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雖非英語專家,但對那封CNN的「道歉信」,還是能夠正確丶準確的去理解。信是由CNN最高法律顧問所寫,對象是紐約的華裔律師海明。海明替兩個中國人入稟紐約法庭控告CNN,而他們又聲稱代表十三億海內外中國人,每人索償一美元,也就是十三億美元。那麽,CNN的律師信是如何「道歉」呢?
Mr. Cafferty responded :nd the one thing I regret was that some Chinese citizens in China and Chinese-Americans in this country felt like maybe I was insulting them. And that was never my intention. And I am sorry for that� I hope this clarifies matters for you.�
中文翻譯:卡弗蒂先生回覆如下:令我遺憾的是,部分中國國民及美國華人認為我的話也許羞辱了他們,這從來不是我的原意,對此我感到抱歉。我希望這個澄清能夠滿足閣下。
這種貝理雅(上任英國首相)式英文,是旨在保護自己的法律語言,並且只是卡弗蒂個人澄清,怎能說成CNN"道歉"呢?退一步說,即使這封信有"道歉"之意,卡弗蒂也只是對中國人有此反應表示遺憾,而非為自己當初的辱華言論表示歉意。
事實上,這個立場比上月十六日CNN的表態甚至有所"退步"了。當時,在中國外交部要求道歉後,CNN發表聲明說:卡弗蒂先生針對的是中國政府,而非中國人民,"CNN要澄清的是,卡弗蒂和CNN絕對無意冒犯中國人,如果有人認為受到卡弗蒂的言論侮辱,我們願意向他們道歉。"
但令人奇怪的是,人民網的文章更把今次CNN的律師信,說成是正式道欺。文章引述法拉盛唐人街的律師海明說:"他對於當初攻擊中國人民的辱華言論感到後悔(regret),他認為這使在中國的公民和生活在美國的華人受到侮辱,他也說到對不起(sorry)。"很明顯,如果不是人民網的記者和海明的英語水平有問題,就是有人在翻譯時刻意曲解原文,以造成CNN已經"道歉"的假象。
這完全是魯迅筆下的阿Q式精神勝利法。海明自己更詮釋,CNN負責法律的最高負責人,以公函發來正式道歉信,"可以假定,這份公函是經過CNN最高領導CEO批准的,不然不會有這個公開表態。"他強調,在他一人孤軍奮戰下,有此戰績,已是了不起的"初步的階段性勝利"。這樣的信也要CEO批准嗎?那麽,是否也可以說,這封信應該是CNN董事局開會後的結論!
對海明個人來說,這樣的官司(如果已被紐約法庭接受的話),有百利而無一害,讓他這個專責移民丶中美經濟糾紛的律師,贏了固然一夜成名,輸了也可以諉過美國司法不公。所謂"階段性勝利",應該不是控告CNN的官司,而是他個人。
海明的個人利益是顯而易見的,但令人遺憾的是,人民網居然也不辯是非,甚至不惜扭曲丶誤譯,以證明CNN準備低頭認錯。本月初,人民網同樣由駐聯合國記者席來旺採訪海明,預告CNN準備向中國人"道歉"。
一個又一個偽造的"好"消息,不斷刺激愛國者的情緒,讓他們保存著錯誤的期望,誤以為他們的行動已取得成果,變相鼓勵他們採取更激烈的反CNN行動,鞏固現有成果,爭取更大的勝利。官方傳媒這種態度,是否也是官方立場呢?
控告CNN,要求CNN道歉,無可厚非,但我們必須尊重基本的事實,保持實事求是的精神,有理有節,否則,我們永遠無法贏得別人的尊重,所謂階段性勝利也只是自欺欺人,到頭來定會貽笑大方!用這種方式贏得勝利,其情可憐,誠如魯迅所言: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本文作者為香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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