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緬甸律師委員會對甘巴裡「緬甸報告」 的看法

 2007-10-11 02:5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流亡泰國的緬甸律師委員會BLC(The Burma Lawyers' Council),對聯合國緬甸特使甘巴裡的「緬甸報告」 ,發表了聲明。

他們對「緬甸報告」 ,有同意的,也有要補充的。茲簡述如下:

一.緬甸律師委員會同意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所說:甘巴裡的緬甸之行,「不能說是成功」。

二。緬甸律師委員會同意甘巴裡向緬甸軍政府提出的9項要求:

1。結束夜禁,釋放戒嚴期間所拘禁的人士。

2。取消戒嚴令。

3。釋放示威遊行期間所拘禁的人。

4。為遊行受傷的僧侶民眾開放運送醫院的通道。

5。撤回街上的軍隊。

6。在執法時,尊重人權與法治。

7。遵守國際法規標準。

8。允許ICRC探訪被拘禁人士,追蹤失蹤人士。

9。立即停止侵擊佛教寺院。


三。緬甸律師委員會支持甘巴裡對軍政府所堅持的要求:

1。釋放所有政治犯,包括這次遊行中所拘禁的人士。

2。促進各方代表度參加的全國和解會談。

3。與人道組織全面合作,並給與積極協助。

4。在克倫邦等爭端區域,停止戰爭。

5。繼續與國際勞工總會ILO合作。


四。對以下觀點,緬甸律師委員會則做了重要補充:

1。開放市場經濟:

緬甸律師委員會認為:緬甸根本沒有真正的開放性市場經濟。
軍政府僅僅在表面上頒布一些新經濟條例與關稅等,實際上將軍們與其同流合污者 壟斷全緬經濟命脈,全國貪污腐敗黑暗到極點,根本不存在市場經濟的任何關鍵特徵。

2。決策:

軍政府的決策,都在黑箱中進行,不透明也不負責任,局外人誰都不知道——既不能問,也沒官方機構可以查詢,更不用說沒有任何民間監督組織存在。比如:高級軍官們將軍們由國庫提取多少薪水?最高極限是多少?他們貪污腐敗,假公濟私,監守自盜等…………..誰監管?誰負責?

3。法制:

緬甸沒有法治,只有人治:軍政府本身司法,高高在上。本身犯法,就有法不依。人民即使守法,將軍們說你不對,你對也是不對;將軍們犯法,他說他對,你就無法說他錯。

4。民主:

緬甸經濟危機的另一重大原因是缺乏民主機制。
若是民主政府,本身既要對人民負責,法律的執行,也要由獨立的立法機關與司法部門監督;同時,還有強大的社會民間團體與獨立的媒體,可以追蹤檢察,並直接報告人民知悉。

然而,緬甸是獨裁軍政府,由貪污腐敗的將軍們獨斷獨行,沒有其他獨立機構或人民組織進行監督與制衡。因此,凡與將軍們利益相關的經濟體系,就會一枝獨秀,風景獨好;不與將軍們利益掛鉤的行業,或有損將軍們利益的企業,就萬馬齊黯,求救無門,最後被迫關門。

5。2003年謀殺昂山素姬與其車隊的迪巴蔭謀殺案(Depayin Massacre):

不追究這慘案,也不提這罪案,使犯罪的將軍們逍遙法外,他們當然會一犯再犯,毫無忌憚——終於又出現這次殺害僧侶與民眾的滔天罪行。

6。軍政府在眾土族區,長年累月進行種族屠殺與虐待迫害眾土族,在全國各地,不斷侵犯人權;數十年來對學生民眾進行大小屠殺,2003年在迪巴蔭謀殺昂山素姬與其車隊,最近又對僧侶民眾進行公開大屠殺………..

緬甸律師委員會呼籲國際社會與聯合國,按安全法第七章羅馬法令第13b(Article 13(b) of the Rome Statute by a Security Resolution under Chapter VII),循達爾弗爾(Darfur)先例,把犯種族滅絕罪,侵犯人權與反人類罪的緬甸軍政府將軍戰犯們,起訴於國際刑事法庭。
来源:BURMA緬甸風雲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