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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董事長田文華上訴 消息指罪名曾被更改

 2009-02-03 13:1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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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鹿集團前董事長田文華被石家莊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囚終生。田文華星期天對該指控提出上訴。大陸結石受害者家屬認為,控方應以更重的"生產有毒產品罪"起訴田文華。據大陸知情者透露,控方臨時將"生產偽劣產品罪"替換較重的"生產有毒產品罪"。

圖片:河北省石家莊市三鹿集團總部大樓。09年1月22日,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被判無期徒刑。(法新社)


1月22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田文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四百六十八萬餘元。宣判後第二日田文華表示不服一審判決,當即決定提出上訴。而星期天是田文華提出上訴的最後期限,據辯護律師劉新維表示,上訴理由中提出,田文華的行為不適用於"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大陸毒奶粉受害者家屬也不滿對田文華的控罪。家長認為,檢察院對田文華的指控太輕。結石寶寶聯盟負責人趙連海星期一對本臺表示:"田文華現在提出來她的罪行罪名是不正確的,我們很多受害家庭也認為是不正確的。我們認為她的罪名應該是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因為她的事實已經構成了這個罪名,包括其他的相關官員,也都構成一些其他相應的罪名"。

據瞭解,田文華以上述控罪不適用於"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量刑過重,因此提出上訴,而毒奶受害者家長恰恰是因為控罪太輕,並且與事實不符,表示不滿。大陸知情者透露,石家莊檢察院原打算以較重的"生產、銷售有毒產品罪"起訴田文華,但出於多種考慮,最後決定以較輕的罪起訴:"原來檢察院是以生產有毒食品罪,後來換了罪名,那罪名最高是死刑,因為這個(目前控罪)最高是無期(徒刑),這個事也不好說,因為不能怪她一個人,你聽清楚就行,這個好多事都說不清楚"。

據報導,另外三位三鹿集團高層人士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也提出上訴。結石嬰兒家長同樣認為,官方對他們的指控與事實不符,也應以生產有毒產品罪論處。

目前,腎結石嬰兒家長除了密切關注毒奶案的趨勢,也在為他們的權益奔走。十天前到石家莊法院門外對宣判表達不滿的河南已故結石嬰兒家屬周先生表示,他已辭去工作,專注毒奶案的審判。周先生還表示,當地政府試圖用一萬多元人民幣作為對死去的嬰兒賠償,但遭到拒絕:"我們當地政府給我哥哥,跟我媽說,縣衛生局和藥監局說,給你們賠償個一萬八千(元)的,就算了。你看我們現在,你看我們現在連說話都沒法說,你看我們現在到政府(部門),現在都不接待了"。

上海的結石嬰兒家長王剛認為,他也搞不清毒奶案所涉及的內幕,當務之急是政府如何協助他們治好孩子的腎結石:"我當然最希望是按照那個生產、銷售有毒食品那個(罪)來定,我也搞不清楚裡邊是怎麼回事,她上訴也好,不上訴也好,我在乎的是自己小孩的問題。"

趙連海表示:"目前田文華提出上訴,我們眾多的家庭在關注,希望法院能重新就她的罪名給予一個正確的調整"。

趙連海表示,河北省質檢部門和國家質檢總局在監督方面出現了嚴重漏洞,並在問題奶粉出現後還在繼續隱瞞:"所以相關的一些責任官員,也應該受到刑事方面的追究,而目前,相關的責任官員,沒有一名,我們所知,受到刑事方面的追究,這是我們非常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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