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仙李白曾如是說:「生者為過客,死者為歸人。天地一逆旅,同悲萬古塵。」人生苦短,如白駒過隙,這已經很令人惆悵,而有的人的一生又有很多坎坷和悲苦,這一切究竟為了什麼?
近二三十年來,西方心理醫學界對輪迴轉世進行了非常深入的研究,主要的研究方法就是將受試者引導進入類似於佛家打坐入定的催眠狀態,回顧和重歷一個個前世甚至是轉世之間的彼岸世界。這些研究者發現,人們的一生其實是被高層生命事先安排好的,一些安排甚至是本人轉世前同意的約定。
例如,邁可· 牛頓博士曾用催眠方法研究轉世之間的精神世界,他在《性靈之旅》(1)和《性靈宿命》(2)兩本書中描述了很多案例,他發現,如果一個人的下一世被安排死於暴病,或被殺害,或死於災禍,他往往在轉世前被事先告知。塵世中的悲劇並非是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發生的錯誤的事情,一切都有其宿命的因緣。這些安排的目的往往是為了當事者償還前世的業債,或在苦難中錘煉當事者的靈魂,甚至是為他人提供一個在逆境中升華的機會。
在一個案例中,受試者的前世死於納粹集中營。這個生命和其他三個生命自願地轉生成猶太女子,在1941 年,她們從幕尼黑(MUNICH)被抓到位於DACHAU的集中營,並被關在同一個營房裡,這些都是宿命中被安排好的。這個女孩在那一世死於1943年,當時她才18歲。她在集中營裡所要做的事情是照顧在那裡的兒童並盡量使他們生存下來。她勇敢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在另一個案例中,受試者的前世是一位女子,在結婚兩年後死於德州的一個農場。在轉世前,她被允許從三個死亡方式中任選其一:一個是在兩個醉鬼的槍戰中被流彈擊中,一個是從馬背上摔下而死,還有一個是溺水而亡。這個生命選擇了第一種離開塵世的方式。她選擇在婚後兩年離開俗世的原因是她的丈夫在那一世需要經歷失去深深愛著的人的痛苦,以此來償還前世的業債,並學到一些教訓。這位女子的選擇完全是為了她丈夫的還業和提高。
筆者回顧這類案例絕非是想說人們的苦難是命中注定而無須同情。恰恰相反,俗世中的每個人都有義務盡我們的所能抑惡揚善,主持正義,維護善良。麻木不仁、見死不救,甚至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是在犯罪,必將在來生償還其罪過。
從高於人間的層次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任何事情都有其宿命的安排,都不是偶然的。這也就是為什麼修煉到一定層次的人,能夠看到這些安排,對未來進行預測,這就是宿命通。
從這些案例,也許我們可以理解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給他的弟子的講法中提到的為什麼宇宙中的一些高層生命(舊的勢力)安排對法輪功的迫害。李先生也告訴弟子,這些安排和約定並不符合更高層次的法理,所以應該予以否定。我們也可以看到,法輪功人士所做的並非只是爭取人權和自由,而是有其更深遠的意義。
參考文獻
1. Michael Newton, Ph.D., Journey of Souls: Case Studies of Life Between Lives. Llewellyn Publications,July 1994
2. Michael Newton, Ph.D., Destiny of Souls: New Case Studies of Life Between Lives. Llewellyn Publications, May 2000
近二三十年來,西方心理醫學界對輪迴轉世進行了非常深入的研究,主要的研究方法就是將受試者引導進入類似於佛家打坐入定的催眠狀態,回顧和重歷一個個前世甚至是轉世之間的彼岸世界。這些研究者發現,人們的一生其實是被高層生命事先安排好的,一些安排甚至是本人轉世前同意的約定。
例如,邁可· 牛頓博士曾用催眠方法研究轉世之間的精神世界,他在《性靈之旅》(1)和《性靈宿命》(2)兩本書中描述了很多案例,他發現,如果一個人的下一世被安排死於暴病,或被殺害,或死於災禍,他往往在轉世前被事先告知。塵世中的悲劇並非是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發生的錯誤的事情,一切都有其宿命的因緣。這些安排的目的往往是為了當事者償還前世的業債,或在苦難中錘煉當事者的靈魂,甚至是為他人提供一個在逆境中升華的機會。
在一個案例中,受試者的前世死於納粹集中營。這個生命和其他三個生命自願地轉生成猶太女子,在1941 年,她們從幕尼黑(MUNICH)被抓到位於DACHAU的集中營,並被關在同一個營房裡,這些都是宿命中被安排好的。這個女孩在那一世死於1943年,當時她才18歲。她在集中營裡所要做的事情是照顧在那裡的兒童並盡量使他們生存下來。她勇敢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在另一個案例中,受試者的前世是一位女子,在結婚兩年後死於德州的一個農場。在轉世前,她被允許從三個死亡方式中任選其一:一個是在兩個醉鬼的槍戰中被流彈擊中,一個是從馬背上摔下而死,還有一個是溺水而亡。這個生命選擇了第一種離開塵世的方式。她選擇在婚後兩年離開俗世的原因是她的丈夫在那一世需要經歷失去深深愛著的人的痛苦,以此來償還前世的業債,並學到一些教訓。這位女子的選擇完全是為了她丈夫的還業和提高。
筆者回顧這類案例絕非是想說人們的苦難是命中注定而無須同情。恰恰相反,俗世中的每個人都有義務盡我們的所能抑惡揚善,主持正義,維護善良。麻木不仁、見死不救,甚至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是在犯罪,必將在來生償還其罪過。
從高於人間的層次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任何事情都有其宿命的安排,都不是偶然的。這也就是為什麼修煉到一定層次的人,能夠看到這些安排,對未來進行預測,這就是宿命通。
從這些案例,也許我們可以理解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給他的弟子的講法中提到的為什麼宇宙中的一些高層生命(舊的勢力)安排對法輪功的迫害。李先生也告訴弟子,這些安排和約定並不符合更高層次的法理,所以應該予以否定。我們也可以看到,法輪功人士所做的並非只是爭取人權和自由,而是有其更深遠的意義。
參考文獻
1. Michael Newton, Ph.D., Journey of Souls: Case Studies of Life Between Lives. Llewellyn Publications,July 1994
2. Michael Newton, Ph.D., Destiny of Souls: New Case Studies of Life Between Lives. Llewellyn Publications, May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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