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吳保全案的雲峰
吳保全案的主導者是時任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的雲峰,此人已經升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並且,最關鍵的是,雲峰 1987.07-1990.09 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法紀處、經濟檢察處處長、反貪局局長(1990.09-1993.01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檢察長),這樣的經歷必然是他在司法系統有非常豐富的人脈,根據中國的官場文化,不論如何沒有哪個人、哪級法院敢挑戰他,因此,吳保全不可能被改判.除非中央介入.
王帥則幸運多了,辦他的只是一個小縣官,而且網及時介入,吳保全的不幸在於他第一次被拘留十天的時候沒有像王帥一樣立刻引起網民的關注,更為不幸的是,他第二次被抓並在一審被判1年徒刑的時候也沒有像王帥一樣引起網民的關注並強力聲援,而是到了2審被加重判刑的時候才引起廣泛關注.
我們從一個細節就可以看出王帥比吳保全幸運千萬倍:吳保全案王帥案要惡劣千萬倍,然而,吳保全案卻要借王帥案的東風,大家都稱吳保全為內蒙古的王帥,而不是將王帥稱為河南的吳保全...
可以預料,吳保全難有出頭天,這牢怕是做定了.
只能祝福他,希望有奇蹟的出現......
附雲峰簡歷:
雲峰男,蒙古族,1952年6月13日出生,內蒙古托克托縣人,研究生文化程度,經濟學碩士,1979年11月入黨,1968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
1968.07-1972.09,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阿巴哈納爾旗白音寶力格公社知識青年插隊。
1974.07-1979.11,內蒙古自治區農機局、農牧業機械推廣試驗鑑定站工作。
1979.11-1990.08,內蒙自治區檢察院工作,任助理檢察員、副處長、處長等職。其間,1985.08-1987.07,任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副書記、代旗長。
1990.09-1993.01,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檢察長。
1995.07-1998.04,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副市長。
1998.04-1999.12,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委常委、副市長。
1999.12-2001.09,內蒙古自治區伊克昭盟盟委副書記、盟長。
2001.09-2003.01,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3.01-2003.04,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市委書記、市長。
2003.04-2005.08,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委書記。
2005.08 任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
2008年1月25日政協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雲峰(蒙古族)任副主席。
2008年12月 不再擔任鄂爾多斯市委書記,辭去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吳保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