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比照香港模式 臺灣將出現第二權力中心
兩岸兩會復談,其中一個險些獲得"成果"的議題被急剎車的,是雙方在對岸互設辦事處的問題。原因是臺灣陸委會沒有授權。然而海基會的高層對此非常感到興趣,使人非常驚訝。例如,副秘書長龐建國聲稱,兩岸達成互設辦事處共識,這是重大突破,甚至還是賣點。而董事長江丙坤更把簽證辦事處"提升"到兩會的辦事處。
不管什麼辦事處,這又意味著什麼?表面上,這是對等,實際上絕對不是這麼一回事。先說,臺灣駐中國大陸辦事處能做什麼?不要說北京,先說香港好了。臺灣駐香港的辦事處,叫做"中華旅行社"。九七前後的"總經理",就是因為馬英九特別費案被馬英九"犧牲"的馬英九辦公室主任鄭安國。一九九九年李登輝總統提出 "兩國論"時,中共,包括它在香港的官員、喉舌、外圍媒體等對之進行"革命大批判",鄭安國僅僅在接受香港媒體訪問時解釋了一下,就被扣上"台獨"大帽子,甚至被迫離職;而新任的張良任,則被中共施加下馬威,被"扣押"多年無法上任。在批判鄭安國時,親共人士明確說,中國旅行社的職責,就是簽證,其他一概不許做。
但是我們看,中共駐香港的辦事處又是怎麼一回事?管簽證的是"中國旅行社"。更不得了的是新華社香港分社。它成立於一九四七年,表面上是通訊社,但是實際上有"小社"、"大社"之分,小社指的是真正的通訊社,大社實際上是中共駐香港的總領事館,人們一般稱呼的新華社(香港人有簡稱"新記"者)均為大社。
問題還在於,這個總領事館還不同於駐其他國家的總領事館。因為中共始終認為香港是它的領土,當年的割讓是"不平等條約"(卻承認被俄國不平等條約割去的一百五十多萬平方公里國土),因此在香港為所欲為,包括文革期間領導香港大暴動,被人們稱為是香港的第二權力中心。因此九七前的香港,座落在下亞厘畢道的香港總督府是第一權力中心,第二權力中心則是地處跑馬地的香港新華社(九七後改名為中聯辦,並遷移至西環)。
這個香港新華社一套班子,兩個招牌。所謂兩個招牌,一個是公開的新華社,一個是秘密的"中共港澳工作委員會",後來香港與澳門分開,也就是一個是行政組織,一個是黨組織。因為有兩個招牌,所以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中央政府的主要部委與黨中央的主要部門,均有代理人在新華社裡,只是名稱有不同。例如中共中央統戰部,在新華社叫"協調部"。最敏感的則是北京的各個間諜情報機構,在香港全套複製,例如外交部、統戰部、安全部、軍隊的總政、總參等等。
香港新華社領導香港親共人士的反英鬥爭。除了原來的土共外,還有原來效忠港英,為了迎接新主子而靠攏新華社,他們為了"洗底",表現的會比土共還要"愛國",以至不忍卒睹,被譏稱為"港英舊電池"。
有這樣"第二權力中心",香港每天就吵吵嚷嚷,因為"挑動群眾鬥群眾"是中共的專長。原來的一些群眾團體是自由派的團體,例如記者組織的香港記協,大學生組織的專上學聯等,到九七前由新華社策動,成立對立的親共組織,來表達共產黨的黨意。
臺灣本來就存在藍綠惡鬥,其中就有中共的統戰因素。一旦"第二權力中心"在臺灣公然運作,那些親共人士不必到北京或香港接受指令,而是"就地受教",臺灣會變成什麼樣子,不必多說,人們也會知道。中共的"黑手"已經把臺灣弄得七葷八素,"黑腳"再踏進來,真是不敢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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