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家住河南省周口地區,他的兒子只有一歲半,孩子由於食用三鹿奶粉長達半年之久,導致2008年九月罹患了腎結石,結石大小為8.5毫米。在鄭州市兒童醫院住院治療長達35天,前後共花費了兩萬多元。2008年10月,孩子體內的結石還有6.9毫米大,就因為醫院不積極治療而被迫出院。
2009年1月,當地官員通知王先生領取2000元的補償,並且簽署放棄繼續索賠的文書,被王先生拒絕。隨後,王先生委託了由公盟牽頭的法律援助團,向法院起訴索賠。
2009年3月5日,王先生在河南省周口市的家中來了幾位不速之客,他們是當地的縣衛生局和鄉政府的官員,他們來到王先生的家,極力勸說王先生接受2000元的補償,放棄繼續索賠。被王先生一家拒絕。
2009年3月14日下午3點多鐘,再次有四個人來到王先生家,他們自稱是縣衛生局、鄉衛生院的工作人員。他們告訴王先生的老母親,他們是按照上級指示而來的,目的還是要求王先生一家接受2000元補償,放棄起訴索賠。
王先生的母親告訴這些官員,王先生不在周口,在鄭州。於是,這些官員連續三次給王先生打電話進行恐嚇。
第一次電話,官員要求和王先生面談,語氣非常蠻橫,並稱要到鄭州去找王先生,被王先生拒絕。
第二次電話,官員威脅到:如果王先生不同意面談,他們就要"自己看著辦"了。
第三次電話,官員仍對王先生進行威脅,王先生要他們去找代理律師。
同時,我們還瞭解到,多位參與起訴三鹿奶粉的受害者家庭受到當地政府官員的威脅恐嚇。
對一些地方的官員恐嚇毒奶粉受害者家庭的做法,我們感到憤怒並予以譴責。
同時,我們感到疑惑:一些地方政府官員從哪裡獲知參與起訴的家庭的信息?是不是法院把原告的信息告訴了政府?如果是那樣的話,法院的做法顯然沒有盡到職責保密原告的個人信息,並且破壞了司法的獨立性、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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