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天,湖北巴東一賓館女服務員激情反抗手刃不軌官員一案在民間持續發酵。評論、呼聲淹沒了網路,「 貞節烈女」、「如此幹部殺了大快人心」、「楊佳式女英雄」、「替天行道」,輿論一邊倒地支持民女鄧玉嬌。
據中國媒體報導,5月10日晚,湖北巴東縣野三關鎮政府的鄧貴大等三名官員在該鎮雄風賓館夢幻城消費時,黃德智要求21歲的KTV女服務員(修腳女)鄧玉嬌性服務,鄧玉嬌拒絕並欲離開,鄧貴大惱羞成怒,拿出一疊錢抽打鄧玉嬌頭部,「還怕我們沒有錢!」並兩次將她按在沙發上欲行不軌,鄧玉嬌用修腳刀自衛,鄧貴大被刺中喉部動脈血管死亡,黃德智右手臂被刺傷。案發後,鄧玉嬌電話向警方報案。
今年44歲的死者鄧貴大,是野三關政府招商辦公室主任。另一名傷者黃德智,以前是該鎮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調到招商辦工作。
新華社改動事件中重要細節
事件被媒體曝光後,海內外一片聲援鄧玉嬌,新華網迅速熄火,並改動事件報導的重要細節。5月12日,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野三關鎮招商官員娛樂城被刺死」 的相關情況通報,簡稱《通報》)改動了事件中的一些重要細節,把中共官員羞辱並欲強姦女服務員說成「因言語不和發生爭執」,把「修腳刀」換成了「水果刀 」,並在後續報導中稱,「在案件偵查中,從鄧玉嬌手提包中查出有治療憂鬱症的藥品」,甚至說鄧玉嬌有「襲警」行為,「警方準備將她帶離現場時,她又用玻璃杯攻擊辦案人員。」
人民網也發布類似通報說:「5月10日晚,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招商項目協調辦3名幹部陪同客人在鎮上一娛樂場所消費時,與一名女服務員發生爭端,爭執中該服務員用水果刀刺破一名幹部的頸部動脈血管及胸部,致其不治身亡,另一幹部臂部受傷。」
官媒的刻意導向,卻引爆了網民更大的怒吼,網路上一些評論說:經驗一再告訴我們,靠平民自己出來「討說法」,總是「未成功,即成仁」。並呼籲社會正義力量,「面對鄧烈女手刃淫官這樣的現實,面對人民大眾的群情洶湧,該唱《國際歌》並兌現承諾了。」
北京法律學者、北京法律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郝勁松對此表示,這一次女服務員刺死官員一案,是「因為中國巨大的貧富差距,有權勢的官員對底層民眾肆無忌憚的欺侮,憤怒不滿經過長期積壓,經一事被引爆」的結果。
他認為,這個刺殺案表面上是一個個案,實際上它表明中國權勢階層和底層民眾之間水火不容的關係,已經到達了火山迸發的臨界點的危險境地。
「憂鬱症」之說 網民:此招實太狠毒
中共官媒在案件的《通報》中稱在修腳女的包裡查出治療抑鬱症的藥,網民認為此招實太狠毒。「既可以用修腳女的精神問題來維護官員的形象,又可以在合適條件下將修腳女投入精神病院。」
假設鄧玉嬌被鑑定為抑鬱症患者,那對案件的定性或會造成影響,為人為設置某些法律的模糊地帶提供條件,比如可以將她的自衛行為解釋成帶有主觀故意,或發病狀態下的客觀過失,混淆事實與責任的清楚界限。
《南方都市報》5月14日發表評論說,受辱女工奮起自衛,究竟關抑鬱症何事?「抑鬱症本是鄧玉嬌案中的細枝末節,卻被當作焦點放大,直至演繹成現今的情勢,著實叫人莫名其妙。」
評論認為,警方並沒有對鄧玉嬌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作出判斷,卻將著力點放在鄧是否患有抑鬱症上。無論是施暴的一方,還是警方現場調查,都確立了施暴與抗暴的清晰關係,案情簡單,本身並不複雜。
法律專家表示,「鄧玉嬌應該是正當防衛,她行使權利與是否抑鬱無關。」根據中國《刑法》第20條第3款的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中國問題專家司馬泰認為,中共官方暗示修腳女患憂鬱症,也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為鄧玉嬌量刑時從輕處理,減少了民間對官方的壓力,但中共的真正意圖是在轉移視線,掩蓋案件本身的性質,以及該事件反映出的「官逼民反」這樣一個一觸即發的社會問題。
據湖北恩施電視臺威廉亚洲官网 報導,鄧玉嬌的老闆與同事在接受採訪時都表示,「鄧玉嬌很正常,沒看見過她吃藥。」報導說,鄧玉嬌目前已經被關押在恩施州憂撫醫院精神病院,穿精神病人「約束衣」,綁在病床上,等待「精神病」診斷。
民間:謹防中共官方再「造案」
「造案」,是中國司法最為黑暗的一面,比如俯臥撐、躲貓貓,等等。法律界人士說,「在中國,法律早已死去,正如一個腐爛掉的蘋果,已經腐爛到內核。」
網民認為,中共不聲不響的造案手段百出,比如在杭州闊少飆車案中將140碼的車速造成70碼,不動聲色地吃掉70碼。現在恐怕在「修腳女自衛殺人」案件中又開始使用了。
首先,中共官媒在《通報》中將自衛工具「修腳刀」替換為「水果刀」,看似細微的差別,卻是案件審理中的一個重要因素,即「作案凶器」。網民說,用修腳刀自衛,說明是在工作中因被調戲而在激憤慌張中自衛致死人命。用水果刀則不同,洗腳作業間通常不會有這種刀子,這就為構陷羅織修腳女「折出拿刀再返回刺殺」埋下伏筆——這樣就顯而易見是把正當防衛往故意殺人上靠。
其次,關於鄧玉嬌的「襲警」行為。據巴東警方自己說:「案發當晚,鄧玉嬌打電話到派出所報警,但警方準備將她帶離現場時,她又用玻璃杯攻擊辦案人員。」但網民質疑問警方:「一個弱女子,突然經歷這麼重大的事情,情緒及至行為不穩定在所難免,你們所說的那也叫‘襲警’?巴東警察莫非全是弱不禁風的豆腐渣?」
再次,鄧玉嬌是否患有抑鬱症的問題。網民認為,巴東警方暗示鄧玉嬌有憂鬱症,「不說是誤導,至少是誘導,如果在民主國度,這甚至是犯罪嫌疑。」
「 無論鄧玉嬌患有‘抑鬱症’與否,並不能改變什麼,因為鄧玉嬌是秉承在‘夢幻城’這樣的曖昧場所求一口打雜飯吃,但‘賣力不賣身’的做人原則,在即將發生的以暴力強行要求的‘特殊服務’面前的激情反應,這跟‘抑鬱症’無關,即便鄧玉嬌真有疾病,而淫官鄧貴大欺辱一個病人,罪孽更深。」
網民呼籲,「中共一手操縱下的公檢法能否作出公證的認定,群眾拭目以待。唯望網民能多方呼籲,促成鄧女俠的無罪釋放!」
國內外聲援 讚鄧玉嬌的勇氣與氣節
著名時事評論員臧山表示,鄧玉嬌奮起一刀,比不上北京楊佳的勇猛,也肯定沒有楊大俠冷靜地按部就班的部署,卻同樣是奮起還擊的熱血一刀。
他說:「我們不喜歡暴力,但卻不得不讚嘆鄧玉嬌的勇敢和無畏。究竟,這個世界的邪惡,很多時候是因為我們的懦弱而催生的。」
鑒於「鄧玉嬌面對強權堅決反抗的勇氣,面對金錢不受誘惑的氣節」,「烏有之鄉」網民號召廣大網民向鄧玉嬌學習。他說,當今社會,明星賣淫、商賈買春、官員姦幼之醜惡現象層出不窮,有很多女性或畏於強暴,逆來順受,垂淚以從,使凶焰暴長;更有惑於金錢,自甘墮落,為虎作倀,令世風日下。
「 惟鄧玉嬌同志,雖身處貧賤而自尊、自強,不為權勢所侮,不為金錢所誘,更為難能可貴的是,面對強暴,發憤一擊,使強梁斃命於剎時、幫凶重傷於一刻、同惡斂氣於當場,海內小丑為之驚駭,國中正人為之讚嘆:鄧玉嬌者誠女中之大丈夫也,是為時代女性之楷模,當世人權之典範。因此,筆者不揣冒昧,向廣大網民發出向鄧玉嬌同志學習之號召。」 来源:
據中國媒體報導,5月10日晚,湖北巴東縣野三關鎮政府的鄧貴大等三名官員在該鎮雄風賓館夢幻城消費時,黃德智要求21歲的KTV女服務員(修腳女)鄧玉嬌性服務,鄧玉嬌拒絕並欲離開,鄧貴大惱羞成怒,拿出一疊錢抽打鄧玉嬌頭部,「還怕我們沒有錢!」並兩次將她按在沙發上欲行不軌,鄧玉嬌用修腳刀自衛,鄧貴大被刺中喉部動脈血管死亡,黃德智右手臂被刺傷。案發後,鄧玉嬌電話向警方報案。
今年44歲的死者鄧貴大,是野三關政府招商辦公室主任。另一名傷者黃德智,以前是該鎮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調到招商辦工作。
新華社改動事件中重要細節
事件被媒體曝光後,海內外一片聲援鄧玉嬌,新華網迅速熄火,並改動事件報導的重要細節。5月12日,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野三關鎮招商官員娛樂城被刺死」 的相關情況通報,簡稱《通報》)改動了事件中的一些重要細節,把中共官員羞辱並欲強姦女服務員說成「因言語不和發生爭執」,把「修腳刀」換成了「水果刀 」,並在後續報導中稱,「在案件偵查中,從鄧玉嬌手提包中查出有治療憂鬱症的藥品」,甚至說鄧玉嬌有「襲警」行為,「警方準備將她帶離現場時,她又用玻璃杯攻擊辦案人員。」
人民網也發布類似通報說:「5月10日晚,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招商項目協調辦3名幹部陪同客人在鎮上一娛樂場所消費時,與一名女服務員發生爭端,爭執中該服務員用水果刀刺破一名幹部的頸部動脈血管及胸部,致其不治身亡,另一幹部臂部受傷。」
官媒的刻意導向,卻引爆了網民更大的怒吼,網路上一些評論說:經驗一再告訴我們,靠平民自己出來「討說法」,總是「未成功,即成仁」。並呼籲社會正義力量,「面對鄧烈女手刃淫官這樣的現實,面對人民大眾的群情洶湧,該唱《國際歌》並兌現承諾了。」
北京法律學者、北京法律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郝勁松對此表示,這一次女服務員刺死官員一案,是「因為中國巨大的貧富差距,有權勢的官員對底層民眾肆無忌憚的欺侮,憤怒不滿經過長期積壓,經一事被引爆」的結果。
他認為,這個刺殺案表面上是一個個案,實際上它表明中國權勢階層和底層民眾之間水火不容的關係,已經到達了火山迸發的臨界點的危險境地。
「憂鬱症」之說 網民:此招實太狠毒
中共官媒在案件的《通報》中稱在修腳女的包裡查出治療抑鬱症的藥,網民認為此招實太狠毒。「既可以用修腳女的精神問題來維護官員的形象,又可以在合適條件下將修腳女投入精神病院。」
假設鄧玉嬌被鑑定為抑鬱症患者,那對案件的定性或會造成影響,為人為設置某些法律的模糊地帶提供條件,比如可以將她的自衛行為解釋成帶有主觀故意,或發病狀態下的客觀過失,混淆事實與責任的清楚界限。
《南方都市報》5月14日發表評論說,受辱女工奮起自衛,究竟關抑鬱症何事?「抑鬱症本是鄧玉嬌案中的細枝末節,卻被當作焦點放大,直至演繹成現今的情勢,著實叫人莫名其妙。」
評論認為,警方並沒有對鄧玉嬌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作出判斷,卻將著力點放在鄧是否患有抑鬱症上。無論是施暴的一方,還是警方現場調查,都確立了施暴與抗暴的清晰關係,案情簡單,本身並不複雜。
法律專家表示,「鄧玉嬌應該是正當防衛,她行使權利與是否抑鬱無關。」根據中國《刑法》第20條第3款的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中國問題專家司馬泰認為,中共官方暗示修腳女患憂鬱症,也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為鄧玉嬌量刑時從輕處理,減少了民間對官方的壓力,但中共的真正意圖是在轉移視線,掩蓋案件本身的性質,以及該事件反映出的「官逼民反」這樣一個一觸即發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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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認為,中共不聲不響的造案手段百出,比如在杭州闊少飆車案中將140碼的車速造成70碼,不動聲色地吃掉70碼。現在恐怕在「修腳女自衛殺人」案件中又開始使用了。
首先,中共官媒在《通報》中將自衛工具「修腳刀」替換為「水果刀」,看似細微的差別,卻是案件審理中的一個重要因素,即「作案凶器」。網民說,用修腳刀自衛,說明是在工作中因被調戲而在激憤慌張中自衛致死人命。用水果刀則不同,洗腳作業間通常不會有這種刀子,這就為構陷羅織修腳女「折出拿刀再返回刺殺」埋下伏筆——這樣就顯而易見是把正當防衛往故意殺人上靠。
其次,關於鄧玉嬌的「襲警」行為。據巴東警方自己說:「案發當晚,鄧玉嬌打電話到派出所報警,但警方準備將她帶離現場時,她又用玻璃杯攻擊辦案人員。」但網民質疑問警方:「一個弱女子,突然經歷這麼重大的事情,情緒及至行為不穩定在所難免,你們所說的那也叫‘襲警’?巴東警察莫非全是弱不禁風的豆腐渣?」
再次,鄧玉嬌是否患有抑鬱症的問題。網民認為,巴東警方暗示鄧玉嬌有憂鬱症,「不說是誤導,至少是誘導,如果在民主國度,這甚至是犯罪嫌疑。」
「 無論鄧玉嬌患有‘抑鬱症’與否,並不能改變什麼,因為鄧玉嬌是秉承在‘夢幻城’這樣的曖昧場所求一口打雜飯吃,但‘賣力不賣身’的做人原則,在即將發生的以暴力強行要求的‘特殊服務’面前的激情反應,這跟‘抑鬱症’無關,即便鄧玉嬌真有疾病,而淫官鄧貴大欺辱一個病人,罪孽更深。」
網民呼籲,「中共一手操縱下的公檢法能否作出公證的認定,群眾拭目以待。唯望網民能多方呼籲,促成鄧女俠的無罪釋放!」
國內外聲援 讚鄧玉嬌的勇氣與氣節
著名時事評論員臧山表示,鄧玉嬌奮起一刀,比不上北京楊佳的勇猛,也肯定沒有楊大俠冷靜地按部就班的部署,卻同樣是奮起還擊的熱血一刀。
他說:「我們不喜歡暴力,但卻不得不讚嘆鄧玉嬌的勇敢和無畏。究竟,這個世界的邪惡,很多時候是因為我們的懦弱而催生的。」
鑒於「鄧玉嬌面對強權堅決反抗的勇氣,面對金錢不受誘惑的氣節」,「烏有之鄉」網民號召廣大網民向鄧玉嬌學習。他說,當今社會,明星賣淫、商賈買春、官員姦幼之醜惡現象層出不窮,有很多女性或畏於強暴,逆來順受,垂淚以從,使凶焰暴長;更有惑於金錢,自甘墮落,為虎作倀,令世風日下。
「 惟鄧玉嬌同志,雖身處貧賤而自尊、自強,不為權勢所侮,不為金錢所誘,更為難能可貴的是,面對強暴,發憤一擊,使強梁斃命於剎時、幫凶重傷於一刻、同惡斂氣於當場,海內小丑為之驚駭,國中正人為之讚嘆:鄧玉嬌者誠女中之大丈夫也,是為時代女性之楷模,當世人權之典範。因此,筆者不揣冒昧,向廣大網民發出向鄧玉嬌同志學習之號召。」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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