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多次瞞報事故*
新華網10月7號報導:"中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7日說,山西婁煩尖山鐵礦"81"特大排土場垮塌事故不排除有瞞報問題,......事故調查組已把是否存在事故瞞報作為重要調查內容。"
人民網10月7號報導:"據河北省代省長胡春華介紹,李家窪煤礦長期無證非法生產。7月14日發生爆炸後,業主和縣、鄉政府串通瞞報事故,性質十分惡劣。"
新華網10月8號報導:"今年9月5日至15日,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新生兒科先後有8名新生兒患者死亡。事故發生後,醫院未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媒體是"傳聲筒"?*
中新網10月8號的一則評論說:"這樣的新聞在大陸早已屢見不鮮。"這篇評論指責中國媒體不敢報導真相。評論說:"在官方一再要求各地信息公開(並在5月1日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強調地方政府不准干涉媒體對突發事件報導的今天,倒是一些媒體的反應顯得縮手縮腳、瞻前顧後起來--幾乎所有的瞞報事故總是在官方高層介入後,真相才大白於天下,而鮮有媒體勇於獨立調查揭露出來,媒體最擅長扮演的似乎只是一個‘傳聲筒'作用。"
*網頁打不開或被刪除*
但是新華社下屬的《瞭望東方週刊》記者孫春龍和特約撰稿人王曉應該知道不當"傳聲筒"之不易。
《中國青年報》10月9號的一篇文章說:"這是一場對真相的封鎖與反封鎖的較量。先是當地政府千方百計阻撓記者的採訪。""然後是有關部門對已經發表的文章進行封殺。8月底,《瞭望東方週刊》記者孫春龍和特約撰稿人王曉發表了《婁煩:被拖延的真相》。""文章發表後,被很多網站轉載,但所有轉載文章的網頁都打不開了。"
《南方都市報》10月9號對孫春龍的採訪報導說:"9月15日,他在自己的博客裡貼出了《致山西省代省長王君的一封舉報信》。""到了9月19日,孫春龍自己博客裡的舉報信也被刪除了。"
*權力干預新聞*
《揚子晚報》10月9號的一篇評論說:"王曉曾以舉報人的身份向安監總局進行電話舉報,安監總局卻堅持以山西省上報的數字為準;婁煩縣委宣傳部再三叮囑記者不用去現場採訪;孫春龍和王曉採寫的文章《婁煩:被拖延的真相》......傳真並快遞給安監總局,結果又被轉交給山西省政府,由當地政府查處。"
北京大學教授楊風春在《新世紀週刊》10月7號的採訪報導中說:"很多時候輿論不能報導,消息不能傳遞,因為被封殺和過濾掉了。""我們的輿論受到高度的監管控制,在網上發個帖子也要經過過濾等等。"
《鄭州晚報》10月9號發表的一篇文章說:"記者不發表文章,而通過網路進行舉報,這是權力干預新聞的惡果。""權力干預新聞往往會採取如下舉措:首先是封鎖消息,拒絕記者採訪甚至收買記者;其次是百般阻撓,甚至是威脅恐嚇控制記者;當新聞報導之後,或通過私下收買媒體,或通過權力部門施壓,阻止新聞刊出;萬一新聞發出,則封鎖網路。"
*當地政府"危機公關"*
人民網10月8號發表的一篇文章問道:"相關網站為何屏蔽《婁煩:被拖延的真相》一文?是否與當地政府展開的緊急‘危機公關'有關?在此過程過中,存不存在某些未必見得陽光的交易?""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千方百計封殺網上轉載的關涉當地政府工作的負面新聞,幾乎成了一種普遍現象。......其運作套路大體有三:一是宣傳主管部門明令禁止本地媒體將重大批評報導‘端'到電子版上,以免網站競相轉發,‘有損地方政府形象';二是地方政府相關部門主動與各大門戶網站套近乎,或找上門去聊表‘敬意',或盛情邀請總編、主任‘下去指導工作',以便對方關鍵時刻網開一面;三是動員本地企業到某些知名網站去做廣告,以經濟利益為誘餌,與網站建立互惠互利的所謂‘戰略夥伴關係'。"
*責任心不強還是受到壓力?*
《齊魯晚報》和《瀟湘晨報》10月9號刊登的一篇文章說:"許多記者都到婁煩去採訪此事,但是都沒有發表報導。這一連串事情值得人們深思:究竟是個別媒體責任心不強,還是受到某種壓力?"
《新京報》在採訪孫春龍時,他說:"在現場的時候,家屬對我們充滿期待,他們真的沒有辦法,只有通過記者這條路了。同時也不理解,為什麼這麼多記者來,沒有一個報導出來。是不是拿了錢了?"
《南方都市報》10月9號對孫春龍的採訪報導說:"當時採訪,讓他感觸最深的就是很多死者家屬對記者的不信任的眼神。"他在說到其它網站轉載的自己的稿子都被刪除時說:"地方政府肯定公關了。"
*驚動總理 查出真相*
最後,由於中國總理溫家寶在網上看到了孫春龍的舉報信,並且批示要進行核查,這起事故終於從"自然災害"變為"重大責任事故"。
《揚子晚報》10月9號發表一篇評論說:"如果不是博客海洋中的一滴水偶然驚動了總理,那麼,山西婁煩尖山鐵礦"81"事故,被瞞報謊報的真相,至今還可能沉在深淵。人民生命關天的大事,百姓財產安全的大事,難道一定要驚動總理才行?"
*南方週末不敢報三鹿醜聞*
不過,孫春龍和王曉應該知道自己是幸運的。他們的報導畢竟在《瞭望東方週刊》發表了。相比之下,有關三鹿毒奶粉醜聞的報導就沒有那麼好的運氣了。
"記者無國界"組織秘書長朱利亞德10月8號在加拿大《溫哥華太陽報》發表的文章說:"早在7月,調查性週刊《南方週末》的一位記者就獲得了可靠信息,發現大批與三鹿奶粉有關的新生嬰兒住院。但是他的編輯由於擔心報復而決定不發這篇報導。結果,中國只能等到北京奧運會以後,直到9月初,才有另一家媒體敢於發表這個爆炸性新聞。"
香港大學研究人員班杜爾斯基10月7號在《華爾街日報》上發表的文章說:"這個問題6個星期後曝光以後,《南方週末》一個主要編輯在個人博客上透露,這個有關毒奶粉的報導當時被有關當局壓下了。"
*奧運期間壓制負面消息*
英國《電訊報》9月25號報導說:"在三次會議上......三鹿公司告訴石家莊市政府官員這場危機的程度。出席會議的包括中國國家產品安全監督機構,國家質檢總局在當地的代表。""中央政府下令在同一個星期開幕的奧運期間壓制‘負面消息',包括會造成恐懼的健康方面的消息。......當局也表示擔心給‘社會穩定'造成影響。""這些會議的細節第一次證實,掩蓋真相是有意安排的,而非官僚遲鈍造成。"
三鹿公司顯然清楚中國的政府有能力控制新聞界,於是才像《人民日報》10月3號報導的那樣,在8月2日"請政府加強媒體的管控和協調,......避免炒作此事給社會造成一系列的負面影響"。
"記者無國界"組織秘書長朱利亞德在《溫哥華太陽報》上說:"中國政府怎麼會再一次把控制新聞和信息置於保護公民健康之上呢?企業,包括一些外國企業,怎麼會把這麼大的醜聞保密這麼久呢?中宣部......在北京奧運前夕向中國媒體發出的一個21點指示,詳細列舉了禁止報導或者限制報導的題目。其中第8點明確地說:‘所有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題目,例如可以致癌的礦泉水,都不得報導。'"
*將公眾憤怒引向地方官員*
英國《經濟學家》網站10月8號發表的一篇文章說:"為了改善政府對危機的處理,中國政府還實施了一系列新法律和規定,包括去年通過的緊急事務應對法律和今年5月生效的一部旨在使政府信息更加開放的法律。但是今年發生了一系列危機事件,從1月的雪災,到3月的西藏騷亂,再到9月出現的毒奶粉醜聞,顯示政府的反應仍然遲鈍,官員們還像過去一樣堅決向上司和公眾隱瞞基本信息。""保守派的堡壘,共產黨權力巨大的宣傳部仍然是變革的阻力。......中宣部謹慎地確保國家控制的媒體將公共憤怒引向地方官員,而不是中央領導人或者共產黨本身。"
*外媒報導掩蓋三鹿醜聞*
我們的《對比新聞》顯示,對掩蓋三鹿醜聞的報導基本來自外國媒體。香港大學研究人員班杜爾斯基在《華爾街日報》上說:"自從這個醜聞曝光以後,對壞消息的壓制一直在繼續,在某種程度上更嚴重了。""中國記者告訴我,對中國奶業的任何深入報導都是不可能的。對這場危機原因和政府責任的討論,包括政府與奶業企業合作的問題都絕對不能報導。"
想法和政府不一致怎麼辦?北京昂藍互動廣告有限公司執行總裁洪晃只能在9月25號的《紐約時報》上發發感想。她說:"在網際網路上對這場毒奶粉危機有大量公開討論。人們對新聞感到懷疑,大家都懷疑政府大規模掩蓋了真相。但是這些辯論在國營媒體上都禁止出現,尤其不能在電視上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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