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飾吏治的問題上,清代從最高統治者到一般社會輿論,普遍強調高官在倡廉肅貪中起著極為關鍵的作用。
順治帝欽定的《御製人臣儆心錄》中有這樣一段話:"大臣不廉,無以率下,則小臣必污。小臣不廉,無以治民,則風俗必壞。層累而下,誅求勿已,害必加於百姓,而患仍中於邦家。欲冀太平之理,不可得矣。"(喬立君主編:《官箴》,第227頁)
這話說得很明白:大臣如果貪贓枉法,小臣們必定上行下效,結果是損害了吏治;小臣們賄賂公行,必然敗壞社會風氣。老百姓固然深受其害,國家更是遺患無窮,天下也就難有太平之日了。
如果說這裡還只是一種概括性的描述,那康熙19年的一個上諭,就緊密聯繫當時的政治現實,具體而生動地反映了康熙皇帝對這個問題的思考和擔憂:
"大臣為小臣之表率,京官乃外吏之觀型。大法則小廉,源清則流潔,此從來不易之理。如大臣果能精白乃心,恪遵法紀,勤修職業,公而忘私,小臣自有所顧 畏,不敢妄行。在外督撫各官,自應慎守公令,潔己愛民。乃大臣等每自謂清正無私,粉飾空言,至其所行,往往營私作弊,有玷官方,深負委任之意。科道系耳目 之官,凡有弊端,自當據實參奏。且居處甚近,如此情弊,豈無見聞?乃瞻徇情面,緘默不言。即有條奏,多系繁文。言官職掌,殊為未盡。如從公糾舉,孰敢恣行 無忌?朕以為今日之弊,莫大於此。"(《康熙政要》,卷六)
大臣如果是清正廉潔的,小臣們也就會"有所顧畏,不敢妄行";中樞的京官們假如都能奉公守法,地方督撫也自然能"慎守公令,潔己愛民"。這就是高官們的 正面表率作用。但實際情況是,高官們口頭上信誓旦旦,"自謂清正無私",行動上則"往往營私作弊,有玷官方";而身負糾察之責的言官,又大都"瞻徇情 面",對官員們的貪瀆行為噤若寒蟬,不作一聲,使僅存的一點封建官僚體制內微弱的權力監督功能,也變得形同虛設。這就不能不造成嚴重的政治危機。康熙帝認 為"今日之弊,莫大於此"。實在是一語中的,絕非小題大作,更不是無病呻吟。
大臣乃倡廉肅貪的關鍵,這首先是因為他們身居要職,位高權重,他們如何居官任事,必定會對政治生活與社會風氣產生重大的影響。其次,大臣一旦身涉貪賄, 就從此失去了政治上的指揮權和發言權,再也無法堂堂正正地做人,理直氣壯地施政,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己不正焉能正人"的道理。"故欲治人者,必先治己。己 不能正,而責人之不正;己不能廉,而責人之不廉,未能效者也。"(徐世昌:《將吏法言》)更加重要的是,大臣的一舉一動,起著示範和表率作用,無形之中必 定會影響到整個吏治,所謂"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上者如果熱衷於以權謀私,貪瀆成性,下屬們自然變本加厲,愈演愈烈。"官爵愈大,統轄愈眾。一人受 賂,則千人骩法;千人弄法,則萬人助虐",最後甚至可以造成"亂天下"的嚴重結果。(覺羅烏爾通阿:《居官日省錄》)這種自上而下的擴散效應,後果是極為 嚴重的,"我取一也,下取百焉;我取十也,下取千焉。""我所取者一回,而旁人中飽,不計次數矣。"(同上書)一般來說,一個身居高位的巨貪,總會卵翼一 批爪牙;那些貪贓枉法之輩,也總要找一個執掌大權者作靠山,他們沆瀣一氣,上下呼應,把政治風氣搞得烏煙瘴氣。大家十分熟悉的清代最大的貪官和珅就是一個 典型的例子。"清乾隆四十二、三年以後,和珅尊寵用事,以聚斂自豐。是時督撫如國泰、王亶望、陳輝祖、福崧、伍拉納、浦霖輩,贓款動至數百萬之多,皆恃和 珅為奧援。用事二十餘年,康、雍、乾三朝之氣,盡斬喪於一人之手。"(徐世昌:《將吏法言》)
清代的官場上流傳一句諺語,叫做"莫用三爺,廢職亡家。"這裡所說的"三爺",其實是指三種人:"子為少爺,婿為姑爺,妻兄弟為舅爺。"這少爺、姑爺和 舅爺,"未必才無可用",但居高位者,絕不可對之倚為心腹,委以重任。原因很簡單,這些人"內有噓雲掩月之方,外有投鼠忌器之慮。威之所行,權輒附焉;權 之所附,威更熾焉。"一旦權力落入彼等之手,就不免狐假虎威,殘民以逞,"通賄賂,變是非","弊難枚舉"。(汪祖輝:《學治臆說》)如果對親屬任意放 縱,最終就不免落得個"廢職亡家"的結局。來自民間的這一官場諺語,實際是總結了一條十分重要的歷史經驗,那就是大臣們要做一個清正廉潔的好官,不僅要自 己潔身自好,嚴於律己,而且要嚴格要求和管理好自己的至愛親朋,不可任意讓他們逞威弄權,尤其不可一味任用至親,"一用子弟至親,百弊叢生。"(《居官警 語》,第71頁) 其實不僅是自己的親屬,只要居官者疏於警惕,忽於防範,就很容易受到各種心懷叵測者的矇蔽。因此有人說,"居官大戒,第一矇蔽。蓋上下內外,非矇蔽無以行 其姦欺也。矇蔽之在內者,有官親、家人;矇蔽之在外者,有猾書、蠹役。內外勾連,鬻情賣法,則為官者孤立無與,而坐聽聲名之敗裂,其亦危險矣哉!"(徐 棟、丁日昌:《牧令書輯要•治原》)
所有的貪官污吏,沒有一個不知道橫徵暴斂、肆意搜刮要冒極大的風險,付出沈重代價的。但是,他們還是"如蛾投火"般以身試法,甘冒不韙。其原因,當然是 鄙婪的貪念、對財富的強烈佔有慾的驅使,讓他們見利忘義、利令智昏。而在心理上,他們大都心存僥倖,以為貪贓受賄,只要做得機密,便能掩人耳目,不為人 知。有的官箴書對這種心理狀態進行了分析,指出:"人之愛身,必甚於受賄。而往往以賄易身,何也?大都以為行事密,人不知也。不知今日受賄,明日則喧傳闔 衙矣,再明日則喧傳闔城矣,再明日則喧傳道路矣。"(袁守定:《圖民錄》)為什麼此類事終究難逃天下人耳目呢?原因很簡單,"在公堂行一私,枉一法,瞞不 過吏胥;在私宅行一法,受一物,瞞不過僮僕。"(金庸齋:《居官必覽》)有的人十分迷信親信們對自己的忠誠,殊不知這種所謂的"忠誠"是完全靠不住的。一 旦事情將要敗露,"平日之所親信,所用以介事媒錢之人,皆吾仇對矣。身敗名裂,心勞日拙,君子悲之。"(袁守定:《圖民錄》)正因為如此,所以時人對身居 高位而"朘民之膏,吮民之血"的貪瀆之輩,提出了這樣一個樸素而深刻的警示:"官有王法,人有公論,豈能倖免?" (陳弘謀:《在官法戒錄》)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順治帝欽定的《御製人臣儆心錄》中有這樣一段話:"大臣不廉,無以率下,則小臣必污。小臣不廉,無以治民,則風俗必壞。層累而下,誅求勿已,害必加於百姓,而患仍中於邦家。欲冀太平之理,不可得矣。"(喬立君主編:《官箴》,第227頁)
這話說得很明白:大臣如果貪贓枉法,小臣們必定上行下效,結果是損害了吏治;小臣們賄賂公行,必然敗壞社會風氣。老百姓固然深受其害,國家更是遺患無窮,天下也就難有太平之日了。
如果說這裡還只是一種概括性的描述,那康熙19年的一個上諭,就緊密聯繫當時的政治現實,具體而生動地反映了康熙皇帝對這個問題的思考和擔憂:
"大臣為小臣之表率,京官乃外吏之觀型。大法則小廉,源清則流潔,此從來不易之理。如大臣果能精白乃心,恪遵法紀,勤修職業,公而忘私,小臣自有所顧 畏,不敢妄行。在外督撫各官,自應慎守公令,潔己愛民。乃大臣等每自謂清正無私,粉飾空言,至其所行,往往營私作弊,有玷官方,深負委任之意。科道系耳目 之官,凡有弊端,自當據實參奏。且居處甚近,如此情弊,豈無見聞?乃瞻徇情面,緘默不言。即有條奏,多系繁文。言官職掌,殊為未盡。如從公糾舉,孰敢恣行 無忌?朕以為今日之弊,莫大於此。"(《康熙政要》,卷六)
大臣如果是清正廉潔的,小臣們也就會"有所顧畏,不敢妄行";中樞的京官們假如都能奉公守法,地方督撫也自然能"慎守公令,潔己愛民"。這就是高官們的 正面表率作用。但實際情況是,高官們口頭上信誓旦旦,"自謂清正無私",行動上則"往往營私作弊,有玷官方";而身負糾察之責的言官,又大都"瞻徇情 面",對官員們的貪瀆行為噤若寒蟬,不作一聲,使僅存的一點封建官僚體制內微弱的權力監督功能,也變得形同虛設。這就不能不造成嚴重的政治危機。康熙帝認 為"今日之弊,莫大於此"。實在是一語中的,絕非小題大作,更不是無病呻吟。
大臣乃倡廉肅貪的關鍵,這首先是因為他們身居要職,位高權重,他們如何居官任事,必定會對政治生活與社會風氣產生重大的影響。其次,大臣一旦身涉貪賄, 就從此失去了政治上的指揮權和發言權,再也無法堂堂正正地做人,理直氣壯地施政,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己不正焉能正人"的道理。"故欲治人者,必先治己。己 不能正,而責人之不正;己不能廉,而責人之不廉,未能效者也。"(徐世昌:《將吏法言》)更加重要的是,大臣的一舉一動,起著示範和表率作用,無形之中必 定會影響到整個吏治,所謂"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上者如果熱衷於以權謀私,貪瀆成性,下屬們自然變本加厲,愈演愈烈。"官爵愈大,統轄愈眾。一人受 賂,則千人骩法;千人弄法,則萬人助虐",最後甚至可以造成"亂天下"的嚴重結果。(覺羅烏爾通阿:《居官日省錄》)這種自上而下的擴散效應,後果是極為 嚴重的,"我取一也,下取百焉;我取十也,下取千焉。""我所取者一回,而旁人中飽,不計次數矣。"(同上書)一般來說,一個身居高位的巨貪,總會卵翼一 批爪牙;那些貪贓枉法之輩,也總要找一個執掌大權者作靠山,他們沆瀣一氣,上下呼應,把政治風氣搞得烏煙瘴氣。大家十分熟悉的清代最大的貪官和珅就是一個 典型的例子。"清乾隆四十二、三年以後,和珅尊寵用事,以聚斂自豐。是時督撫如國泰、王亶望、陳輝祖、福崧、伍拉納、浦霖輩,贓款動至數百萬之多,皆恃和 珅為奧援。用事二十餘年,康、雍、乾三朝之氣,盡斬喪於一人之手。"(徐世昌:《將吏法言》)
清代的官場上流傳一句諺語,叫做"莫用三爺,廢職亡家。"這裡所說的"三爺",其實是指三種人:"子為少爺,婿為姑爺,妻兄弟為舅爺。"這少爺、姑爺和 舅爺,"未必才無可用",但居高位者,絕不可對之倚為心腹,委以重任。原因很簡單,這些人"內有噓雲掩月之方,外有投鼠忌器之慮。威之所行,權輒附焉;權 之所附,威更熾焉。"一旦權力落入彼等之手,就不免狐假虎威,殘民以逞,"通賄賂,變是非","弊難枚舉"。(汪祖輝:《學治臆說》)如果對親屬任意放 縱,最終就不免落得個"廢職亡家"的結局。來自民間的這一官場諺語,實際是總結了一條十分重要的歷史經驗,那就是大臣們要做一個清正廉潔的好官,不僅要自 己潔身自好,嚴於律己,而且要嚴格要求和管理好自己的至愛親朋,不可任意讓他們逞威弄權,尤其不可一味任用至親,"一用子弟至親,百弊叢生。"(《居官警 語》,第71頁) 其實不僅是自己的親屬,只要居官者疏於警惕,忽於防範,就很容易受到各種心懷叵測者的矇蔽。因此有人說,"居官大戒,第一矇蔽。蓋上下內外,非矇蔽無以行 其姦欺也。矇蔽之在內者,有官親、家人;矇蔽之在外者,有猾書、蠹役。內外勾連,鬻情賣法,則為官者孤立無與,而坐聽聲名之敗裂,其亦危險矣哉!"(徐 棟、丁日昌:《牧令書輯要•治原》)
所有的貪官污吏,沒有一個不知道橫徵暴斂、肆意搜刮要冒極大的風險,付出沈重代價的。但是,他們還是"如蛾投火"般以身試法,甘冒不韙。其原因,當然是 鄙婪的貪念、對財富的強烈佔有慾的驅使,讓他們見利忘義、利令智昏。而在心理上,他們大都心存僥倖,以為貪贓受賄,只要做得機密,便能掩人耳目,不為人 知。有的官箴書對這種心理狀態進行了分析,指出:"人之愛身,必甚於受賄。而往往以賄易身,何也?大都以為行事密,人不知也。不知今日受賄,明日則喧傳闔 衙矣,再明日則喧傳闔城矣,再明日則喧傳道路矣。"(袁守定:《圖民錄》)為什麼此類事終究難逃天下人耳目呢?原因很簡單,"在公堂行一私,枉一法,瞞不 過吏胥;在私宅行一法,受一物,瞞不過僮僕。"(金庸齋:《居官必覽》)有的人十分迷信親信們對自己的忠誠,殊不知這種所謂的"忠誠"是完全靠不住的。一 旦事情將要敗露,"平日之所親信,所用以介事媒錢之人,皆吾仇對矣。身敗名裂,心勞日拙,君子悲之。"(袁守定:《圖民錄》)正因為如此,所以時人對身居 高位而"朘民之膏,吮民之血"的貪瀆之輩,提出了這樣一個樸素而深刻的警示:"官有王法,人有公論,豈能倖免?" (陳弘謀:《在官法戒錄》)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清代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