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語文教學中有孔子所說的「哀莫大於心死,而人死亦次之。」
孔子原文是什麼意思暫不提,一位網友2008年用一個真實小故事來註釋其表面的意思:
我不認識她。她是我朋友的朋友。昨天晚上,我朋友告訴了我這件事,我去看了她的博客,悲哀把我籠罩。
她在2007年12月29日,從24樓跳下自殺。因為她那個出軌並要求離婚的丈夫,有了一個小三。
她31歲,丈夫28歲,結婚兩年。戀愛,可能是五年時間。小三23歲,是她丈夫公司的同事。
自殺往往是一時衝動,但是她不是。早在2007年10月,她已經決定了這條路,鎖了自己的博客,直到死前,才重新打開。
先是吃藥自殺,被救回來之後,又從24樓跳下去。
要絕望到什麼程度,才會這麼決絕,才會第二次,選擇這條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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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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