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4月份開始,中國國稅總局開始第1批24家大型企業集團的稅收自查行動,目前自查階段結束,進入稅務部門稽查的第2階段。
首批查出有問題的12家企業,金融業10家、發電集團2家,發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企業所得稅,企業集團及成員企業為職工超標發放通訊費、交通費等補貼未繳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方面,深圳發展銀行珠三角1家城市分行,收到政府獎勵未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總行下劃手續費收入也未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中信銀行華北、華中和華南各有1個分行被查出企業所得稅問題,包括向大陸境外支付貸款利息未扣繳預提所得稅,提前兌現國債差價收入,作為國債投資收益進行免稅申報。
交通銀行兩個西部省份的分行,在營業費用中列支接待性質的費用未作納稅調整;2005年度收到政府獎勵未按規定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在個人所得稅方面,深發展某東部城市分行、中華聯合保險總部、中信銀行武漢、天津和廣州分行,不同程度存在補充養老保險、住房補貼、車改補貼及交通補助等福利費用,未列入個人所得徵稅。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安徽、浙江和重慶公司,存在超標準列支職工交通費和通訊費等問題。
華電集團下屬公司超標準計提住房公積金、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下屬公司超標列支各項費用,包括電話費、佣金工資及福利費。
此外,中信銀行在辦公費、修理費中列支職工補貼及獎勵費用,光大銀行下屬分行在營業費用中報銷應由職工個人負擔的私人車輛維修費、養路費、年檢費、保險費。
中國國稅總局將完成3108家大型企業集團的全部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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