒有深仇大恨,可能嗎?
七、既然殺人的目的是掩蓋自己,張金龍何必又投案自首?
八、既然是謀財害命,部長大人何必特別強調"沒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種種疑問表明,要麼張金龍有精神障礙,要麼整個案件的情節全是編造。但從張金龍被迅速處決來看,他精神正常。那麼真相究竟是什麼?
過了沒多久,我果然獲得了被掩蓋的真相。原來李沛瑤夫妻感情失和,長期分居,張金龍見他一個人很可憐,就把自己的妹妹從農村叫來給他做保姆。沒想到李沛瑤強姦了她,致其懷孕後又將其趕走。面對恥辱,張金龍只有兩種選擇:一是打掉牙齒往肚裡咽,含垢忍辱,繼續為委員長看家護院,見了委員長照樣笑臉迎送,打躬作揖;二是鋌而走險,以暴易暴,以鮮血澆滅胸中怒火。可惜性格暴烈的張金龍選擇了後者。也許他看《水滸》之類的舊小說太多,太羨慕那些殺人不眨眼的英雄好漢了吧?道德家會譴責說,張金龍為何不拿起法律的武器?其實,這是連道德家自己也不相信的鬼話。因為誰都知道,我們的法律雖然汗牛充棟,卻不過是權貴的妾婦,柔媚無骨,猥瑣下流。受命去懲辦弱者時,它雷霆萬鈞,無堅不摧;需要保護弱者時,它往往裝聾作啞,推而不動,乃至隱跡遁形。這些年來蒙冤受屈者數不勝數,小到普通百姓,大到國家主席;少則十年八年,多則幾十年不得昭雪。一位小戰士和一位農村小姑娘企圖以法律來對抗副委員長,無異於孤豚咋虎,勝負不卜而知。
可悲可嘆的是,對於中國的老百姓來說,雖然50年前就被宣布為國家的主人,但在權貴眼裡,他們始終是路邊的狗尾巴草,豬可以吃,羊可以啃,牛可以踩,狗可以尿;他們沒有自由,沒有尊嚴。姦污女秘書、機要員、女護士的惡習已久,姦污小保姆更是小菜一碟。農民一夜醒來,發現自己的土地已經被貪官們低價賣掉,只好到城市流浪;城市居民正在夢中,推土機已經來到自己門前。對於這些,因為沒有絲毫的反抗能力,人們只能默默地忍受;最激烈的反抗,也不過是把汽油淋在自己身上點燃。張金龍奮然一擊,僅如流星一閃,隨即便消失在茫茫太空。時光照樣流駛,街市依舊太平。
8年來,每當回憶起這件案子,我都感到不由自主的憤怒:為什麼在這個「太平世界」裡,大人物的面子比小人物的尊嚴更重要?大人物人面獸心,因惹火燒身而死後,還要把他的「獸心」挖空心思掩蓋起來,並精心為他整修出一張正人君子的面孔;小人物受盡屈辱,死後還要在他的身上潑滿污水。張金龍為報仇雪恥而行凶,主動以自己年輕的生命來償債,當局居然忍心污蔑他是小偷;李沛瑤因姦被殺,官府竟為他編造出一個與盜竊犯英勇搏鬥而犧牲的故事。最可憐的是張金龍的父母,女兒被糟蹋,兒子被槍斃,還要為兒子背上盜竊犯、殺人犯雙重罪名,從此只能在含垢忍辱中消磨殘年,不只何時才是盡頭;奇怪的是,8年之後仍有人往他們滴血的傷口上撒鹽。
李沛瑤被殺真相,在全國總工會機關盡人皆知,《李沛瑤遇害以後》的作者難道就不知道?
李沛瑤在畢節試驗區
(原題:大人物的面子與小人物的尊嚴——評《李沛瑤遇害以後》)
看中國註:李沛瑤是李濟深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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