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輿論一邊倒支持楊佳說明瞭什麼?
北京青年楊佳11月26號上午在上海被執行死刑,28歲的青春年華在這個初冬戛然而止。人們很難想像,這位一向熱衷於戶外運動、樂於幫助他人且有些內向羞澀的年輕人竟在一夜之間變成了一名襲警殺人的凶徒,這其中楊佳究竟經歷了怎樣巨大的心理轉折呢,如今都已成了難解之謎。我們今天的話題就從這裡說起。有分析認為,楊佳襲警案發生以來,公眾輿論對其一邊倒的支持與同情,儘管不能證明楊佳以其特有的方式捍衛自身尊嚴的"正當性",但它起碼說明,在一個現代文明社會,作為國家強力部門的公安警察隊伍及其執法行為,並沒有真正得到全社會的認同。對此,有網友留言說,楊佳死了,但到死都沒有讓我們知道那天在警察局裡到底發生了什麼?我之所以如此憤慨,因為本人也是一介平民,我擔心有一天自己也會成為楊佳,無緣無故地就被誣陷成小偷,然後弄到警察局的黑屋子裡關上幾個小時,那些地方對我來講,可能比地獄還要恐怖。與此同時,有評論寫道,值得注意的是,楊佳的仇警心態已經嚴重到了極致,以至於他在一審、二審中,當庭均表現出異乎尋常的冷靜,拒不悔罪。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麼楊佳會有如此的心理,不外乎以下兩種原因:或是其精神狀態出現了極大的問題,或是楊佳在生前曾遭受警方的嚴重不公正待遇,因此才會懷恨在心。不過,對於這個最關鍵的問題,在本案的整個審理過程中,卻並未得到充分的解答。南方網上,資深評論員馬光遠的文章說,面對輿論的強大壓力,比處決楊佳更重要的恐怕還是事件的真相究竟是什麼?這無論對於上海警方,對於那幾位殉職的警察,還是對楊佳本人,以及廣大社會公眾,都至關重要。其實,翻開楊佳的青春檔案,其中不乏對生活的熱愛、對幸福的渴望和對正義的追求。這位"從小就很守規則,不僅曾勸阻他爸爸不要亂扔煙頭,而且會在汽車上主動給人讓座"的中國傳統觀念上的"好孩子",為什麼竟會做出如此瘋狂的舉動?雖然上海警方事後一再聲明,他們對楊佳的訊問是合法的,並沒有對其使用暴力,但既然如此,高高在上的公安部門又有何必要千里迢迢赴北京幾次與楊佳商談賠償事宜呢?事實上,僅從社會輿論對楊佳的普遍同情就足以說明,公眾對上海警方的這種"自證清白"基本上是持懷疑態度的。
文章強調說,在這種情況下,真相比一切都重要!當一個社會對保護其公共安全的警察隊伍高度不信任的時候,這是一種非常危險的心理狀態。首先,那些殉職的警察及其親人需要真相,即使不圖什麼烈士的虛名,起碼不能再讓他們繼續揹黑鍋把;其次,楊佳的親人需要真相,因為他們也是本案的直接受害者;不僅如此,整個中國的警察群體都需要真相,他們不能因為個別害群之馬而成為輿論刀劍的犧牲品;當然,最大的受害者還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廣大民眾,他們更需要真相以修補自己屢受傷害的心理秩序。文章指出,儘管楊佳的殺人行為並不可取,不過,對於當今輿論一邊倒支持楊佳的現象,不能簡單地定義為就是社會的病態,其背後真正反映出的還是對事實真相的渴求。楊佳事件,整個中國社會都是受害者,不徹底查清事件的真相,懲罰那些施暴的警察,既使處決了楊佳,公眾也不會服氣,不僅楊佳死不瞑目,同樣的悲劇今後也難以避免。
此外,中選網上,學者王利平的文章寫道,在某些人看來,楊佳屬於典型的"壞人",理應從重從快將其解決,對此,一切法律程序似乎都顯得礙手礙腳,甚至有些多餘。實際上,在一個不尊重所謂"壞人"權利的地方,"好人"也沒有任何安全可言,因為他們同樣都要面對一個習慣於不尊重人權的公權力。如今,社會大眾質疑楊佳案,就是期望每個人都能被制度公正的對待。我們知道,公正才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不公正的制度只會製造出更多像楊佳那樣的"鋌而走險者"。對此,有網友跟帖說,楊佳襲警是個人犯罪,但通過秘密審判處死楊佳就是謀殺,是有組織的犯罪,而團夥犯罪對於社會的危害要遠遠大於個人犯罪。換句話說,謀殺楊佳就等於向世人宣告:楊佳是以個人行為對抗犯罪團夥的一個公民英雄,也就是說,今後所有採用暴力手段對抗司法機關的人,都是在與犯罪團夥作鬥爭。今天,你們用謀殺的方式處決楊佳,就等於用炸掉整棟大廈的方法來扑滅一間廚房的火災,如果我們這個社會不能容忍個人犯罪的話,難道就可以容忍一個犯罪團夥如此橫行霸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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