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雲,"散步是為了遇到好市長",把市民說得像後媽生的孩子一樣,怯生生地去"散步",結果卻"遇到了市長"。我相信,如果不是踩在網際網路的台階上,"散步"的市民什麼都可能遇到,卻惟獨難以遇到市長。事實上它發生的概率跟中億元彩票的發生率是一樣的,僅僅在去年發生了一次。
從技術的角度,手機作為個人信息終端(上傳和下載),已經是網際網路的一部分。"散步遇到市長"的故事,缺點是少有機會模仿。下面有一個例子沒有上述缺點,不那麼壯觀,但卻是每一個人都可以獨立完成的,不需要上街的"散步",也同樣可以"遇到市長"。
1月3日,人民網突然出現一組圖片消息,內容是某縣(網上有實指,此處暫時隱去為妙)法院的庭審現場:審判長、審判員和書記員全都著便裝,前兩者是邊審案邊打手機,後者也是邊抽煙邊聽案。
要知道,這條消息報導的就是當天上午的事情!設想法官們在上面抽煙打手機的時候,庭下就有人對著他們拍照,然後上傳,消息立即迅速在全國的網路間散發開來:三位法官哪裡知道,當他們走出法庭的時候,已經成了全國聞名的新聞人物。這就是網際網路時代的傳奇。
而第二天,人民網又有消息,這就相當於"市長出現了":審判長(原來是該院行政庭庭長)被"停職檢查"。要知道頭天的圖片說明有"這種庭審怪象並不罕見",然而,一旦"榮登"網際網路,他們就立即自覺羞愧,趕快給公眾一個交待。
不妨再看一下"校長追縣長簽字被拘"事件和"縣警察進京城捉記者案"。前者在事件發生一週後,風平浪靜,但後經媒體報導,引起網路沸騰,只在兩天內,事件全盤倒轉:拘留校長的處罰撤銷了,停職的校長復職了,先是被責令向縣長道過歉了,現在是接受縣委書記、縣長、公安局長和教育局長的集體道歉!後者:1月7日中國青年報報導遼寧省西豐縣的警察進京,"舉網嘩然"。
1月8日,即報導的第二天,西豐公安機關已經"正式撤銷立案、撤銷拘傳"了,1月9日下午,西豐縣"道歉"的一干人馬就已經"進京"了。
在人民沒有成為網民之間,處在人民眼皮底下的基層官僚往往也可以一手遮天的。然而,當他們的行徑擺在網民面前,他們不可以一手遮網,網路不給基層幹部提供這樣的技術,於是,他們只好"適應網路",並且以網民似的速度轉彎!他們幾十年的政治訓練都明白不了的道理,立刻被網路"強制執行"。
網際網路在技術上給公眾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信息平等機會,每一個網民都有條件方便快捷地參與公共問題。
你不需要是一個記者,當你剛好在那個烏煙瘴氣的法庭現場,你就可以把現場情景上傳給任何一個網站。在沒有新聞法或者將來有新聞法的年代,新聞記者都不壟斷採訪權。在網際網路時代,每一個網民都是記者。
網際網路正在迅速、深刻、全面地改變著人類社會。任何個人和政府都必須適應網際網路的規範。而中國已經成為一個"網民大國"。中國有2.1億網民,以500萬之差次美國。考慮到幾億農民不認識鍵盤,也許中國城市人口(包括會上網的進城民工)對網際網路的平均熱情要比美國高。
中國可能有著世界上最鐵桿的網民,他們對網路有很深的,甚至過分的寄託。他們的網路生存狀況如何,是否享有正當合法的權益,是否"越來越有才",關係到中國社會的整體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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