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鵬置業和北京金貿這兩家公司在廣州名不見經傳,他們如何能擊敗保利、越秀城建等知名開發商,以9.24億元的低價拿下"中國第一爛尾樓"中誠廣場?
這單程序清楚的執行案件是如何扭曲為曠日持久的內幕交易的?
權力究竟能如何操控司法,眾多債權人的利益是如何端上不法官員與商人分食的餐桌,最後由國企買單?
從廣東省高院原執行局局長楊賢才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司法系統要員被逐一查辦,其中的尋租過程到底是怎樣的?
記者調查得知,來自最高院的指令自始至終主導了"中國第一爛尾樓"中誠廣場的收購進程,其間包含著複雜的運作過程,權錢交易是其本質。
位於體育西路與天河北路交界的中誠廣場以其位置優越、爛尾時間極長、牽涉面極廣、涉及資金巨大而獲得了"中國第一爛尾樓"的稱號。
由於最初的債權人起訴來自海南省,涉及跨省和各層級訴訟,最高院曾於2000年在貴州中院召開協調會,並於次年初指定由廣州市中院執行。
內部人士分析,最高院此階段參與指導中誠案件可稱正常,但亦與開發商之一鐘華本人的身份不無關係。鐘華是湖南人,曾號稱湖南首富,"很有背景"。
廣州市中院於2002年上年進行了債權人登記,並委託數家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的準備工作。有意參與收購者近10家,包括城建總公司和保利集團、越秀城建等。
2002年年底,在廣州名不見經傳的公司--北京金貿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和廣州駿鵬置業有限公司意外出現,事實上阻斷了公開競拍的進程。
權力護送下的入局
來自最高院的數封函件,要求指定金貿與駿鵬收購"中國第一爛尾樓"
兩家公司的入局可稱突兀。根據記者手頭的資料,當年10月18日,出現了鵬城公司與金貿和駿鵬兩家公司三方簽訂的一份合同,內容為兩家公司以9.24億人民幣收購中誠廣場共16.5萬平米的樓盤,折算收購單價為5600元/平方米。這比起此前保利慾參與收購時廣州鵬城方面的報價7000元/平方米下調了許多。5600元也成為此後業主要求退房時法院的折款價位。
是什麼讓廣州鵬城房地產有限公司的鐘華接受了兩家公司的這個報價?鐘華本人在電話中對記者稱不便透露內情。
而引介這兩家公司入局的關鍵情節,或與金貿和駿鵬的實際控制人範駿業此時在廣東省青年聯合會任副主席和全國青聯委員的身份有關。此次被雙規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時任全國青聯常委,知情人稱其中尚有牽線者。
金貿和駿鵬公司在廣東並無名氣,駿鵬註冊資本不過1000萬,相比於中誠廣場超過10億的盤子,無異於螞蟻博像。但金貿自有來頭,其註冊地址為北京市西城區國家經貿委機關服務局大院。
駿鵬公司在廣州的註冊過程也頗神秘。資料顯示,1996年6月,廣東省人民政府某辦公室向廣州市建委發函要求成立廣州駿鵬置業有限公司,市建委隨後下發批文,除房地產業務外,該公司的經營範圍還包括汽車和煤炭購銷。
兩家公司實以範駿業為中心兩位一體,範駿業同時為兩家公司大股東。日前本刊記者探訪金貿國際在北京的辦公室,發現註冊地址已屬於另一家公司,金貿只設有一名聯絡員,亦多日不露面,知情人稱全憑範在廣東活動,可稱地道的皮包公司。
2002年11月22日,該份收購合同被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次年3月由駿鵬公司向外界披露。2003年12月9日,廣州中院正式發文認可金貿與駿鵬聯合收購。知情者透露,此前一年中,廣州市中院接連收到來自最高院的數封函件,要求指定金貿與駿鵬收購,最終使事件定局。
"落馬"
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經表決,免去黃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等職務。
作為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創造了建國以來因涉嫌貪污腐敗而被免職調查的司法官員的最高級別記錄。
廣州市中院自救
在發現金貿公司、駿鵬公司資質有問題後,廣州中院數次發函提出撤銷兩家公司的收購資格
黃松有、楊賢才中誠案發之後,原應處於颱風中心的廣州市中院卻風平浪靜。多個消息來源證實,此次廣州中院不會有法官因中誠案受到牽連。廣州中院此次的安全係數,來自於駿鵬詐騙案發後一系列的糾錯與自救嘗試。
2004年8月,駿鵬公司偽造民生銀行票據詐騙案發,範駿業本人被天津市公安局通緝。由於範駿業本人同時為兩家公司的大股東,案發後駿鵬公司在金貿的股權被查封,意味著兩家關聯公司已經根本失去了繼續收購中誠廣場的資格。
廣州市中院開始了逆向糾錯行為,數次發函給省高院和最高院,提出撤銷金貿和駿鵬公司的收購資格,進入競拍程序或者另尋買家。當年12月的一封函件中中院的語氣較為激烈。
這些函件中,中院還建議由城建總公司收購。作為最初開發商之一的城建總公司,此時經法院確認在中誠廣場擁有4.9億余的債權,該公司提出願以同等價格收購,並放棄主張債權。
但此時金貿亦未喪失活動能力。一份由金貿與駿鵬公司於2004年11月26日發出的請示報告,抬頭直送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由金貿公司單獨收購中誠廣場。
2004年9月,金貿與駿鵬公司在向廣東省高院提出引入第三方資金進行收購獲允許。2004年12月,金貿提供了深圳佳兆業房地產和廣東華源兩家公司出資支持收購的證明和某銀行提供的資信證明書,證明兩家公司在銀行共有賬戶資金9.5億,足以收購中誠。
知情人士透露,廣州市中院調查發現華源在銀行存款餘額僅700多萬,銀行資信證明實為虛假。中院強烈要求取消金貿資格的函件,亦與此種發現有關。
劣跡昭然之下,2005年初,金貿公司依舊獲得了單獨繼續收購中誠廣場的資格,而駿鵬公司對金貿的股權也被最高院在2004年底解凍。
有關人士透露,通緝期間範駿業仍在公開場合招搖,在場者有當地的政法官員。廣州中院至此徹底喪失了話語權,只能忙於應付債權人的信訪和訴訟。
分贓蛋糕不止4億
黃松有-楊賢才-範駿業一線的涉案金額,遠非是轉手倒賣獲得的4個多億價差那樣簡單,其間包含著複雜的由國企托盤的資金運作,以及中石化前老總陳同海本人的分贓行為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琪裕擔保公司為金貿提供了所需的9.24億收購款,由金貿的關聯公司深圳佳兆業房地產進行中誠廣場的善後裝修。此後中石化公司於2006年買下中誠廣場北塔近80000平方米面積寫字樓,總價為13億余元。
當時有媒體報導,琪裕擔保公司的資金實際來源於中石化。多位相關人士證實中石化作為第三方介入收購為事實。其中9.24億打入法院賬戶,另外4億余資金在中石化監控下供金貿用於中誠廣場善後裝修。最後中石化獲得了中誠廣場A棟近7.5萬平方米的寫字樓產權。由於收購標的總面積為16.5萬平方米,其餘80000餘平方米的面積供金貿支配租售,其中包括寫字樓、商場和車庫等。眼下發售B棟36∼46層商品房的開發商即為金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本刊記者向售樓處瞭解得知,該處商品房的均價在21000∼22000元之間,而商鋪的單價更達到5萬至6萬,租金收入不菲。即使剔除4萬餘平方米車庫面積,可租售房產面積仍超4萬平方米,價值在10億左右。
此項收益是金貿獨享,還是與中石化另有分割協議,內情不為人知。此外尚需加上中誠廣場易名中石化大廈的冠名收益,業內人士分析,此項所得亦可能上億。
一無長物的金貿至此顯然已獲利甚豐。而促成此交易的一干人等,也有了分食蛋糕的條件。
業內人士分析,中石化盈虧不得而知,但陳同海先獲其利。消息人士表示,陳同海事涉在中誠收購案中吃回扣,金額在千萬以上。
記者求證於陳同海的辯護律師,回應為"保密",而石化行業資深人士則證實了陳吃回扣的消息。
中誠案件的分贓空間究竟有多大,廣州市中院2002年委託數家諮詢機構作出的評估可為參照。該評估價為15. 2億,與同年金貿、駿鵬的9.24億收購價相差近6億。
與此對照,當初購買了中誠廣場房產的業主們,最多只能原額返回房款,而被拖欠工程款或者其他債權的機構,則難以全部獲償。9.24億至今還在法院的賬上。選擇不退房的業主們,不僅為了方便金貿的運作被集中遷移到B棟,且入住無期。在眼下中誠廣場的B棟,看不到可供業主出入的通道。
"執行案"年鑑
●2001年,中誠廣場被拖欠數千萬元工程款的施工單位宣布停工,大樓從此爛尾。
●2002年上半年,廣州市中院於進行了債權人登記,並委託數家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的準備工作。
●2002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北京金貿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和廣州駿鵬置業有限公司以9.24億人民幣收購中誠廣場共16.5萬平米的樓盤。
●2003年3月,駿鵬公司向外界披露收購合同。
●2003年12月,廣州中院發文認可金貿與駿鵬聯合收購。
●2004年8月,駿鵬公司偽造民生銀行票據詐騙案發,範駿業被通緝,駿鵬置業失去了購買中誠廣場的資格。
●2004年9月,金貿與駿鵬公司向廣東省高院提出引入第三方資金進行收購獲允許。
●2004年12月,廣州市中院調查發現北京金貿提供的華源銀行資信證明實為虛假,強烈要求取消金貿資格的函件。
●2005年2月,北京金貿的獨家收購方案獲得同意。
●2005年3月25日,北京金貿拿下中誠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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