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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傾訴:浪蕩老公向我索要「青春損失費」

 2009-07-23 02:5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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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風流快活 回家凶神惡煞

傾訴人:燕兒,女,27歲,某學校教師。

嬌小的身材,白皙的膚色透著紅潤,長長的直發,燕兒的模樣是清純可愛型的。但她的一雙大眼睛看起來有些空洞無神,失去了青春的光華。


1

不顧家庭反對為愛遠走

我原以為自己會跟著子傑過一輩子,就像一些言情小說或影視劇裡常有的那句台詞:"生是子傑的人,死是子傑的鬼。 "

我愛上子傑的時候,只有十八歲。花季的年齡,純真的愛情,我把自己的第一份愛投注在了他的身上。

子傑和我是同班同學,談戀愛那會兒,沒有美麗的玫瑰,沒有浪漫的晚餐,也沒有太多的甜言蜜語,子傑有的只是一顆火熱的心。

大學畢業後,我不顧父母的堅決反對,緊緊地拉住子傑的手,固執地跟著他來到離家千里之外的小城,把自己的一切托付給了他。

那是我的初戀,也是我有生以來最幸福的時光。

我們進了同一家單位上班,每天過著雙宿雙飛的日子,甜蜜恩愛得讓所有認識我們的人都羨慕。大家說:"燕兒溫柔可人,子傑陽光帥氣,你們真是天生的一對啊! "

子傑利用雙休日帶我逛遍了小城的大街小巷,他希望我盡快熟悉那個小城的環境,早一點找到家的感覺。

沒有戒指,沒有婚禮,沒有賓客,我和子傑領了一紙婚書,成為對方的配偶。

我像是吃了一顆定心丸,雖然沒有昭告天下,但我不在乎形式,只要能夠和子傑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就滿足了。

2

婚後丈夫沈迷於夜生活

子傑的朋友很多,回到家鄉後應酬也越來越多。剛開始他總是帶著我,但我不太喜歡那些場合,寧願呆在家裡看電視或者看書。漸漸地,子傑也就懶得拉上我,總是一個人出門,他陪我的時間越來越少。

我們的愛情在婚姻中開始慢慢變味。在父母的羽翼庇護下,子傑變得張揚跋扈,流連於燈紅酒綠的場所。我時常在深夜無人的街道上,四處尋找醉酒的他,生怕會出什麼意外;而酒後歸家的他則對我恣意呼喝......

在沈迷於夜生活的同時,子傑卻霸道地約束著我的生活,勒令我服從,我們之間的摩擦不斷發生。

我和他之間的戰爭第一次爆發時,子傑瘋狂地揪住我的頭髮,把我的頭往牆壁上撞。整整一週我沒能下得了床,躺在床上無聲地哭泣。

看到我全身的淤青和紅腫的雙眼,子傑有些後悔了,他摟著我向我保證,以後再也不會打我了,一定好好愛我。因為愛,我原諒了他。

可是後來,子傑按時上下班僅僅一週的時間,又舊病復發了。他不僅在外面和朋友吃喝玩樂,還貪戀起了女色。

子傑開始嫌棄我不化妝、不夠性感,而以前他說過喜歡我清純可人的樣子。他是被花花世界迷住了,喜新厭舊的本性一點點地暴露了出來。

3

在外玩風流回家打老婆

我們交流的時間少了,彼此的關係越來越淡漠。雖然同在一個單位上班,我們卻很少一起回家。子傑經常一下班就和朋友約好去吃飯,然後再去酒吧或者夜總會等場所,玩過之後帶著一身的酒氣和香水味在凌晨時分才回家。

子傑很要面子,為了更加方便和體面地出去玩樂,他將公婆準備給我們買房子的錢要去買了一輛轎車。有了車以後,子傑的玩性變本加厲。聽朋友說,子傑的車上經常載著不同的女人。更令我無法容忍的是,他居然在單位裡和女同事打情罵俏,公然載著女同事出門。為此,他在單位得了一個 "花花公子"的稱號。

我一直隱忍著,用拚命的工作來沖淡心中的痛苦。有一天,子傑又是深夜歸來,醉醺醺的他還把我叫醒了。我不知道哪來的勇氣,徹底憤怒了。我陳述著他的種種惡習,說我受夠了這種生活。

沒等我說完,子傑就開始打我。公婆聽到我的哭喊聲跑過來,這才制止了他的暴行。那天晚上,我一夜沒睡,和公婆坐在客廳裡談了很久。我哭著說:"這樣的日子我實在過不下去了,子傑太令我失望了......"

婆婆見我傷心的樣子,也跟著我哭了。她說,等子傑酒醒過後,一定會好好規勸他。婆婆說子傑以前是個很有責任心很上進的人,讓我相信他一定會變好的。

4

故態復萌婚姻陷入絕望

第二天,子傑當著公婆的面向我做了深刻的檢討,並保證以後一定好好待我,不出去亂玩了。

這次的保證還是起了比較大的作用,子傑在父母的監督和強壓之下,一度收斂了自己的放蕩行為。我知道,讓他一下子徹底不出去玩是不可能的,所以有時候也同意他外出。

剛開始的時候,子傑偶爾會在下班後陪我逛街或者在家看碟,後來他開始玩網路遊戲。漸漸地,他又對遊戲產生了依賴,對遊戲比對我還要親熱。

那天晚上,子傑又是半夜回來,酒氣熏天。我平靜地看著他,沒有和他爭吵,感覺心如止水一般。從此以後,子傑又開始了他的夜生活,我連爭吵的心情也沒有了。

慢慢地,我對子傑沒有了愛的牽掛,取而代之的是無止盡的恐懼。最後,我告訴自己:子傑不會再變好了,他本性如此,期待不了他的改變。

沒有告別,我收拾了簡單的行李,回到了闊別已久的家。依偎在父母面前,我哭訴著自己痛苦的婚姻,後悔當初的任性。我對父母說,我絕對不會再回頭了。

後來,子傑來找我。得到消息後,我怕自己見到他以後會心軟,就躲到了朋友家裡,最終還是沒有見他。

如此決絕的態度,讓我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可能是萬念俱灰了吧,哀莫大於心死。

5

丈夫索要賠償費

後來,聽以前的同事說,子傑痛改前非的日子沒有堅持很久,他很快又被酒精麻醉,繼續在呼朋喚友的日子中浪蕩,身邊的女人換了一撥又一撥。從小城的朋友那裡聽到子傑的這些事情時,我已經沒有了眼淚,沒有了悲傷,只是慶幸當初的離開是最明智的選擇。

離開子傑後,我在一所小學當小學老師,把所有的心思都給了孩子們。身邊有父母、兄弟姐妹和朋友,我的生活過得並不孤單。過去的傷痛一點點從心裏淡掉,我的心情也好了起來。半年後,我的生活漸漸恢復正常了。

直到有一天,一個同事問我有沒有男朋友,如果沒有的話準備替我介紹。我當時懵了,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她。是啊,雖然我和子傑斷絕了聯繫,但離婚手續卻一直沒有辦理,這樣拖下去也不是辦法,總需要去面對。

和父母商量後,我給子傑打電話提出了離婚。子傑先是強烈的挽留,當他感覺到我的堅決後,馬上語氣驟變:"你是不是找到了更好的歸宿?想一腳把我踢開,我才不會那麼輕易地成全你。這麼多年,你住在我家吃在我家,再加上我的青春損失----要離婚,先拿二十萬元來。 "

聽到這些話語,我對子傑殘存的一點點情意也徹底沒了。我沒想到他會卑鄙到讓我賠錢,難道這麼多年的共同生活,我就沒有付出嗎?只有他一個人損失了青春嗎?

(文中人物為化名)維情點評

要完全脫離子傑,燕兒必須從法律上和他解除關係。《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第三,實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燕兒並沒有觸犯其中哪一條,反而是子傑有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即使要賠償,也應該是子傑賠償燕兒。至於子傑稱燕兒吃住在他家,這是夫妻正常的合理的生活,因為法律規定夫妻之間有互相扶養的義務。所以,20萬元的賠償費根本就是無稽之談,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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