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貪官的境況令人啼笑皆非而又五味雜陳!試想一下,如果他還坐在國土所長的位子上,添置一臺手提電腦那是小菜一碟的事,只要說聲"工作需要",手下的人就幫他搞定。可如今,成為網上通緝的逃犯,貪污的錢也揮霍一空,只得當起了"樑上君子",太把自己不當人了。
再退一步說,林某窮困潦倒之時,為何不想到投案自首?投案自首比淪為小偷可要強多了,好歹在法律上還能爭取到寬大處理。可偏偏鬼使神差,當起了小偷,被捉個正著,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失足罪上加罪,越陷越深哪!
這個貪官不太冷,他根本就沒有跑的資本。網上信息顯示,林×利用擔任國土所所長的便利,以打白條、收款不入賬等形式,貪污建房土地費5.8萬多元。事情敗露後,林×潛逃在外。時下儘管物價不算太貴,但在廣東一帶幾萬塊錢能撐幾天?林某與那些先做"裸官",將巨資轉移海外,最終舉家逃往的貪官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再比起出國不歸,派人去請都請不回的"楊跑跑"來,更是一點面子都沒有。
這個貪官不太冷,還表現在作為一個貪官,活到在公交車上做小偷的份上,委實讓人平添幾分"同情"。時下的貪官身邊有幾個情婦,黃金地塊有幾處房產,藏起幾本存摺,賣出幾頂官帽,甚至有的貪官根本記不清收了別人多少錢,頂多判個財產來歷不明,都是很正常的事。更有貪官在法庭上過了把"演員"的癮,聲淚俱下朗誦懺悔詩。稿子寫得不錯,下回讓別的貪官抄了再用。比起這些貪官來,林某太"失敗"了,可能連小偷都要奚落一番,第一次出手就這麼背,壞了這行的"門風 "!
說白了,不管是瀟灑的貪官、浪漫的貪官、溫和的貪官還是涉黑的貪官、瘋狂的貪官、窩囊的貪官,六神無主,色厲內荏,心態扭曲乃至於不斷製造"黑色幽默",都是利令智昏、失魂落魄使然,只能為網路多賺些點擊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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