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是我在一週前親身經歷的,拿出來跟大家分享,希望朋友們都能引以為戒,從中學到些什麼。
我這個人很喜歡旅行,最熱衷於一個人背包到處冒險。美國的加州應該算我今年的第一次旅行目的地吧,本打算好好休息一下,放鬆一下緊張的工作神經,可是一次很不愉快的租車經歷讓我蒙受不小的經濟跟心靈損傷。
雖然在北美已經工作學習了快四年有餘,這還是我第一次去美國(我一直都是在加拿大),所以我把目的地定在加州並且安排了很滿的行程(10天走遍舊金山,洛杉磯跟聖迭戈)。
這次旅行的第一站是舊金山,而我的慘痛經歷也就發生在這個我曾經寄予了很多憧憬的城市。我的計畫是在舊金山逗留3天,住宿基本上是在青年旅社解決,出行基本上公共汽車加地鐵,這個也是我每次backpacking的慣用模式,可以說一直經濟實用。
前兩天一切都很順利,我拜訪了著名的金門大橋和東灣區的伯克里(著名的加州大學伯克里分校所在地)。可是到了第三天,我突然覺得自己應該租臺車來開,幾個原因,第一,我很想在金門大橋上開車過把癮(回想起在當年的電影「畢業生」裡,達斯丁霍夫曼就是在"Sound of Silence"的音樂聲中在金門大橋上開車,非常浪漫),第二,我也很想去看看著名的斯坦福大學,那裡離舊金山不近,很靠近南邊的聖何塞了,而且我也沒有找到公共交通可以達到那裡(我後來才知道坐地鐵可以達到那裡,而且比我自己開車還快,所以說倒霉就是沒辦法)。這兩個原因驅使我到處尋找租車公司,其實我要是打電話到一個大的租車公司也就沒問題了,我卻偏偏鬼使神差的在街上尋覓目標(這個被證明是非常錯誤的舉動)。剛巧我住的青年旅社旁邊有一家專門租豐田車的公司,而且打出的價格也很誘人,19塊錢一天。於是我就進去問了一些情況,價格確實很低,而且liability居然還是免費的,更關鍵的是我能租到自己最喜歡的車之一豐田花冠,考慮了一下覺得不錯,也就跟他們約了取車日期。
到了取車那天,我要跟他們簽訂各種協議。其中在汽車保險這一塊,我猶豫了再三決定買他們提供的保險(這個後來被證明是我犯的最大的錯誤之一,也是全部罪惡的根源呀,兄弟們)。其實我自己的信用卡是帶有租車保險的,這個我雖然知道,但是由於我以前沒有使用過這張卡的保險機制,所以還是選擇了穩妥的方式。我以前瞭解到的一般的租車公司提供的保險都是涵蓋全部的,除了酒後駕車或者其他什麼嚴重的問題可能要付一些賠償,所以我也沒仔細研究保險合同的細節就簽了字(這個是我犯的另一個錯誤,不管怎麼樣自己要簽字的東西都要認真閱讀)那個工作人員還很高興的對我講,這個保險很好,即便你將整個車都撞毀了,你只需要賠500美元就行了(大家記住他這句話,這裡面很有說道的)。我也很高興,領了車就直奔金門大橋了,甚至都沒有注意到車身本來就有一些創傷,而那個工作人員也沒有把這個創傷寫到我們簽字的合同裡面去(雖然後來這個沒有成為我被黑的一部分,但是望大家以後租車還是要謹慎,這種車身原來的創傷一定要讓他寫進車輛報告裡去)。
第一次在舊金山開車還真的有點不習慣,因為這個城市構造的比較複雜,單行線很多,再加上城市裡上下坡起伏的很大,所以會讓第一次在這裡開車的人感到很不習慣,尤其是我這種已經慣於在加拿大地廣人稀的「鄉間」開車的人更是不適應。不過畢竟還是北美,一兩個小時也就習慣了。不過整體來說我開的很謹慎,100%保證了車體沒有任何損傷。當天晚上為了有一個停車位,我還特意找了一家比我原先住的青年旅社貴很多motel過夜(現在想來這一切的一切都是非常冤枉的)。
第二天早上還車,我提前了一個小時到,還給他們的車加滿了油(這也是合同規定的)。心想終於完璧歸趙,馬上就要開始我的下一站洛杉磯的行程了,心情很不錯。還車的時候也很順利,把鑰匙交給了他們的管理員,到馬路對面的office付款(我付的是現金,因為帶了好多美元現金過來,怕花不了) .不過這裡有一點令我很納悶,那個工作人員都沒有檢查一下車輛(只是在電腦上看一下英里數和汽油情況就讓我交錢走人了),我也沒太多想,可能他們的工作方式就是比較隨便的吧.當天中午我就飛往了洛杉磯。
到了洛杉磯後我第一天就租了車,因為傳說中洛杉磯的公共交通非常非常差,沒有車恐怕寸步難行.不過我這次找的租車公司是鼎鼎大名的budget,我知道他們可能要貴一點,雖然當時對在舊金山租車的經歷感覺還算滿意,但是心裏還是隱約覺得在大公司租車還是穩妥一點.
洛杉磯的日子很快過去,旅行的第8天我驅車前往加州南部海港城市聖迭戈,路上在著名的加州大學聖迭戈分校做了一個幾個小時的停留(因為這個學校在去聖迭戈的高速公路必經之地,很適合補充給養,哈哈) .由於學校的圖書館可以免費的上網,於是我就檢查了一下郵件,發現我在加拿大的室友給我發郵件說有人最近給我打了不少電話,聽起來好像是一家租車公司,而且還留了電話號碼,讓我速回電,我一看區號是415(舊金山的號碼),就有點感覺不對,我當時的想法是一定是我在舊金山那邊開車的時候不小心超速被警察拍了照,罰款單寄到了他們那裡.反正覺得不會有什麼好事發生.於是我在校園裡找了一臺公共電話機就給他們打了個電話.
接電話的是我那天付給他款的印度人,他的語氣非常不友善"你租的車後來經我們檢查在車身的前端有一處非常明顯的劃傷(他們沒算沒有無恥到底說那個以前就有的創傷是我弄的),所以我們需要你賠償".我當時的反應就是這些人是要故意找我麻煩,因為一是我自己還車的時候就檢查過整車,確信沒有任何傷痕.二是他們自己當時也沒有去檢查出什麼問題(其實他們根本也沒有檢查) .我當時據理力爭,因為畢竟他們沒有在我還車的時候通知我,我覺得我沒有責任賠償任何東西,因為天知道那個傷痕(如果存在的話)是我弄的,還是他們自己不小心劃的(甚至有可能是有意劃的).而他們也很狡辯,說我剛走不到一個小時就試圖聯繫我,只是我留的電話號碼和旅館的聯繫方式都找不到我,是呀,我當時正在舊金山飛往洛杉磯的飛機上,怎麼可能找到我.但是他們不管,說什麼24小時內聯繫我就是有效的,而我提供了錯誤的聯繫方式,所以責任全在我.總之他們說已經從我的信用卡上劃走了500美元,這個已經無法挽回了,我可以到舊金山去親自看看車的情況,我的行程排的滿滿的怎麼可能再回去,當時真的感到手足無措,而且我納悶的是即便是有一個小刮傷,也不該和毀掉整車一樣付500美元的罰款吧,可是那個傢伙說讓我自己看看合同,上面說的是無論毀掉整車還是有一個用放大鏡才能看到的刮傷我都要付500美元.我一聽就傻了,原來還有這樣的道理.翻出那個保險單一看,可不是嘛,在一處小小的角落裡,一行小字說的正是這個意思.我馬上地反應就是被騙了,而且被人徹底以合法的方式陷害了.我後來在電話裡已經是語無倫次,只好把他大罵一頓了事.
這件事情後來影響了我最後幾天在聖迭戈的旅行,因為心情被弄得很遭,500美元倒不是特別多,但是整個被黑的過程非常的鬱悶.
後記總結:
後來回到加拿大我特意給我的信用卡公司打電話談到能否拒付他們500美元的事情.被告知信用卡公司只有在我能夠提供足夠的法律證據證明他們的不合理收費的前提下才可以拒付.而且最可氣的是由於我買了這個公司的租車保險,我自動拒絕了自己信用卡提供的租車保險,所以他們也不能給我提供賠償,我當時實在後悔得要死,多花了錢反倒買來了麻煩.
相反,我在洛杉磯的budget租的一個星期車一點問題都沒有,人家一點也沒有多收我錢.由此得到一個教訓,將來租車一定要走值得信賴的大公司,畢竟是有信譽的.
總之這次美國之行因為這樣一個事情而變得很遭.同時我也感到美國這個國家的混亂(至少相比加拿大,美國髒,亂,差的很多).舉個簡單的例子,這裡的加油站都是要先付錢才能加油的,我在加拿大都是先加滿油,知道該付多少錢才去付錢,沒有加油呢我先付錢,我哪知道我要付多少呀,不過我想他們這麼做就是因為有很多人沒付錢逃走的原因.還有美國的種族歧視也比較嚴重,我在街上就被一個白人羞辱,這在加拿大也是很少發生的.
美國固然因為經濟的強勁和領先於世界的科技而受很多人推崇,但是拜金主義和國際化讓這裡也變成了一個大染缸,有很多陷阱,可以說這並不是一個十分的友好國家.
希望大家吸取我的教訓,另外還要注意在美國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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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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