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汀律師20日對本臺記者說:(錄音)"可以肯定她那個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正當防衛行為是無罪的行為。因為當時她正在受到攻擊,她屬於她的人身權利憲法保護不得侵犯的權利,正在受到三個政府官員的攻擊。而且她的反抗的力度並不是超乎必要的限度,因為她是隨手拿起修腳刀進行正當防衛,所以她造成的後果從法律來講,根據中國現成的刑法來講都是完全不負法律責任的,就是屬於無罪。"
對於正當防衛,郭律師解釋說:(錄音)"就是當一個人,比如說他自己本身或他的財產受到他人非法攻擊的時候,他有權採取防衛措施,只要這個防衛措施不超過必要限度,這都叫做正當防衛。正當防衛包括保護本人或保護其他人,比如你的親人、家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
郭律師認為,不要說當時鄧玉姣是受到三個男人的攻擊,哪怕是一個男人攻擊,作為一名婦女為了保護自己將他置於死地都沒有問題。
(錄音)"鄧玉嬌她保護的就是她自己的人身安全,這包括她各方面的權利,這行為是非常明顯的。而且她並沒有用非常明顯的超過防衛必要限度的手段來防衛,三個大男人明顯的要輪姦她,在這種情況下,不要說三個人就說哪怕一個人,比如說一個強姦犯,一個婦女都有權將他置於死地這都是沒問題的,這有很多案例很多先例,而且從法律本身的規定也是非常明顯,所以像鄧玉嬌這種情況她肯定是無罪的。"
把無罪的人抓起來關進精神病院,還定為"涉嫌故意殺人"。郭律師表示,這是中共官官相護,執法者在犯罪。
(錄音)"所以中共當局把她抓到並關進精神病院這個行為本身就是非法的。更何況在精神病院又遭到用藥物,強制打針或者是毆打,這些全部都是非法的行為。而中共之所以這樣幹,完全是官官相護,為了維護他們自己某些貪官污吏的非法的權利,違背全國人民的意志,違背法律的規定,這樣干的。" "現在一切的作為,公安的作為,包括政法委,當地政法委的指令或者他們的作為都是非法的,真正的罪犯是他們,從鄧玉嬌被抓開始,公安的行為和中共地方當局的行為全部都是犯罪行為。"
郭國汀先生是中國著名律師,曾先後入選1994英文版《中國社會科學家大詞典》、1997年版《中國專家人名詞典》、1999版《世界名人錄》、2001版《中華英才大 典》和2002年版《世界優秀專家人才名典》,2005年移居加拿大做訪問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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