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如此快速翻盤,令人瞠目。跳跳陣營一時怨聲載道。或抱怨跳跳不講策略,一味蠻幹,犯了典型的左傾冒險主義錯誤,斷送革命的大好形勢;或抱怨公眾陰晴無常,翻臉不認人。而在我看來,這些總結不免過於皮毛,根本沒有觸及問題的核心。
跳跳之失,不是單純的辯論技巧上的失敗;或者換句話說,跳跳之失不在目,而在綱。既然真理在握,鬥爭為綱,那麼哪來什麼平等的辯論?哪來什麼雅緻的探討?要的就只是結果,要的就只是贏。至於過程,就不必那麼講究了,不必那樣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但求夠威夠力,但求在氣勢上徹底壓倒對方,為此炮轟、油炸、打倒在地再踏上一隻腳,不妨無所不用。如此才能理解,為什麼跳跳一出場便是鬥士姿態。他根本不是為辯論而來,只是為宣判而來,只是為直接把對手釘上恥辱柱而來。一些論者卻從辯論的角度要求,這豈不是緣木求魚?
當然,如我們現在知道的,跑跑跳跳參與的不過是一場辯論。而辯論是一種專業,專業就要有專業的素養。但是顯而易見,跳跳並不具備這方面最低限度的素養,以致於竟當著大庭廣眾,以強姦作例怒斥敢於質疑他的某女士,足見其對女性如何缺乏尊重。這已經不止是專業素養問題,而是徹頭徹尾的文明問題了。
不專業,不文明,那麼所恃者何?唯恃所謂群眾而已,或者所謂民意而已。得到了群眾就能戰無不勝,來自群眾的喝采和掌聲,也就如搖頭丸,最能使人忘情。刻意操縱民意,經營民意,就往往成了克敵制勝的法寶,成了橫行江湖的獨門秘籍。群眾至高無上,或者民意至高無上,歷史上很多獨裁者的勝出,靠的往往都是這種牌。
但是,並不是任何時候群眾或民意都應該至高無上。沒有自由辯論做前提的選票往往一錢不值,沒有經過自由討論的民意,單極信息基礎上產生的民意,也往往是靠不住的,甚至是一種可怕的民意。它們往往激情而盲目,強大而野蠻,摧毀一切卻絲毫不能建樹。猶如滔天野火,將生命燒得干乾淨淨,燒成寸草不長的一片焦土,不知要過多少年多少載,生態才又漸漸恢復。這一點,早已為歷史反複印證。
由此不難理解跑跑和跳跳節目中的命運逆轉。跳跳出場時的鬥志昂揚是有道理的,那時他的確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民意,那時對跑跑幾乎一邊倒的口誅筆伐的確就是民意。而跑跑最後的力挽狂瀾更有道理,因為那時對跑跑幾乎一邊倒的寬恕和同情的確也屬於民意。這兩種民意都是真實的,但它們的質量卻完全不同。跳跳出場時倚仗的民意,那是沒有經過自由辯論的民意,因而是可疑的民意;跑跑最後倚仗的民意,則是經過了自由辯論的民意,因而是清醒的民意,公正的民意,可靠的民意。
兩種民意的互相轉換,決定了跑跑跳跳各自命運的轉換。而在這個過程中起到關鍵作用的因素其實就只有一個,那就是公開的和充分的自由討論。對民意的刻意操縱和經營,只是在封閉條件下才可行。但凡公開,它分分鐘見光死。跑跑當然不是沒有問題,在信息沒有完整披露之前,在多元觀點沒有交匯之前,公眾看到的就只有跑跑的問題,跑跑的問題就成了問題的全部。而一旦辯論真正展開,公眾這才驀然發現,跑跑縱有大錯,但相比那種我代表人民槍斃你的傲慢和專斷,也無非是一種小惡罷了。公眾的天平馬上就開始了轉移。
所以,從根本上說,並非像跳跳陣營說的那樣,跑跑或者鳳凰衛視多麼多麼狡猾,而主要是自己太無能,主要是自己正被時代拋棄。就跟我們國家的生產方式千差萬別,一方面衛星上天一方面刀耕火種一樣,我們國家的精神生活,文野之別也愈來愈明顯。跑跑和跳跳,在精神層面就分別處於兩個不同的時空,猶如處於兩個相距遙遠的星系。同樣的膚色,同樣的血脈背後,其實是不同的思維方式,不同的價值取向。或者說得更直率一點,他們分屬於不同的人類。一個標準的前現代一個典型的後現代,睽睽眾目之前交手,其勝負高下難道還需要想像嗎?
這麼看來,民粹這把火是不那麼好玩了。隨著公共空間的拓展,自由討論的推進,公眾的智力在迅速提升,而愈來愈走向理性,走向平和,走向中道。那些還停留在前現代的敵我鬥爭的妄想中,群眾運動的迷夢裡,那樣極端而偏執的叢林思維,正在悄悄邊緣化。這是跑跑跳跳之爭的重要啟示,值得深長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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