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黨很不願意看到國人們整體憤怒,但畢竟是觸犯眾怒了,所以也只好以防衛過當先應付了事。也就是說依然要定鄧玉嬌的罪沒商量。我們從細節中已經看出,鄧玉嬌跑到休息室後,也說了好話了,並且兩次要走仍然被貴大給攔住。按照常理,鄧玉嬌逃不脫,接下來仍然有可能被貴大們強迫進入洗浴室,仍然有被強姦的危險。也就是講鄧玉嬌掙脫掉黃德智到休息室時還處在被強姦的過程中。那麼,此時動刀,豈是過當防衛?讓中共之高官的女兒處同樣情況,讓一群黨官給逼在洗浴室裡(當然要有不知該女是高官之女兒這個前提),然後一樣有揮刀致死的情節,那麼,高官是想定女兒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鄧案中辦案的人員只按歪曲來的片面之詞,以強姦沒有更多的證據為由來定鄧防衛過當。如果參照中共各級淫官之既往習性,那麼還會定防衛過當嗎?流氓成性之徒們,在那種情況下,能對鄧玉嬌那麼溫和嗎?
其實跟共匪是沒道理可說的了,問題是全中國人都在高度關注的鄧案,居然還被共匪這樣認定,那麼那些在陰案角落裡的案子呢?剛剛看了李和平律師指中共造假起訴法輪功學員的文章。6月1日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區法院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張培訓、包永勝、栗叢富案,李大律師出庭為受難人作無罪辯護。李大律師發現,有被告人在同一時間被兩批人在不同的地點詢問。這被告是神,可以分身?面對北京來的大律師,黑警(黑龍江警察,下同)居然都拿出這樣不堪一擊的證據材料,那麼平日裡,辦的更多的法輪功案件,黑警不知還有什麼更謊誕不經的證據不敢出?法輪功案件基本上不敢公開審理,不敢公開案情,不敢讓律師介入,不敢在媒體上曝光。法輪功案件還是其它維權案件,共匪都是採取暗箱作業。在暗箱裡操作,那怎麼操作不行呢?橫的豎的歪的正的高興怎麼來怎麼來。可以說不敢公開的案件,除了涉及隱私案件外,幾乎都是冤假錯案,都是以無辜百姓的血累判成的。鄧案在眾目睽睽下尚且如此錯定,那麼中共還有什麼天大的冤案不敢判,還有什麼沒有良知的事不敢辦?
共匪還在一天,百姓們就要冤一天。但是,共匪居然也口口聲聲喊著要維護法律的權威,要實現公平正義,這不是天大的諷刺嗎?
廣傳破網軟體,廣播九評共產黨,更快地解體中共,這才是我們應對所有冤假錯案的最佳行動!
秋不曲
20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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