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東郯城縣15名中層干警聯名舉報該縣公安局局長孫欽剛多項犯罪事實,干警們表示,孫欽剛自2004年到任以來貪污腐敗,打壓異己,但是舉報他一年多了,都沒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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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縣干警張霞告訴記者,郯城縣公安局長孫欽剛自2004年到任以來貪污腐敗,打壓異己,引起很多干警不滿,孫欽剛還調降她的職位。
張霞:「侵佔贓車3年多,買空調多花了60到100萬,干警集資建房,錢挪作他用。局裡好多干警反應,打擊報復非常嚴重,把我從政風科長換到副政科長位置上。」
舉報材料中提到,2006年孫欽剛,違法向全縣300多名干警,集資建房,將其中1500萬元挪用建看守所,郯城縣干警劉付美表示,干警們都懷疑孫欽剛透過建房謀私利。
劉付美:「蓋看守所,蓋我們干警的宿舍,出現好多弊病,要求查處他,舉報到檢查院了,但是也沒人管。現在我們只能看在眼裡、恨在心裏,敢怒不敢言。」
郯城縣干警陳端宏表示,孫欽剛對持不同意見者打擊報復,他們已經聯名舉報一年多,都沒人管。
陳端宏:「寫舉報信的,(被他)以洩露國家秘密罪刑事拘留30天,上報、上告了1年多了都沒有得到解決答覆,他就官官相護。」
舉報材料中列舉孫欽剛多項犯罪事實,包括貪污公款、受賄、違規集資建房、包庇犯罪份子、打壓報復異己、提拔問題人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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