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日新聞"、"讀賣新聞"、"日本放送協會(NHK)"等媒體今天都報導,虞家復因收受日本駐中國大使宮本饋贈人民幣20萬7000元(約新台幣100萬元),違反中國國家機密泄漏罪被起訴,本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對他判處有期徒刑18年。
"朝日新聞"指出,起訴書指名道姓說日本大使宮本雄二送錢給虞家復,但判決書中只寫"大使館員"。
報導說,新華社是中國政府直屬機關,除了報導的業務外,還負責提供內部情資給領導階層。中國當局一直都在加強取締情報外泄的工作,但外交官從事蒐集情資活動被曝光,實屬罕見。尤其是一國的大使牽涉間諜罪,更是罕見。
判決書指出,在宮本到北京就任大使後的2006年9月至2007年7月之間,虞家復曾提供了有關中國外交政策的資訊給宮本並收受金錢。
2006年11月8日,虞家復也提供了當年10月北韓進行核武實驗後,中國對北韓作出停止匯款等措施的情資。
另外,虞家復於2003年7月至2005年8月期間,也將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訪問北韓的行程、有關北韓核武問題的6方會談當中,美國與北韓秘密接觸等情資告知韓國駐中國的公使。
判決書指出,虞家復收受了3000美元(約新台幣10萬元)及市價約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萬4000元)的高爾夫用品。
虞家復於2007年7月接受中國國安單位調查,同年12月被捕。但他表示,提供的資訊都是外國媒體公開報導的內容,不屬於國家機密。有關財物的饋贈,他認為那只不過朋友之間的饋贈行為。
針對此事,日本政府發言人、內閣官房長官河村建夫今天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有關政府外交活動的問題,可能會影響到今後的活動,所以針對個別事件的處理,日本政府不予置評。
河村說,日本外交官在海外駐館的外交活動,都會遵守當地的國內法令,並沒有任何問題。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泄密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