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價值14萬左右的鑽戒,被兩位顧客以13,037元買走。別以為這是天方夜譚,這事昨晚就發生在沙坪壩一家試營業的金店內。
1.3萬買走1克拉鑽戒
昨晚6點40分,一對年輕情侶走進了沙坪壩,一家試營業的金店內挑選結婚鑽戒。兩人閑逛一陣後,看中了一枚鑲有1.119克拉璀璨鑽石、標價為13037元的鑽戒。據接待二人的營業員王小姐介紹,這對情侶在看到鑽戒後5分鐘內便下叉了。
很快兩人付了錢,拿著鑽戒等待辦完有關手續,王小姐立即在櫃臺內翻找證書,準備一起給顧客裝好。
「我核對鑽戒重量時,發現這枚鑽戒有一點幾克拉!」王小姐稱,自己馬上意識到這枚鑽戒應該不止1萬多。她立刻請示店長 ── 經核實,這確實是一起因標價引起的重大失誤。據店長介紹:當時,他們當即向顧客說明情況希望退還鑽戒,但顧客卻拿著鑽戒逕直走出店外。
價簽原來少了個0
由於顧客執意「要離開」不肯退還,協商未果後店方撥打了110。晚上19點30分,三峽廣場派出所民警趕往現場,將僵持的雙方帶到派出所。
昨晚,記者趕到現場時雙方仍然在派出所協商。該金店負責人陳先生說:他曾經提出,顧客只要將鑽戒退,店方將贈送一枚價值5000元的戒指作為賠償:「但他們不接受,認為自己是照價付款。」
陳先生稱:這款戒指原價為148,150元,但不知何故在標價時少簽了一個0,變成了14,815元。「由於今天(26日)是試營業,所以標價再打八折,折後價為13,037元也是最後的成交價。」
店長稱,他們隨後向西南片區的老總請示。
店家表示願為此埋單
此事發生後,店方一邊派人與顧客繼續協商,一邊全面檢查所有金品的價格標籤,「不能再出錯了。」
店方向記者出示了顧客當時購買鑽戒的小票及證書,上面標明:質量3.666克,形狀圓鑽型,顏色H,淨度VVS,鑽石重1.119克拉。據悉,H色和淨度VVS的鑽戒價格一般都不菲。
「我們願意埋單!」經協商後,西南片區的老總表示:由於是剛開始營業,出現這種重大失誤主要責任還是在店方。店方以保護顧客隱私為由,拒絕透露兩位顧客的聯繫方式,只知道姓閆。但店方表示:已與顧客約好,今天將再到店裡完善有關手續。
「我也是個商人,但我是真誠來消費的,不是來找茬兒的。」顧客事後致電店方負責人陳先生說,自己將於今天再次來店給個說法。
律師:可解除這樁交易
重慶和華利盛律師事務所董浩律師稱: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相關規定,店方可以以「重大誤解」為由,解除與消費者的買賣合同。
但店方由於自己的失誤對消費者造成的損失,可給予適當的補償。如果消費者不肯解除買賣合同,店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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