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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案宣判的法庭外紀實

 2007-12-02 02:1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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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案定於11月30日上午9:30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的法院公告已在網上傳播,但我不太重視,因為周正毅案與我沒有直接關係,他已經是一個死老虎,宣判也僅是讀一張紙而已,沒有什麼可看之處。但是,接踵而來的電話刺激了我去旁聽的興趣,美國之音的電話採訪、其他朋友的邀請、國保警察朋友的「友情告知」:希望我不要去旁聽。或許,周正毅案的宣判開庭還是有觀望價值的。

11月30日早上8:30,我乘出租車到達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剛一停車就看到一位認識的上海市民常老師站在法院隔壁的檢察院門口,等我下車去想與他打招呼時,看見他已被幾個人推上一輛小型麵包車帶走了。

我就索性去接待室辦理旁聽證。一進接待室的門,坐在門口的法院小姐就問我幹什麼,我說,「旁聽周正毅案。」她說,「周正毅案不開庭。」我吃驚地說,「不對,你們法院不是已公告,周正毅案是公開開庭宣判的。」這時,一個穿法警制服的年輕人上來貼住我,把我擠到門外,邊擠邊說,「他是來旁聽周正毅案的。」似乎在向外面的人暗示什麼,或許是人太多,外邊的這些抓捕手只顧尋找他們自己包管的目標,還顧不上我這個人物。站在門口的一位法官說,旁聽證發完了。我說,「你這也是一個理由。你們可以與大家解釋,不能瞎說。明明公告開庭,又說不開庭。」據在場的一位香港媒體記者說,她早上7點鐘就來了,法院也說旁聽證發完了。看來昨天晚上就有人來通宵排隊領旁聽證了,真是一場好戲,門票如此奇缺。

我沒有旁聽證,就耐心地站在接待室門口等退票,或許哪位領導一開明,又會放出幾張票,等到9:30開場,我就回家。其實,今天外場的戲更熱鬧,我也是第一次大開眼界。周正毅真威風,不愧是一個大人物,死的駱駝比馬大。場內十幾分鐘的宣判,場外要精心準備多少時間、要耗費多少行政經費,今天上海官方還要派出上百人護駕,這些護駕人員中穿警察制服的只有十幾人,絕大部分人是不穿警察制服的便衣,或許根本就不是警察,是臨時借來完成抓捕任務的社工,在這裡通稱便衣吧。我親眼目睹,他們如何抓捕來參加旁聽周正毅案的市民,其中一些被抓捕的市民是我認識的。林老太與一位女士還沒有走進法院,就被幾個便衣圍住推上麵包車開走了。老趙與另外幾個人剛將自行車停放在離法院接待室20、30米處的地方,就有一批人擁上把他們抓到車上送走。過一回兒,在更遠處有近十個上海市民被推上麵包車送走。

法院接待室門口都是人,擠得滿滿的,但都是警察與便衣,還有一些海外媒體的記者,我也一直在其中。欲要旁聽周正毅案的市民要擠進這個人流形成的圈子很難,即使偶爾擠進了,在接待室門口一說旁聽周正毅案,就會被清理出場,享受免費乘車待遇。但我見到一個穿著氣派的高個中年人,也是例外。他昂首闊步走到法院接待室門口,理直氣壯地高聲向接待的法院小姐說,「我要旁聽周正毅案!」圍著門口的人一驚,也不敢怎樣。法院小姐說,現在已開庭了,沒有旁聽證了。這位男士大聲地說,「周正毅霸佔我的房子。我要旁聽對他的審判。──沒有旁聽證,我要上訪。」法院小姐只好給他一張來訪登記表格,他直接走到上訪接待的窗口,向接待法官申訴他被拒絕旁聽的不滿。當他走進去時,一個穿著法院制服的高挑個子的年輕女子走到門外,向門外說了一句,「拉出去」,當時我也站在門口,我馬上說了一句,「你是法官,怎麼可以說這樣的話。」她很尷尬,不作聲地走了。進門的便衣,一看坐在上訪接待的窗口前的那位男士,就隨口說了一聲,「他是市局的。」也就不管了。可能這位男士已是市裡掛名的人物,下面的警察也不敢隨意抓捕,免得惹出麻煩。或許,我也是市局的,這些忙來忙去的便衣,也沒有照顧我。如果他們強迫我乘免費車,明天上海灘上就多一起行政官司。

9:30過後,我打算離開。對周正毅的審判結果,我已不感興趣,十幾年或無期都是坐牢,我也不希望他被判死刑,因為我主張廢除對非暴力罪犯的死刑之罰。但是,今天法院門外發生的一切卻令人關注。這些便衣在法院門口公然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非法剝奪市民參加庭審旁聽的公民權利,他們是否想過中國還有法律?沒有想一想法院的隔壁是哪一家?它是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院,是監督公安與法院的機構。這場鬧劇演到法律監督機關的門口了。原來我想留幾張相片留念,一看已經有官方的專業攝影師,高個子攝影,矮胖子拍照,還有海外記者也在拍照,我也就免了,免得給這些便衣添麻煩。我臨走之前,再一次進入法院接待室,要求上訪,並領取了來訪登記表,在來訪登記表的來訪事由及要求欄裡寫下:

「今天上午8:30我來貴院旁聽周正毅案宣判,貴院接待的法官說不開庭,我說周案是公開審判的,後來法院其他人員又改口說,沒有旁聽位了。我又目睹很多來參加旁聽的人都未被准許參加旁聽。這是違背公開庭審的原則,請法院糾正。」

然後,送交接待窗口的法官,並口述了今天的所見所聞,接待的法官也只好苦笑,並謝謝我向法院提意見。的確,今天發生的這種場面是對法院的褻瀆,也是在侮辱法官。

回家後,聽到朋友來電話告知,周正毅被判16年。我估計,周正毅今天的氣勢與社會關係,他不會做滿16年的,最多八年就可以出獄了,在監獄裡好好表現,評八次改造積極份子,就可以減八年刑期,還可以提早假釋。周正毅案傷害最大的還是上海的司法體制,上一次把上海的司法惡搞了一下,這次又惡搞了一下,還讓上海出醜,在眾多的海內外媒體記者面前,也就是在全世界的眾目睽睽下,在法院的門前,在檢察院的隔壁,這些不穿警察制服、沒有拘捕證、傳喚證、沒有出示警察證件的人可以隨意抓捕市民,這些人數量眾多,就像文化大革命時期的紅衛兵小將,一股革命的幹勁,沉浸在抓人的快感裡,就是沒有一點對法律的敬畏,當時沒有一個人敢站出來制止他們的瘋狂舉止,包括我也是一個懦夫,我與穿制服的警察、法官都在默認這批便衣的非法行為。的確,我為上海感到悲哀。如果中共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先生親臨現場,也會像我一樣感到悲哀,他接管的上海是一個沒有法治的社會,一切要從頭做起。

(寫於2007年11月30日上海仁和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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