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啤在中國的商標註冊是今年二月進行登記,經三個月公告期無異議,已經在五月取得商標登記證。但回顧十年來臺啤登陸中國史,可謂歷盡滄桑與不平等;首先,當中國啤酒已經進入臺灣市場,甚至還在南部設廠在地生產,但中國當局以"臺灣是地名"為由,不讓臺啤的商標註冊通過。
當時擔任臺酒公司董事長的黃營杉,一方面高分貝向中國當局抗議,並揚言要到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爭端解決訴訟;另一方面則是推出金牌臺啤的商品,成功擊潰中國進口啤酒搶灘臺灣市場。
黃營杉之後,臺酒又歷經兩任董座,臺啤在中國商標註冊問題仍未解決,直到政黨二次輪替丶臺酒現任董事長韋伯韜上任後,中國當局才鬆口同意。
也就是說,從過去到現在,臺啤遲遲未能打進中國市場,是對方惡意阻撓,如今臺啤才在中國取得商標沒多久時間,馬上就要花數億元贊助對岸體育活動,這樣的作法是否合理?
此外,臺酒說,贊助廣州亞運是在商言商,是要搶中國市場,但這如意算盤又這麼容易打嗎?中國菸酒市場雖大,要進入並不容易,金門高粱辛苦多年也還在初期階段,臺酒這筆贊助生意,顯然是肉包子打狗的賠本生意。
相較於臺灣,中國早已經是體育大國,臺酒身為國營事業,更應該積極協助臺灣體育賽事發展,豈能以臺灣市場已經過度飽和為由,而忽略臺灣比賽丶卻積極贊助中國呢?
如果臺酒已經民營化,要怎麼在中國撒錢行銷,外界無權置喙,問題就出在臺酒還是國營事業,砸大錢贊助廣州亞運的這步棋,無論身份角色丶正當性或投資效益來說,全然錯估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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