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處理好這事對自己選擇未來可以加分;做這種好事情是超越意識形態的,在社會變化中減少損失。
正常處理鄧玉嬌案,正面效果、示範效應會太強嗎?惡搞鄧玉嬌只是淫官色猴們自欺欺人的事,沒有實際遮醜的效果。人們維權的事件不會因為受打擊而減少,蚯蚓被踩兩端還翹一翹呢;妥善處理維權案,辦一件少一件;辦不完嗎?按能力辦多少算多少。
2、如果按巴東地方目前的處理態勢,整個地方政府準備要為鄧貴大背書了。這幫東西(不能稱為人)認定:一個沒有家庭背景的民女,整治她如割草芥。高鶯鶯案、楊佳案似乎在巴東地方可以簡單重複,但是歷史不會簡單重複的。今天中共如同一輛破車,被"欺實馬"拉著狂飈,不僅是撞人的問題,還有車毀人亡的問題。
黨組織與(小型)黑社會和諧、公檢法司與社會流氓和諧,政權在腐爛中解體。黨組織、公檢法司從超大型的黑社會因為腐爛而分割成小型黑社會,失去了能力、效率,就是在解體嘛,接下來就有清算的問題。個人就有個留後路的問題。
今天可不可以重複20年前,那時鄧小平受江澤民蠱惑搞屠殺,20年過來了,再來個"保20年政權穩定"?不可能。20年前百姓太相信這個黨、希望它變好,才會猝不及防而被血腥鎮壓的。今天一方面政權在快速腐爛中悄然解體,另一方面百姓如同被喚醒的獅群,......
中共有冠冕堂皇的法制,成套成套的宣傳,真的假的?以前中共高幹淫亂的衙內有判死刑的,制裁巴東幾個淫官沒有什麼實際障礙。心理障礙在於沒有挨刀的淫官擔心自己、怕了。淫官能幹什麼?保紅色江山?激起民怨、放大社會不穩定因素,趕早走向毀滅,鄧貴大就是這樣的。說到紅色江山,這個"色"字啊,拆開看是"刀"架在"巴"上。人們都在議論巴東、刀,巴東鄧玉嬌案宣告,這紅色江山的色,巴、刀相撞擊、分離,就是失色了。也是解體的提示。
最終的建議,"色"字本就有刀,所以淫官色猴都拉出去"虎頭鍘"鍘了,天理。這樣可以暫解"巴"東的"刀"劫,為每個人自救爭取時間。
天滅中共,不是喊喊的口號,是天機、示人的天機。給自己、給家人留下生的活路:退黨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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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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