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檢察日報》披露,「京城商業賄賂第一案」竟然是被一封僅34個字的匿名舉報信牽出的。
報導稱,2004年6月下旬,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反貪局接到北京市檢察院反貪局轉交的一封匿名舉報信,信上僅寫著「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分行科技處處長溫夢傑用巨款購買房屋,明顯超過他的收入」幾個字。反貪局上層認為這可能是個大案,很快立案調查,發現溫夢傑確實在2002年11月以其妻子的名字購買了北京建外SOHO社區上千平方米、價值3千餘萬元的3套預售商品鋪面房。
另外偵察人員認為溫夢傑的行蹤很反常,不按正點上下班,有時表現出看周圍有沒有人跟著他,因擔心他出逃,於是他被刑拘。最後查證,溫夢傑1999年初當上科技處處長後,對一些大的設備採購、軟體開發交易都要染指,1999年2月至2004年初,溫夢傑向多家單位索賄15筆,金額高達1,073萬元。今年9月11日溫夢傑被執行死刑。
據辦案人員稱,大陸刑法明確規定,受賄10萬元以上的,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乃至死刑。該案是北京市檢察機關自行偵查,並經判決認定受賄數額最大的案件,一審、二審都判處死刑,是判處刑罰最重的商業賄賂案件,被稱為「京城商業賄賂第一案」。
根據這麼簡單的匿名舉報信即刻立案調查的案例在大陸實屬罕見。而目前因非法房產開發失去土地、工資被扣押等原因上訪的人提供的情況,遠比匿名舉報信要具體詳細的多。有民眾指出,當局反腐徒顯悲哀,其實連匿名舉報信都不用,就查一下誰買了那些高級小區的房子,保證能查出一大把比這個還大的貪污案,溫夢傑只是倒霉,因為這是上級「轉交」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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