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的故事是這樣講的:5月10日夜晚,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政府3名官員,酒後去一個叫夢幻城的娛樂場所尋歡,無故非禮正在休息室裡洗衣服的女子鄧玉嬌,向其索要"特殊服務",也就是性服務。鄧玉嬌明確拒絕,並打算離開。招辦主任鄧貴大,掏出一疊錢來敲打鄧玉嬌的頭部,利誘其賣身。鄧玉嬌不理,再欲離開,被鄧貴大按倒在沙發上。鄧玉嬌掙紮起身,再被按倒,羞憤之中,揮刀自衛,刺中鄧貴大胸部及喉嚨,致其不治身亡。另兩個官員黃德智和鄧某,一人動手,亦被刺傷,一人未敢近前。事發後,鄧玉嬌打電話向警方自首。
弱女子鄧玉嬌遭遇暴力侵犯,奮起還擊,實屬正當防衛,是非一清二楚。但是警方放出消息說,鄧玉嬌可能患有抑鬱症。輿論大嘩,紛紛質問:弱女受辱,關抑鬱症何事?大家擔心,警方對這一病情的強調,勢必扭曲案情,模糊是非,使一起弱女抗暴案變成精神病人行凶案,從而為強姦未遂者開脫罪責。
鄧玉嬌被送往醫院觀察鑑定。有人認為,遭遇此番羞憤及血案刺激,一個正常女子也有可能變成精神病人。但是法律專家指出,無論她是否有病,根據媒體報導的案情,強姦事實無可爭議,正當防衛確定無疑。
然而,真正可能讓這個爭論顯得多餘的,是警方昨日的通報。這份通報講述了故事的另外一個版本。其中最重要的變化有兩點:用以確認鄧貴大等人強姦動機的"特殊服務"要求不見了,變成了"異性洗浴"服務;用以確認其暴力行為的"按倒"在沙發上,也變成了"推坐"在沙發上。圍繞著兩個關鍵點發生的其他細節變化是:一,鄧玉嬌並不在休息室,而是在水療區。發生爭吵之後,鄧才離開水療區進入休息室;二,首先跟鄧玉嬌發生爭吵的人,並不是鄧貴大,而黃德智;三,黃德智要求提供"異性洗浴"服務,遭到拒絕,並一路爭吵到休息室,鄧貴大聞聲後才趕來;四,爭吵中,休息室內另兩名服務員上前勸解。
"異性洗浴"是不是性服務?"推坐"是不是施暴?這兩個詞成為網路新寵。警方說,已以鄧玉嬌涉嫌故意殺人立案偵查。關於本案的性質及相關情節,應待案件偵查終結後,由有關職能部門依法作出認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此案的事實和性質,變得不像此前那樣清晰和確定了。我個人對這個通報的讀後感是,莫非此前的媒體報導搞錯了?
問題是,當初媒體所報導的事實從何而來呢?此前的多家媒體都報導說,他們的消息來源是:5月12日,巴東縣公安局副局長宋俊向縣政府通報此案的調查結果及細節。那麼,宋副局長那天到底有沒有通報?如果有,能否公開一下原始的記錄?如果當初的通報和現在的通報發生衝突,警方不能簡單地說以什麼為準就行了,而需要解釋這個差異是如何形成的。更重要的是,媒體應該跟進採訪,讓公眾瞭解更多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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