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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幹部林炳長為民維權入獄

 2007-02-11 00:1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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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浙江溫州市洞頭縣副縣長林炳長,已年近古稀,是當地老百姓交口稱讚的好官。1月22日,當局以偷稅罪將他逮捕。辯護律師呂思源前去看望,被當局拒絕。同時被捕的還有他的弟弟林炳強,但次日被放出。林炳長為人忠直,正義感很強,是共產黨官員中罕見的正義之士。當地百姓權益受損,他挺身而出,為民眾維權,因此遭到當地政府官員的忌恨和陷害。

  該縣小三盤村有1千多畝灘塗,全村290多戶漁民世代靠此捕撈、養殖維生。2002年,洞頭縣政府和開發商勾結,收回了漁民的灘塗使用權,僅給漁民每畝350元的補償,但他們轉手就以每畝9萬元的價格賣出。290多戶漁民由此喪失生計。當地政府強佔這1千多畝灘塗完全是非法的,他們未經國務院批准,省政府批准洞頭縣用該水域養殖水產,但縣政府卻假借「填海造地」搞商品房開發。

  林炳長是原溫州市洞頭縣委常委,退休後待遇優厚,他和小三盤村漁民沒親沒故。但是他看到當地政府魚肉百姓,非常氣憤,不顧威脅,挺身維護漁民權益。他帶領291戶漁民以憲法為武器,維權抗爭,將溫州市和洞頭縣告上法庭。他四處奔走,為民呼籲,還自己掏錢幫漁民打官司請律師,找記者。林炳長義舉,深得廣大民眾尊敬。

  為此,林炳長遭到洞頭縣當局的迫害。近兩年來,他不敢回溫州,避居在杭州偏遠的小山村的土屋,帶領漁民維權。經過4年艱難歷程,在律師呂思源的大力幫助下,漁民告官的案子終於有了眉目。洞頭縣政府見勢不好,就勸說漁民撤訴,但遭到農民拒絕。於是他們惱羞成怒,於2006年12月17日凌晨,派人綁架了林炳長。逮捕時,警方未出示任何證明,也沒履行任何法律手續。

  當局給林炳長加的3條罪狀是:1、幾年前,他曾和他人合辦過一家小企業,說他有6000元稅款未交;2、自費印刷了一本《中國漁民理性維權》訴訟資料彙編,被誣為「非法出版」;3、指他「破壞重點工程建設」。這是當局挖空心思羅織的罪名。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漏交 6000元不構成偷稅罪;《中國漁民理性維權》是訴訟資料,根本扯不上「非法出版」;國家刑法也沒有「破壞重點工程建設罪」。這是一起嚴重的打擊陷害案。

  浙江當地維權人士對林炳長的被捕深為關注。呂思源律師質問:「有人企圖迫害敢於堅持真理、支持漁民理性維權的老黨員、老干部林炳長同志,這是什麼行為?」 溫克堅撰文說,當局對林炳長下手,「這是對中共所謂‘和諧社會’的嘲諷, 卻也是今日中國社會的真實寫照」。王東海、朱虞夫等數十位維權人士連署呼籲海內外關注此案,抗議當局迫害林炳長,要求盡早放人。
来源:《華夏電子報》第178期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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