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長李肇星,長期以來惡化中國的國家形象。兩會剛開,他已又兩次惡化台海關係。下面是網上的一條新聞,讓我們來分析分析他是怎麼惡化台海關係的。
李肇星:陳水扁已經違反《反分裂國家法》
〔以下,報導的原文簡稱「原」,焦國標的評點簡稱「焦」。〕
原:外交部長李肇星(5日)早上出席全國人大會議開幕禮前,被記者問及臺灣的陳水扁提到要臺灣獨立的言論時,李肇星反問記者說,為何有這麼多國家幹部的說話,大家都不聽,而去聽地方官員的說話。
焦:即便陳水扁是「地方官員」,也是民選的「地方官員」。你說的那些「國家幹部」,有誰是民選的?既然陳水扁是「地方官員」,怎麼不來開你們中央召開的兩會?無論陳水扁有多少瑕疵,那也是臺灣人民自己選出來的。矮化陳水扁,基本上等於侮辱臺灣民意。侮辱臺灣民意,就是惡化台海關係。
原:李肇星又說,國家願意以最大誠意,與臺灣和平統一,如果陳水扁需要獨立,就會成為歷史罪人,亦不會讓他得逞。
焦:陳水扁一個人怎麼獨立?獨立不了的。所以如果是陳水扁一個人需要獨立,你不用擔心,他想成為歷史罪人還成不了呢。你所謂的「最大誠意」是什麼?就是陳水扁是「地方官員」?是「陳水扁是誰?是台獨分子。」是你搶白臺灣記者?看起來你搶白的是臺灣的記者,實際上傷害的是臺灣民心。看起來你是貶低陳水扁,實際上是冷了臺灣人民的心。傷害臺灣民心,就是惡化台海關係。
原:陳水扁昨天提出所謂的「四要一沒有」,即「臺灣要獨立、臺灣要正名、臺灣要新憲、臺灣要發展;臺灣沒有左右路線、只有統獨問題。」
李肇星今天出席全國人大開幕大會前後,都是臺灣與香港媒體追逐的目標,追問他對陳水扁談話的看法。
一聽到媒體詢問,原本不斷往前走的李肇星,火氣立刻上來,停下腳步,大力抨擊陳水扁。
記者:「部長,陳水扁說要加入聯合國,他說要制定新憲,他要正名要獨立,他宣布了四要一沒有……」
李肇星:「他說改他就不能改,他說改他就敢改,國家是人民的國家,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13億人他們有說話嗎!」
焦:中國13億人對大陸上的事還說不上話呢,怎麼可能對臺灣說話?先讓13億人說說中國該不該實行民主,該不該一黨獨裁,再讓他們對臺灣發言不遲。你中國大陸上的事,幾十年讓臺灣人說過話嗎?憑什麼臺灣的事就得大陸人說話?臺灣是大陸的奴隸、囚徒和戰俘嗎?是大陸的包衣奴才嗎?你們何曾把13億人當人?動輒拿13億壓臺灣,只會把臺灣趕跑。
原:記者:「現在需不需要用《反分裂法》呢?」
李肇星:「這是一個大的法律問題,反分裂法訂出來,不是放在那沒用的!」
焦:中國大陸有幾千種法律。試問那幾千種法律有一種在臺灣是有效力的嗎?沒有吧?那《反分裂法》也同樣在臺灣無效。正如你自己所說,是「放在那裡沒有用的」。具體邏輯推導是這樣的:大陸頒發的所有法律在臺灣都是無效的,《反分裂法》是大陸所頒發的法律,所以《反分裂法》在臺灣也是無效的。
原:記者:「是時候用了嗎?」
李肇星:「當然我們願意以最大誠意,努力實現祖國和平統一,但是誰要獨立,誰就成為歷史罪人,不過也不會讓他得逞,謝謝。」
焦:你要相信歷史,不要代歷史發言。是不是成為「歷史罪人」,等歷史老人裁定,你別先下結論。如果他陳水扁一個人「需要獨立」,自然得逞不了。如果臺灣人一半以上想獨立,你越不讓他得逞,他越能得逞。你現在要關心的重點,不應是陳水扁能不能得逞,而應是臺灣人民的自由民主權利是不是得到了尊重。現代政治家做的是民意生意,有民意市場,就有生意可做。你越想壞他的生意,他的生意反倒越紅火。所以你的興奮點得切換。
原:李肇星指陳水扁是「歷史的罪人」,並反問媒體記者「全世界100多個國家,有幾個承認臺灣?」
焦:說實話,兩岸中國人民的死活,與那100多個國家有什麼關係?人家才懶得搭理你們之間的破事兒呢。整天逼著外國重複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好像這就是你外交部的全部工作和最大成就。天天搞用豆秸煮豆子,還知不知道世界上有羞恥二字?
原:日前,陳水扁受訪時曾表示希望邀請中共人大委員長吳邦國來臺,看看臺灣的選舉。中共外長李肇星出席政協開幕時,被臺記追問。
李肇星不回答問題,先反問提問的電視臺女記者:「你知道吳邦國是誰嗎?」記者不知其用意未答,李說:「他是我們的人大委員長」。再問記者:「你知道陳水扁是誰嗎?」記者答:「臺灣領導人!」
李肇星卻說:「他是台獨分子,這你都不知道。你來自哪裡?」
記者答:「臺灣。」李肇星說:「一定要熱愛祖國,台獨分子你都不知道,我們只有一個祖國,一定要熱愛祖國!」
焦:記得江澤民也問過香港記者「來自哪裡」。看起來是李肇星搶白記者、教訓記者,實際上是上了記者的當。人家記者就是要不動聲色給你個梯子,讓你順竿兒往上爬。爬得越高,你那紅屁股就露的越多。你瞧最後你那醜態!
焦:(贅語):就在「陳水扁是誰?是台獨分子」之前,記者問李肇星明年就到退休年齡了,您退不退?他說聽祖國和人民的安排(大意)。真醜陋啊,外交部長你當就當唄,別再這樣當眾強姦咱的祖國和我們人民呀。
(2007年3月5日柏林)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李肇星:陳水扁已經違反《反分裂國家法》
〔以下,報導的原文簡稱「原」,焦國標的評點簡稱「焦」。〕
原:外交部長李肇星(5日)早上出席全國人大會議開幕禮前,被記者問及臺灣的陳水扁提到要臺灣獨立的言論時,李肇星反問記者說,為何有這麼多國家幹部的說話,大家都不聽,而去聽地方官員的說話。
焦:即便陳水扁是「地方官員」,也是民選的「地方官員」。你說的那些「國家幹部」,有誰是民選的?既然陳水扁是「地方官員」,怎麼不來開你們中央召開的兩會?無論陳水扁有多少瑕疵,那也是臺灣人民自己選出來的。矮化陳水扁,基本上等於侮辱臺灣民意。侮辱臺灣民意,就是惡化台海關係。
原:李肇星又說,國家願意以最大誠意,與臺灣和平統一,如果陳水扁需要獨立,就會成為歷史罪人,亦不會讓他得逞。
焦:陳水扁一個人怎麼獨立?獨立不了的。所以如果是陳水扁一個人需要獨立,你不用擔心,他想成為歷史罪人還成不了呢。你所謂的「最大誠意」是什麼?就是陳水扁是「地方官員」?是「陳水扁是誰?是台獨分子。」是你搶白臺灣記者?看起來你搶白的是臺灣的記者,實際上傷害的是臺灣民心。看起來你是貶低陳水扁,實際上是冷了臺灣人民的心。傷害臺灣民心,就是惡化台海關係。
原:陳水扁昨天提出所謂的「四要一沒有」,即「臺灣要獨立、臺灣要正名、臺灣要新憲、臺灣要發展;臺灣沒有左右路線、只有統獨問題。」
李肇星今天出席全國人大開幕大會前後,都是臺灣與香港媒體追逐的目標,追問他對陳水扁談話的看法。
一聽到媒體詢問,原本不斷往前走的李肇星,火氣立刻上來,停下腳步,大力抨擊陳水扁。
記者:「部長,陳水扁說要加入聯合國,他說要制定新憲,他要正名要獨立,他宣布了四要一沒有……」
李肇星:「他說改他就不能改,他說改他就敢改,國家是人民的國家,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13億人他們有說話嗎!」
焦:中國13億人對大陸上的事還說不上話呢,怎麼可能對臺灣說話?先讓13億人說說中國該不該實行民主,該不該一黨獨裁,再讓他們對臺灣發言不遲。你中國大陸上的事,幾十年讓臺灣人說過話嗎?憑什麼臺灣的事就得大陸人說話?臺灣是大陸的奴隸、囚徒和戰俘嗎?是大陸的包衣奴才嗎?你們何曾把13億人當人?動輒拿13億壓臺灣,只會把臺灣趕跑。
原:記者:「現在需不需要用《反分裂法》呢?」
李肇星:「這是一個大的法律問題,反分裂法訂出來,不是放在那沒用的!」
焦:中國大陸有幾千種法律。試問那幾千種法律有一種在臺灣是有效力的嗎?沒有吧?那《反分裂法》也同樣在臺灣無效。正如你自己所說,是「放在那裡沒有用的」。具體邏輯推導是這樣的:大陸頒發的所有法律在臺灣都是無效的,《反分裂法》是大陸所頒發的法律,所以《反分裂法》在臺灣也是無效的。
原:記者:「是時候用了嗎?」
李肇星:「當然我們願意以最大誠意,努力實現祖國和平統一,但是誰要獨立,誰就成為歷史罪人,不過也不會讓他得逞,謝謝。」
焦:你要相信歷史,不要代歷史發言。是不是成為「歷史罪人」,等歷史老人裁定,你別先下結論。如果他陳水扁一個人「需要獨立」,自然得逞不了。如果臺灣人一半以上想獨立,你越不讓他得逞,他越能得逞。你現在要關心的重點,不應是陳水扁能不能得逞,而應是臺灣人民的自由民主權利是不是得到了尊重。現代政治家做的是民意生意,有民意市場,就有生意可做。你越想壞他的生意,他的生意反倒越紅火。所以你的興奮點得切換。
原:李肇星指陳水扁是「歷史的罪人」,並反問媒體記者「全世界100多個國家,有幾個承認臺灣?」
焦:說實話,兩岸中國人民的死活,與那100多個國家有什麼關係?人家才懶得搭理你們之間的破事兒呢。整天逼著外國重複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好像這就是你外交部的全部工作和最大成就。天天搞用豆秸煮豆子,還知不知道世界上有羞恥二字?
原:日前,陳水扁受訪時曾表示希望邀請中共人大委員長吳邦國來臺,看看臺灣的選舉。中共外長李肇星出席政協開幕時,被臺記追問。
李肇星不回答問題,先反問提問的電視臺女記者:「你知道吳邦國是誰嗎?」記者不知其用意未答,李說:「他是我們的人大委員長」。再問記者:「你知道陳水扁是誰嗎?」記者答:「臺灣領導人!」
李肇星卻說:「他是台獨分子,這你都不知道。你來自哪裡?」
記者答:「臺灣。」李肇星說:「一定要熱愛祖國,台獨分子你都不知道,我們只有一個祖國,一定要熱愛祖國!」
焦:記得江澤民也問過香港記者「來自哪裡」。看起來是李肇星搶白記者、教訓記者,實際上是上了記者的當。人家記者就是要不動聲色給你個梯子,讓你順竿兒往上爬。爬得越高,你那紅屁股就露的越多。你瞧最後你那醜態!
焦:(贅語):就在「陳水扁是誰?是台獨分子」之前,記者問李肇星明年就到退休年齡了,您退不退?他說聽祖國和人民的安排(大意)。真醜陋啊,外交部長你當就當唄,別再這樣當眾強姦咱的祖國和我們人民呀。
(2007年3月5日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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