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曉駟說:我想僅僅靠立法完全地制止假唱是遠遠不夠的,還要靠演員的職業道德修養、演出行業誠信機制的建立以及行業規範,可以說這是一個系統工程。
那麼北京奧運開幕式演出是否屬於這一《條例》管轄的範圍,時任文化部市場司副司長張新建有這樣的解釋:在電視的演播廳中錄製的晚會,都不屬於《條例》規定的範疇,而在攝影棚之外或者其他娛樂場所拍攝的營業性演出,也應當比照《條例》的規定。
根據張新建的解釋,奧運開幕演出無疑屬於《條例》管轄的範圍。
又有人會質疑開幕式的演出是否是商業性,我們一起回憶一下北京《京華時報》7月15日的一則報導:北京奧運開幕式5000元門票以21萬價格轉讓。昨天17時,北京奧運會開幕式門票轉讓截止。中行網點的工作人員透露,一張原價5000元的開幕式門票,以21萬元的價格進行了轉讓。一位已完成開幕式門票轉讓手續的老人告訴記者,他把一張原價5000元的門票以6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了別人。
北京觀察家說,看完這樣的報導,誰還會質疑開幕式演出的商業性質。問題是,對於奧運開幕式中這一確鑿的假唱,誰敢用中國的法律來處罰假唱的責任人?最後,在一片歡慶聲中,這個事件也會很快被淹沒。
附:維基百科對假唱的定義是:假唱,也叫作夾口型,是指歌手在舞台上並非現場真聲唱出歌曲,而是於演出時以口型配合預先錄製的聲帶。歌手在台上假唱的原因大致下歸納如下:一是表演地點音響太差,或收音太差;二是歌手缺乏現場表演的能力;三是主辦機構要求表演者假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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