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2月21日美國紐約州雪城大學(SyracuseUniversity)的事務記錄訪問信息中心(TransactionalRecordsAccessClearinghouse,TRAC)的報告:在9月結束的2009財政年,美國聯邦起訴案件高達到近17萬起,比上一年約增長9%,主要是因為移民相關案件增加。
来源:根據TRAC的報告,這個增長主要是因為對移民案件的起訴比去年增加近16%。移民案件在2009財政年聯邦一級的所有重罪和輕罪起訴中,比例超過一半。移民專家分析,大部分的增長源於布希政府時期移民執法趨嚴和加快起訴。布希政府期間大大增加了邊境巡邏人員和檢察官的人數,還在美國一些地區的移民案件處理中,推行大規模認罪協議處理的簡化操作。
亞利桑那州巡邏邊境的警車(PhotobyDavidMcNew/GettyImages)
相對簡單的移民案件,已成為聯邦法律制度垂手可得的成果。如:入境事務處提出檢控,從開始到法院處理,是閃電般快速。而起訴白領的平均時間需要460天,且聯邦檢察官拒絕起訴的比例約佔一半。起訴毒品案件平均需要333天,而移民案件處理通常只要2天,其中97%的起訴被批准。
本月,美國上訴法院第九巡迴小組裁定,大規模訴狀過程違反聯邦規定中防止被告在被強迫的情況下認罪的規則。
華盛頓移民政策研究所(MigrationPolicyInstitute)副主席唐納德·科爾文(DonaldKerwin)對在歐巴馬政府下看到移民的刑事案件數量繼續增長感到驚訝,因為歐巴馬曾表示將在2010年推動全面移民改革方案。科爾文質疑,大量起訴移民是否是對聯邦資源的某種程度上的浪費。有更多監管和法律條目的移民制度可以使聯邦的重要資源運用到打擊毒品和武器走私等嚴重犯罪上。
移民研究中心(CenterforImmigrationStudies)主任麥克·克里科裡安(MarkKrikorian)則持相反看法,他認為:對移民起訴的比例較高,某種程度上體現出政府對執法的重視。說明政府明白法律的可信度表現在執法的堅定上,否則如同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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