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长李肇星,长期以来恶化中国的国家形象。两会刚开,他已又两次恶化台海关系。下面是网上的一条新闻,让我们来分析分析他是怎么恶化台海关系的。
李肇星:陈水扁已经违反《反分裂国家法》
〔以下,报导的原文简称“原”,焦国标的评点简称“焦”。〕
原:外交部长李肇星(5日)早上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开幕礼前,被记者问及台湾的陈水扁提到要台湾独立的言论时,李肇星反问记者说,为何有这么多国家干部的说话,大家都不听,而去听地方官员的说话。
焦:即便陈水扁是“地方官员”,也是民选的“地方官员”。你说的那些“国家干部”,有谁是民选的?既然陈水扁是“地方官员”,怎么不来开你们中央召开的两会?无论陈水扁有多少瑕疵,那也是台湾人民自己选出来的。矮化陈水扁,基本上等于侮辱台湾民意。侮辱台湾民意,就是恶化台海关系。
原:李肇星又说,国家愿意以最大诚意,与台湾和平统一,如果陈水扁需要独立,就会成为历史罪人,亦不会让他得逞。
焦:陈水扁一个人怎么独立?独立不了的。所以如果是陈水扁一个人需要独立,你不用担心,他想成为历史罪人还成不了呢。你所谓的“最大诚意”是什么?就是陈水扁是“地方官员”?是“陈水扁是谁?是台独分子。”是你抢白台湾记者?看起来你抢白的是台湾的记者,实际上伤害的是台湾民心。看起来你是贬低陈水扁,实际上是冷了台湾人民的心。伤害台湾民心,就是恶化台海关系。
原:陈水扁昨天提出所谓的“四要一没有”,即“台湾要独立、台湾要正名、台湾要新宪、台湾要发展;台湾没有左右路线、只有统独问题。”
李肇星今天出席全国人大开幕大会前后,都是台湾与香港媒体追逐的目标,追问他对陈水扁谈话的看法。
一听到媒体询问,原本不断往前走的李肇星,火气立刻上来,停下脚步,大力抨击陈水扁。
记者:“部长,陈水扁说要加入联合国,他说要制定新宪,他要正名要独立,他宣布了四要一没有……”
李肇星:“他说改他就不能改,他说改他就敢改,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13亿人他们有说话吗!”
焦:中国13亿人对大陆上的事还说不上话呢,怎么可能对台湾说话?先让13亿人说说中国该不该实行民主,该不该一党独裁,再让他们对台湾发言不迟。你中国大陆上的事,几十年让台湾人说过话吗?凭什么台湾的事就得大陆人说话?台湾是大陆的奴隶、囚徒和战俘吗?是大陆的包衣奴才吗?你们何曾把13亿人当人?动辄拿13亿压台湾,只会把台湾赶跑。
原:记者:“现在需不需要用《反分裂法》呢?”
李肇星:“这是一个大的法律问题,反分裂法订出来,不是放在那没用的!”
焦:中国大陆有几千种法律。试问那几千种法律有一种在台湾是有效力的吗?没有吧?那《反分裂法》也同样在台湾无效。正如你自己所说,是“放在那里没有用的”。具体逻辑推导是这样的:大陆颁发的所有法律在台湾都是无效的,《反分裂法》是大陆所颁发的法律,所以《反分裂法》在台湾也是无效的。
原:记者:“是时候用了吗?”
李肇星:“当然我们愿意以最大诚意,努力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但是谁要独立,谁就成为历史罪人,不过也不会让他得逞,谢谢。”
焦:你要相信历史,不要代历史发言。是不是成为“历史罪人”,等历史老人裁定,你别先下结论。如果他陈水扁一个人“需要独立”,自然得逞不了。如果台湾人一半以上想独立,你越不让他得逞,他越能得逞。你现在要关心的重点,不应是陈水扁能不能得逞,而应是台湾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是不是得到了尊重。现代政治家做的是民意生意,有民意市场,就有生意可做。你越想坏他的生意,他的生意反倒越红火。所以你的兴奋点得切换。
原:李肇星指陈水扁是“历史的罪人”,并反问媒体记者“全世界100多个国家,有几个承认台湾?”
焦:说实话,两岸中国人民的死活,与那100多个国家有什么关系?人家才懒得搭理你们之间的破事儿呢。整天逼着外国重复说“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好象这就是你外交部的全部工作和最大成就。天天搞用豆秸煮豆子,还知不知道世界上有羞耻二字?
原:日前,陈水扁受访时曾表示希望邀请中共人大委员长吴邦国来台,看看台湾的选举。中共外长李肇星出席政协开幕时,被台记追问。
李肇星不回答问题,先反问提问的电视台女记者:“你知道吴邦国是谁吗?”记者不知其用意未答,李说:“他是我们的人大委员长”。再问记者:“你知道陈水扁是谁吗?”记者答:“台湾领导人!”
李肇星却说:“他是台独分子,这你都不知道。你来自哪里?”
记者答:“台湾。”李肇星说:“一定要热爱祖国,台独分子你都不知道,我们只有一个祖国,一定要热爱祖国!”
焦:记得江泽民也问过香港记者“来自哪里”。看起来是李肇星抢白记者、教训记者,实际上是上了记者的当。人家记者就是要不动声色给你个梯子,让你顺竿儿往上爬。爬得越高,你那红屁股就露的越多。你瞧最后你那丑态!
焦:(赘语):就在“陈水扁是谁?是台独分子”之前,记者问李肇星明年就到退休年龄了,您退不退?他说听祖国和人民的安排(大意)。真丑陋啊,外交部长你当就当呗,别再这样当众强奸咱的祖国和我们人民呀。
(2007年3月5日柏林)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李肇星:陈水扁已经违反《反分裂国家法》
〔以下,报导的原文简称“原”,焦国标的评点简称“焦”。〕
原:外交部长李肇星(5日)早上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开幕礼前,被记者问及台湾的陈水扁提到要台湾独立的言论时,李肇星反问记者说,为何有这么多国家干部的说话,大家都不听,而去听地方官员的说话。
焦:即便陈水扁是“地方官员”,也是民选的“地方官员”。你说的那些“国家干部”,有谁是民选的?既然陈水扁是“地方官员”,怎么不来开你们中央召开的两会?无论陈水扁有多少瑕疵,那也是台湾人民自己选出来的。矮化陈水扁,基本上等于侮辱台湾民意。侮辱台湾民意,就是恶化台海关系。
原:李肇星又说,国家愿意以最大诚意,与台湾和平统一,如果陈水扁需要独立,就会成为历史罪人,亦不会让他得逞。
焦:陈水扁一个人怎么独立?独立不了的。所以如果是陈水扁一个人需要独立,你不用担心,他想成为历史罪人还成不了呢。你所谓的“最大诚意”是什么?就是陈水扁是“地方官员”?是“陈水扁是谁?是台独分子。”是你抢白台湾记者?看起来你抢白的是台湾的记者,实际上伤害的是台湾民心。看起来你是贬低陈水扁,实际上是冷了台湾人民的心。伤害台湾民心,就是恶化台海关系。
原:陈水扁昨天提出所谓的“四要一没有”,即“台湾要独立、台湾要正名、台湾要新宪、台湾要发展;台湾没有左右路线、只有统独问题。”
李肇星今天出席全国人大开幕大会前后,都是台湾与香港媒体追逐的目标,追问他对陈水扁谈话的看法。
一听到媒体询问,原本不断往前走的李肇星,火气立刻上来,停下脚步,大力抨击陈水扁。
记者:“部长,陈水扁说要加入联合国,他说要制定新宪,他要正名要独立,他宣布了四要一没有……”
李肇星:“他说改他就不能改,他说改他就敢改,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13亿人他们有说话吗!”
焦:中国13亿人对大陆上的事还说不上话呢,怎么可能对台湾说话?先让13亿人说说中国该不该实行民主,该不该一党独裁,再让他们对台湾发言不迟。你中国大陆上的事,几十年让台湾人说过话吗?凭什么台湾的事就得大陆人说话?台湾是大陆的奴隶、囚徒和战俘吗?是大陆的包衣奴才吗?你们何曾把13亿人当人?动辄拿13亿压台湾,只会把台湾赶跑。
原:记者:“现在需不需要用《反分裂法》呢?”
李肇星:“这是一个大的法律问题,反分裂法订出来,不是放在那没用的!”
焦:中国大陆有几千种法律。试问那几千种法律有一种在台湾是有效力的吗?没有吧?那《反分裂法》也同样在台湾无效。正如你自己所说,是“放在那里没有用的”。具体逻辑推导是这样的:大陆颁发的所有法律在台湾都是无效的,《反分裂法》是大陆所颁发的法律,所以《反分裂法》在台湾也是无效的。
原:记者:“是时候用了吗?”
李肇星:“当然我们愿意以最大诚意,努力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但是谁要独立,谁就成为历史罪人,不过也不会让他得逞,谢谢。”
焦:你要相信历史,不要代历史发言。是不是成为“历史罪人”,等历史老人裁定,你别先下结论。如果他陈水扁一个人“需要独立”,自然得逞不了。如果台湾人一半以上想独立,你越不让他得逞,他越能得逞。你现在要关心的重点,不应是陈水扁能不能得逞,而应是台湾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是不是得到了尊重。现代政治家做的是民意生意,有民意市场,就有生意可做。你越想坏他的生意,他的生意反倒越红火。所以你的兴奋点得切换。
原:李肇星指陈水扁是“历史的罪人”,并反问媒体记者“全世界100多个国家,有几个承认台湾?”
焦:说实话,两岸中国人民的死活,与那100多个国家有什么关系?人家才懒得搭理你们之间的破事儿呢。整天逼着外国重复说“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好象这就是你外交部的全部工作和最大成就。天天搞用豆秸煮豆子,还知不知道世界上有羞耻二字?
原:日前,陈水扁受访时曾表示希望邀请中共人大委员长吴邦国来台,看看台湾的选举。中共外长李肇星出席政协开幕时,被台记追问。
李肇星不回答问题,先反问提问的电视台女记者:“你知道吴邦国是谁吗?”记者不知其用意未答,李说:“他是我们的人大委员长”。再问记者:“你知道陈水扁是谁吗?”记者答:“台湾领导人!”
李肇星却说:“他是台独分子,这你都不知道。你来自哪里?”
记者答:“台湾。”李肇星说:“一定要热爱祖国,台独分子你都不知道,我们只有一个祖国,一定要热爱祖国!”
焦:记得江泽民也问过香港记者“来自哪里”。看起来是李肇星抢白记者、教训记者,实际上是上了记者的当。人家记者就是要不动声色给你个梯子,让你顺竿儿往上爬。爬得越高,你那红屁股就露的越多。你瞧最后你那丑态!
焦:(赘语):就在“陈水扁是谁?是台独分子”之前,记者问李肇星明年就到退休年龄了,您退不退?他说听祖国和人民的安排(大意)。真丑陋啊,外交部长你当就当呗,别再这样当众强奸咱的祖国和我们人民呀。
(2007年3月5日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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