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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通過法例加強控制網際網路

 2007-12-22 23:4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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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1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草案,加強控制網際網路的資訊流通。法例賦予地級公安機關或負責國家安全機關的權力,可以以維護社會穩定或國家安全為理由,暫停全省網際網路運作廿四小時。維權人士指法例的目的是封鎖各類維權抗爭消息,並擔心日後會擴展至全國實施。


東省人大常委會週四通過《廣東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除了將全省的信息網路,分作五級作不同程度的保護外。更賦予地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權力,可以在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社會穩定的緊急情況下,暫停事發地區,甚至全省的網際網路、備份數據及電腦運作廿四小時。

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情況,引起了各界廣泛關注。本臺記者週五致電獲授權執行法例的廣東省公安廳查問,發言人表示,他不可以就這條新法例的具體實施時間,以及實施辦法,作出任何補充。

熟悉網際網路運作的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表示,在廣東省通過有關條例前,他已經聽過中國當局,正考慮有必要時封鎖網際網路,以堵截新聞及資訊的流放。他指廣東省這次先通過有關法例,在有具體運作經驗後,就有可能全國性施行。他又指,當局主要籍封鎖涉及維權的新聞,來減輕鎮壓維權運動的難度。

不過他指,由於現時全國民眾除了網際網路,還有各類不同的通訊手段,保持與外界的通訊,如果當局實施新法例時,並無其他合適的配套,或將當地不同的電訊網路中斷,就很難起著封鎖新聞的效果。

他指,當局加大力度封鎖消息,不單未必能夠減低鎮壓維權事件的力度,相反有可能引發公眾恐慌,令情況更為惡化。他不認為,這類措施對穩定社會有任何幫助。他說:封鎖消息對當局來說,可能減低鎮壓時的力度。不過,由於公眾不知道到底有什麼事情發生,有可能反而令事情更加惡化起來,就像非典的時期,公眾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結果反而更難處理。

一位廣東省的民眾,接受本臺訪問時,批評當局的措施,是阻止媒體監察政策,不准平民發聲的政策。他說:現時他們這樣做,是不讓我們講說話,他們講就可以,我們就講什麼都不可以。

近年,廣東地區已經發生多宗罷工、反徵地、罷課、堵路等維權事件,雖然當地傳媒普遍在政府壓力下不敢報導,但不少人將消息貼上網際網路,令不少人透過網際網路照片以及海外媒體報導,得知事件的發生。(李建軍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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