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書中對有意建立新友誼的朋友說:"當你在社交場合遇到陌生人,你應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4分鐘。很多人的生活將因此而改變。你可以注意到,一般人並不專心致志地注意自己剛認識的人,他不斷地東張西望,似乎在尋找更加有趣的人。如果誰這樣對待你,你一定不會喜歡他。"
當我們被介紹給新朋友時,作者說,我們應當盡量顯得友好和自信。"一般來說,人們喜歡喜愛自己的人。"他說。
另外,我們不能讓別人認為我們很自負,對別人表示好感或表示同情是很重要的。要知道別人也有自己的需要、恐懼和希望。聽到上述勸告你或許會說,我不是一個天性友好或自信的人,這樣做誠實嗎?
只要實踐幾次,便會改變自己的社交方式了。只要我們想改變自己的性格,我們終究會習慣的,這就像買了一輛新車,起先你可能覺得不熟悉,但是它總比舊的好。
是否說,天性不善友好和自持的人,表現出友好或自信是一種不誠實的行為呢?
或許,"完全的誠實"對於社交關係來說往往並不合適,特別是在相互接觸的頭幾分鐘,這時可能有各種各樣的表現,但是適當的表演,在和陌生人的交際中是最好的一種方式。這時不是抱怨自己的健康問題或找別人的缺點的時候,也不是徹底地把自己的觀點和印象全盤托出的時候。
上面所說同樣適用於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或朋友間的關係,對丈夫和妻子、父母和孩子來說,問題常常產生在他們長期分別後相聚的頭4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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