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為4.3%的失業率就被官方認定為就業形勢"非常嚴峻",如果不知曉中國失業率統計的怪現象,有人一定會覺得這是在開玩笑。其實,這恰恰反映了目前僅統計城鎮戶籍人口的登記失業率已經無法描述真實的失業狀況,基本失去了政策指導價值,這種"掩耳盜鈴"的登記失業率應盡快被調查失業率替代。調查失業率採用抽樣調查的方法,相比較登記失業率而言,其調查對象更為廣泛,一般包括城鄉常住人口的所有勞動力。
事實上,對中國失業率統計的詬病由來已久。最近的一次爭論似乎發生在2008年底,中國社科院當時發布的《社會藍皮書》稱中國城鎮失業率已經攀升到9.4%,而人保部 2008年第三季度末公布的城鎮登記失業率僅為4.0%。與GDP莫名其妙地要保"8"一樣,中國的登記失業率似乎一直在保"4",因為2002年以來失業率一直維持在4%-4.3%之間,最高的年份不過是2003年的4.3%,由此也可以知道為何有關部門判定目前就業形勢非常嚴峻,因為現在4.3%的登記失業率已經達到了1998以來的最高水平。
然而,近幾年有些學者估計中國的真實失業率遠遠高於官方的登記失業率(最低估計為8%,最高估計甚至達到20%)。誠然,由於人們進入和退出勞動力市場十分頻繁,以及對失業者和非勞動力的界定十分困難,導致失業率統計存在一定的高估或者低估現象,但如此懸殊的差距無法用正常的統計誤差來解釋,只能說明現行的中國失業率統計存在重大遺漏和缺陷。
這個缺陷就是目前中國僅僅統計和公布城鎮登記失業率,沒有統計和公布國際通行的調查失業率,而城鎮登記失業率不僅已經與時代脫節,同時又存在著嚴重偏差和低估。
中國城鎮勞動力的失業登記制度初始於20世紀70年代末,當時稱為"待業登記",那時所有的城鎮無業者都必須到政府勞動部門登記,處於就業等待期的勞動者即登記為"待業"。1994年,"待業登記"更名為"失業登記"。除了出於就業培訓和就業服務的目的,統計登記失業率其實更多是從社會保障的角度出發,因為登記失業率與領取失業救濟與低保補助密切相關,而並不是完整的體現勞動力市場現狀的經濟統計指標。
比如,現行登記失業率統計指標體系僅有登記失業人數和登記失業率兩個指標,除了有按省份和城市分組的數據外,幾乎難以獲得按性別、年齡和職業等分類的結構性失業數據。
更嚴重的還是登記失業率的低估現象。一方面,它沒有包含農民和進城農民工,無法反應大量農村人口的失業狀況;另一方面,它僅包括城鎮本地戶籍的失業人員,遺漏了下崗失業人口、未就業的大學生以及外來城鎮人口等等,而且登記失業率將統計的年齡上限界定為男50歲、女45歲,這也將漏掉一部分人口。登記失業率的低估帶來了看似自相矛盾而令人啼笑皆非的結果。
比如,在國有企業職工下崗最嚴重的1998-2000年,登記失業率一直保持在3.1%。而當就業形勢開始好轉時,這個指標卻大幅度提高了,從2001年的3.6%到2002年的4%。再比如,去年底有關部門估計返鄉的失業農民工高達2000 萬,但2008年第四季度登記失業率只象徵性地從三季度的4%上升到了4.2%。
當然,相關部門可以根據城鎮登記失業率的相對變化而不是絕對數值來推斷整體人群的失業形勢,但既然城鎮登記失業率已經無法全面衡量勞動力市場現狀,就應盡早退出歷史舞臺,否則不僅難以與國際數字進行比較,還很容易對政策制定產生誤導。
早在2004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就下發了《關於建立勞動力調查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勞動力調查制度並計算調查失業率。但目前調查結果僅供統計部門內部使用,仍未露出廬山真面目,這不免讓人產生疑問:統計數據到底要做指揮棒還是迷魂湯?還要掩耳盜鈴自欺欺人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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