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提供)
上星期三,福州市和倉山區政府組織倉山區、臺江區、晉安區等城管執法人員,和倉山區的法官法警、檢察院等單位的人員共1000多人,動用11部鉤機,對倉山區倉山鎮萬里村22幢樓房進行強拆,有27戶村民受影響,近百人無家可歸。
(由村民提供)
星期三,村民林先生接受了本臺記者的電話採訪,他說他們家的房子也是上星期三被強拆的,"起先鏟車高鉤機早上六點多陸續的來了,大約九點多就全部進來了,首先就對我們的房子,把門砸進去,看裡面有什麼東西,我當時在現場,他們也不知道,因為本來要強拆要跟當事人講,但是他們沒有,我們是躲在暗處,如果你在家裡的話,也會給他們抓出來,房子照樣給他強制拆掉。有的貴重的拿一點出去,床鋪什麼東西都沒有拿(現在你們怎麼辦,沒地方住?)無家可歸。(總共他們拆了多久?)從早上九點開始拆到快要天黑了,六點多。(有沒有人出去制止他們呢?)有(那發生了什麼事情呢?)對峙在那邊,最後還是被他們強制拆掉。(那個人有沒有被當局制止或者暴力對待呢?)有,有啊。"
據瞭解,該村已經有79戶被強制拆除,即將面臨強拆還有四五十戶,受影響的村民有100 多人。
記者稍候致電倉山區委副書記盧林,他並沒有否認暴力拆遷的事件,但對記者的進一步提問不予回答,之後逕自挂斷電話,"(我們收到萬里村的村民的投訴,說他們被暴力拆遷?)阿。(是不是有這個情況呢?)這個你這個這個我無可奉告。(啊?)你香港記者,我不知道你怎麼的,無可奉告。(他們房子確實是被拆了,圖片上也看到了)這個這個你不要講了(有沒有得到賠償什麼的。)"
(由村民提供)
村民反映,該村69戶村居民在2006年2月底就所謂《首山舊屋區改造》中《拆遷許可證》的合法性狀告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但最終被福州市中院駁回。村民不服這些判決和錯誤的決定。於2007年7月依法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請《行政申訴》。當局進行的拆遷,既沒有與村民協商補償條件,也沒有提供安置用房。
另一位村民王先生星期三說,當局強拆他們的房屋是為了商品房開發謀取暴利,"沒有提供任何的安置房,也沒有提供補償金額。(這個土地拿來做什麼用的?)它要搞商品房。(旁邊是不是已經建商品房了?)已經都出賣一部分了,這個土地是集體土地,按法律規定他必須通過徵收、徵用,補償款到位,集體變為國有,他才可以拆遷,而且根據2008年一號文件,也明確規定在集體土地上不准搞商品房開發,關鍵是錢,金錢誘惑太大。(你們那些商品房現在能買多少錢?)現在是每平方八千。"
據悉,2006年6月有關當局逮捕了以原區委書記為代表的一批貪官,此案也於2008年1月9日作為全國26起房地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之一予以公布,但是違法征地和強拆的問題並沒有因此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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