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9日上午11時20分左右,綿陽市政府人事教育處處長何宗華從綿陽城區臨園幹道「宇隆大廈」15樓跳樓自殺,當場死亡。經公安機關調查,何宗華患有精神分裂症、雙向情感障礙和重度抑鬱症。
19日上午點時後,何宗華獨自一人來到綿陽城區臨園幹道「宇隆大廈」,用自己的身份證登記,入住該酒店15樓1510房間。11時20分左右,宇隆大廈五樓某公司一員工發現有人摔在大廈3樓平臺處,並向「110」報了警。「120」急救人員和公安民警迅速到達現場後證實墜樓人員已當場死亡,無法搶救。據公安機關介紹,在何宗華登記入住到進入1510房間至警察趕到這期間,該大廈監控錄像證實沒有第二人到過1510房間,該1510房間在何宗華入住前一天也沒有人入住過。
通過公安機關現場調查訪問、現場勘驗檢查、屍體檢驗和毒化檢驗等,結合何宗華本人病史情況,公安機關結論如下:何宗華的死亡,無證據證明可列為刑事案件偵查,應為高墜致死。
何宗華,1968年10月出生,1990年7月畢業於四川大學中文系,1995年7月從遊仙區政府辦公室調綿陽市政府辦公室工作至今,2006年3月起任綿陽市政府辦公室秘書四處處長(正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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