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廣東打黑持之以恆 不搞運動 不搞形象工程
汪洋近日利用手中媒體發動高調反擊。27日,中共廣東省委機關報《南方日報》推出了題為「廣東反黑:專項行動→常態打擊」的專版文章。
香港親共媒體《星島》報導,中共廣東省委機關報《南方日報》此文章開宗明義說,最近,海外有媒體提出廣東近年來打黑似乎有點「低調」。然而,本報記者經過調查分析,並採訪廣東公安政法界有關人士和多年從事刑法學研究的學者發現,廣東的「低調」反黑行動,恰恰說明瞭廣東已經按公安部要求告別專項行動式「打黑」階段,並已將「打黑」納入公安工作中的一項常規任務,步入常態化軌道。
這段話頗值玩味。首先否認了廣東「掃黑不力」,只是持之以恆,不搞轟轟烈烈的專項行動式「打黑」,不搞「形象工程」,實質上是影射重慶搞運動式的掃黑。
文章在列舉廣東掃黑「取得巨大成就」之後繼續寫道,「在專項打擊中也暴露出配套不足、專業性不夠等問題,將其轉入常態打擊,更能保證鬥爭的連續性。」這段話更是不客氣,直指「專項打擊」的缺陷。
薄熙來反攻紀委高官:不怕打黑有雜音 有江澤民周永康力挺
同日,重慶市委機關報《重慶日報》27日報導,重慶市委副書記張軒稱,"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受到中央領導和上級機關的高度關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專門作出批示,稱"打擊、鏟除黑惡勢力,是讓老百姓過上安定日子的『民心工程'"。
在之前的10月13日,因查處陳良宇有功而提升為中紀委常委、副書記兼中央組織部第三巡視組組長的劉峰岩和重慶官員見面,表示打黑不能搞運動,不能搞紅色恐怖,更不能砸爛公檢法,不能人人過關,現在必須把前一階段反腐打黑的工作清理一下。
法廣報導,在週四29日,也就是中共廣東省委機關報《南方日報》發表文章後2天,身為政治局委員的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對重慶打黑舉措進行了辯護,稱"打黑除惡"專項鬥爭,是在中央的統一部署下進行的,"並頗為微妙地表示,"越是有雜音,越說明這場鬥爭的必要性。也有幕後"黑手"在推波助瀾"。
薄熙來的這番表態,是由重慶市委機關報《重慶日報》發表。據這項報導,28日,薄熙來等重慶市委領導,"看望慰問"打黑干警,並與政法系統官員座談。薄熙來表示,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不是重慶的發明創造,是中央有明確要求的"規定動作",並引用江澤民、周永康相關講話證明。
律師:重慶打黑是政治運動 不守法
另外,《南方人物週刊》在近日的文章題為《如何評估重慶打黑運動?》中報導,辯護律師周立太認為,重慶打黑講政治不守法。
周立太律師舉例說,這次辦案出現了一些情況:第一,辦理本案的律師,不得會見被告。被告人不管犯了什麼罪,不管嚴重到什麼程度,他都有委託律師的權利,律師有為他提供法律幫助的權利,有會見權,而在本案中一律不得會見。第二,在審判階段,所有律師都看不到案卷。第三,所有的案子都是快起訴,快審理。律師看不到案卷,會見不到被告人,如何發揮辯護權?現在是21世紀了,不是1983年的嚴打,更不是完全沒有法制的1950、1960年代。我們不但要求實體公正,程序公正也是必要的。
就薄熙來打黑政治化,周立太說,開庭時邀請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來聽案件,把起訴書一宣讀就可以走了,庭審結束以後再通知代表、委員座談。這就意識形態化了,政治氣氛太濃。有什麼好緊張的?依法辦案,該怎麼起訴就怎麼起訴,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南方人物週刊》記者提問,在為李義涉黑組織辯護中,你不認同將其定性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為什麼?周立太:首先要肯定,李義等人確實對當地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構成了威脅。但他們是獨立犯罪,犯罪行為之間沒有必然聯繫。刑法對黑社會性質組織是有定義的,這個定義是限定性的,而不是擴大的。對黑社會的擴大化解釋,不是一個好現象。
就薄熙來打黑對黑社會的解釋擴大化? 周立太:如果還把《刑法》已經做了的定義進行擴大解釋,再擴大打擊,這是法治社會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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