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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火執仗的搶劫——杭州市清河坊強遷記

 2007-02-06 09:0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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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份以來,杭州市上城區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委員會拆遷辦公室對杭州著名風景區吳山附近的大井巷、伍公山進行「行政強遷」,在強遷過程中實施栽贓誣陷和暴力毆打等手段,致使多名住戶被打傷並被投入監獄、拘留所。搶了人家的房子還要把人家投入監獄,這真是聞所未聞。然而,這樣的事竟在號稱「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中國發生,在「文明城市」杭州發生,這簡直是極大的諷刺。

金必國悲憤難訴欲自焚

今年1月15日,杭州市中山中路9號戶主金必定家飛來橫禍,杭州市上城區清河坊歷史街區管委會拆遷辦公室對他下了最後通牒:他們一家必須從祖傳的房屋中搬走。拆遷辦公室的做法毫無法律依據,更是毫無道理,金家理所當然地拒絕了這一無理要求。晚上7點左右。折遷辦公室出動了大隊人馬,兵臨金家門下。金家也早就作好了準備,在大門上方挂了花圈,金國定的哥哥金必國一手拿著裝滿汽油的可樂瓶,一手拿著打火機,揚言如果拆遷辦人員靠近,他就點火自焚。當時圍觀民眾上百,在大家的憤怒指責下,拆遷辦人員才沒有進入金家。

中山中路9號是由金家祖上傳下來的,現由金必定居住。金必定夫婦倆都失業,他們有兩個子女,一家四口靠家裡開一爿鑰匙店維持生計。金必定的哥金必國因患尿毒症提前病退,也和弟弟在一起做配鑰匙的生意,也就是說,兄弟兩家都靠這爿鑰匙店養家餬口。這個地方是杭州的黃金地段,位於吳山腳下,中山路和大井巷交匯處。因此鑰匙店雖小,生意倒也不錯。若沒有政府的強遷,金氏兄弟也能安居樂業。但一紙強遷令,使得金氏兄弟倆遭到滅頂之災,不僅家園被毀,而且身陷囹圄,並導致母親幾成植物人。今年1月初,杭州市上城區清河坊歷史街區管委會拆遷辦公室上金家逼他們搬遷,70多歲的金母不同意。來人威脅說,如果現在同意搬遷,政府將安排適當面積的住房;如果不同意,那麼到時強遷,政府不予安排或安排很小的房子,他們要金母考慮後果。金母擔心兩個兒子與拆遷辦的人發生正面衝突,叫他們到姐姐家去住,但拆遷辦的人不斷跟蹤、騷擾,以激怒他們,然後找個藉口把他們關起來。金母又擔心又害怕,於1月15日病倒,住進了醫院。就在這一天傍晚,拆遷辦趁火打劫,前來強遷,氣得金必國要自焚。這天晚上拆遷辦雖然退了回去,但第二天變本加厲。16日凌晨5時,上城區政府就派5輛警車、20多人守候在金家附近。7時,金家起床開門,拆遷辦立即衝進去,抓走了金必定夫婦和金必國,押到清波派出所地下室。拆遷辦將金家兄弟倆抓走後,又派人到醫院去恐嚇金母,逼金母簽字,以房換人。 「以房換人」是拆遷辦最拿手的一招,但金母經不起恐嚇,病情加重,休克過去。後割開氣管才甦醒過來,但幾乎成了植物人。因金母病危,拆遷辦只好放人。第二天,金家兄弟又被拆遷辦叫去簽字。金必定提出要找一家同樣的店舖給他謀生,但拆遷辦要他先交9 萬元。搶了人家的房子,還要人家交錢,這比強盜還要強盜。金家兄弟和拆遷辦的人吵起來,辦公室的一個工作人員拿起鋼化玻璃杯往自己頭砸,然後打110、 120報警。110警察趕到,辦公室所有的人指金氏兄弟打人;120救護車趕到,自傷者被送到醫院「驗傷」。接著,警方以「故意傷害罪」將金氏兄弟拘留,並威脅要起訴。在這種情況下,金家只好屈服,以房換人。

伍公山大碗茶茶室強行易主

筆者手裡有一份《伍公山大碗茶經營場地租賃合同》,這不是一份普通的合同,而是記錄著原茶室主人淚與恨的合同。這份合同的出租人為「吳山景區拆遷指揮部」,承租人為陸國慶,出租房產為伍公山37號,租期為一年,租金為384067.68元,保證金2萬元。2006年3月15日杭州市房地產管局填發的房產證上寫著:伍公山37號「房屋所有權證持證人」為朱為國,「房屋共有權人」為朱鍈娣。也就是說,這處房產的主人是朱為國和朱鍈娣兄妹倆。朱鍈娣在呈送給有關部門的《政府與民爭利》的報告附件中,稱《伍公山大碗茶經營場地租賃合同》為「伍公山37號被搶後與經營戶租賃合同」。根據朱鍈娣提供的 1953年她的祖父朱廣昌與杭州市人民政府第一任市長吳憲親筆簽字的地契憑證,這處房地產是國民黨時代朱家從別人手裡買來的,後來又得到了共產黨歷屆政府的承認,朱家在法律上毋庸置疑擁有所權。朱鍈娣兄妹都是下崗職工,下崗後他們利用地利優勢,在此開起了茶室。幾年下來,朱家「大碗茶」小有名氣,生意越做越好。然而,吳山景區拆遷指揮部卻看中了這塊地方,以拆遷為名將其強佔。說是拆遷,吳山景區拆遷指揮部並未對朱家房屋動過一錘子,而是將朱家兄妹趕了出來,把房子搶了過去,將茶室的經營權轉給了別人,從而斷了朱家兄妹的生路。所以,朱鍈娣說它「搶」毫不為過。

與朱家兄妹的伍公山37號相似,清河坊地區的拆遷基本上都是遷而不拆,因為清河坊是歷史街區,杭州市政府早在2000年就發文,明確這個地區只修繕,不拆遷,民居要保持歷史風貌。而且當時也規定居民可以自保房產,自己修繕。但2006年上城區政府卻根據市委辦公室的一個文件,對這裡的居民統統進行「行政強遷」,把他們趕出自己的家園。從8月9日起,先後對大井巷5號居民胡燮放、中山中路54號王美珍、大井巷45號王嘉平、大井巷7號袁艾香、大井巷79號陳繼良、伍公山35號朱榮斌、俞小牛、趴臘子巷14號陳小英以及打銅巷68號、大井巷77號、環翠樓14號、大井巷38號、48號、55 號、71號等住戶進行行政強遷。在強遷的過程中,均不同程度地實施了暴力毆打和栽贓、構陷、恐嚇、欺騙等手段,軟硬兼施,霸佔了這些居民的房產。大井巷7 號57歲的袁愛香在城管隊員送《行政強遷決定書》時打落了城管的大蓋帽,9月5日被公安刑拘至28日,定性為「暴力妨礙公務」,至今取保候審。由於脫離了傳統環境,加上身心受到從未遇到過的打擊,大井巷38號、48號、55號、71號四家老人因憂憤而在被強遷後短短几個月相繼去世。中山中路54號王美珍,在一期被強行騰房斷水斷電,她老伴日夜供氧呼吸的機器隨之停止運轉,急救後拖延多日仍去世。如此強遷,造成這些住戶或流離失所,無家可歸;或因稍有抗爭,被當局投入牢房;或悲憤難訴,抑鬱成疾,含恨離世。

行政強遷於法無據

以大井巷胡慶余堂為中心的清河坊地區是杭州著名的歷史文化街區。清河坊地區歷經宋元明清至今一直繁華,《夢梁錄》、《西湖志》等十幾部古籍甚至《儒林外史》都有生動描述。當地居民的幾代祖先用生命和汗水哺育了這一片繁華之地,他們是杭州的有功之人。在這裡,有著名的胡慶余堂、張小泉剪刀店、益元參店、朱養心膏藥店、六一棉織廠、萬元昌錢莊、王老娘木梳店、西湖傘莊、沉記天竺店等老字號店舖,和富有江南特色杭州民居。居民們的祖屋始建明清年間,雖舊尚固。老少們仍習慣於冬孵陽、夏乘涼,街坊鄰居拉家常的傳統生活,形成了濃厚民俗風土人情。這些原民居聚集區體現了濃厚的杭州文化傳統和民俗文化特色,也是杭州吳山風景區最吸引遊客的原因之一。根據《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杭州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辦法》和《杭州市清河坊歷史街區保護辦法》的規定,杭州市上城區範圍內東臨中河路、西至華光巷、南靠吳山及鼓樓、北抵高銀巷,同時向東延伸到元寶街、胡雪岩故居,向北延伸至祠堂巷于謙故居的區域被列為清河坊歷史街區。由於這一地區極具歷史文化價值,杭州市政府高度重視保護工作,2000年市長仇保興簽發了市政府第164號令《杭州市清河坊歷史街區保護辦法》及《杭州清河坊歷史街區保留房屋處置實施意見》,2004年市長孫忠煥簽發了市政府第215號令《杭州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辦法》。據此保留修繕了部分私房,河坊街109號等 13戶私房都是私產保留的先例。但上城區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委員會在繼續二期改造時,不顧有關拆遷的法規及上述兩個「保護辦法」等文件,違法拆遷、強購私房趕出房主至郊區,重修後開發商業街,拍賣或出租謀利。這一做法不僅違反了憲法和民法通則關於國家保護私人財產的規定,也違反了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和《杭州市清河坊歷史街區保護辦法》、《杭州清河坊歷史街區保留房屋處置實施意見》、《杭州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辦法》、《杭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國務院於2006年9月19頒布的《風景名勝區條例》第十一條規定:「風景名勝區內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資源和房屋等財產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十三條規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編製,應當體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區域協調發展和經濟社會全面進步的要求,堅持保護優先、開發服從保護的原則,突出風景名勝資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內涵和地方特色。」第二十七條規定:「禁止違反風景名勝區規劃,在風景名勝區內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在核心景區內建設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以及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築物;已經建設的,應當按照風景名勝區規劃,逐步遷出。」第三十九條規定:「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不得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不得將規劃、管理和監督等行政管理職能委託給企業或者個人行使」。按照《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第二條劃定的風景名勝區範圍,鼓樓、吳山顯然屬於風景名勝區範圍,《風景名勝區條例》對大井巷、伍公山等地也當然適用。金必定、朱鍈娣等住戶的合法權益受該條例第十一條的保護,而上城區政府及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委員會拆遷辦公室的管理活動則明顯受到該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的限制。2006年9月7日下午,上城區副區長劉志安與拆遷戶對話過程中公開承認,政府參與房地產開發是省政府2004年 20號文件明令禁止的。清河坊大井巷是以市政公用設施的名義劃撥土地(市土管局82.83號文件)並領取拆遷許可證,實質用於商業開發。事實也證明,清河坊一期工程完成至今,已超規劃違章建制140多隻亭子,實行高價出租;鼓樓小廣場原規劃用作市民休息的場地,現在變成了露天市場,只要交錢,有證無證真貨假貨都可以設攤營業;著名的吳山廣場也在一步一步地被管委會吞食,違章建造售貨亭出租。因此,上城區政府不僅違反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的有關規定,也違反浙江省政府2004年20號文件明令禁止政府參與房地產開發的禁令。

《杭州市清河坊歷史街區保護辦法》第八條規定:「清河坊歷史街區範圍內因規劃需要保留的房屋應實施成片和整幢保護,並按以下規定進行保護和改造:(一)公有住宅房屋(包括直管公房和單位自管住宅)由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機構統一保護和改造,原使用人由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機構負責按照《杭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實行易地安置或貨幣安置;(二)產權屬私人所有的房屋,產權人要求自行保護和改造並且符合有關條件的,可由產權人自行保護和改造,使用人由產權人負責按照《杭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安置。」這條規定很明確,只有公有住宅房屋由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機構統一保護和改造,而產權屬私人所有的房屋,可由產權人自行保護和改造。但上城區政府明顯違反這一規定,在二期改造中,冒充市政建設,幾乎將所有的住戶強行遷走,絲毫沒有給房屋所有權人以「自行保護和改造」的權利,這是赤裸裸的侵權行為,是明火執仗的搶劫行為。

上城區政府敢於公開違抗憲法、法律、法規、規章,所依恃的是中共杭州市委辦公室[2006]5號文件。這只不過是個關於內部工作意見的文件,它根本沒法律效力。但在共中官員眼裡,國法再大也大不過黨的文件,哪怕是一個地方黨委,也要凌駕於國家之上。這就是中國問題的實質——一黨專制。這個問題不解決,中國的老百姓將永無出頭之日。

清河坊住戶的艱難維權

2006年3月26日,清河坊歷史街區居民向各級人大、政協和政府提出了《歷史街區房屋「自保」申訴書》,請人大、政協、政府及相關部門維護和落實憲法及法律賦予他們的合法權益,主持公道,真正體現政府為民辦事、依法辦事的宗旨。居民們懇請政府「傾聽我們合法合理的自行保護和改造的呼聲,強烈要求對自有的房屋予以自行保護,把清河坊真正建設成有著歷史人文精神、傳統風俗、百姓生活的歷史街區」。但政府不但不予理睬,反而針對住戶們的自保要求決定採取行政強遷措施。8月3日,清河坊住戶得知要行政強遷的消息後,立即向政府、人大、政協及媒體遞交了《關於清河坊住戶要求制止違法強拆私房的緊急報告》,積極起來維權。他們在自家牆壁上用紅漆寫上「遵守憲法保護私人財產」、「反對政府暴力強遷」等標語,還多次寫聯名信致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家信訪局、建設部、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大常委會、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杭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杭州市上城區政府、上城區政府法制辦、清河坊歷史街區管委會。9月16日,住戶們聯名致信原浙江省人大委副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常委毛昭晰教授,請這位歷史學教授幫助他們奔走呼籲。聯名信指出:「再不制止,古巷將很快變為純商業街,原住民將全被強制搬遷,清河坊歷史風貌將全被經營假珠寶玉器、書畫工藝品、外來餐飲替代。大井巷等再不要變成門面做舊、滿街偽假的仿古街巷!」。9月22日,住戶們遞交了《清河坊住戶要求制止違法拆遷、留房強遷人的緊急呼籲》。 11月12日,清河坊大井巷私房戶又遞交了《再次要求緊急制止強購私房強遷居民的信訪》。2007年1月29日是浙江省人大、政協「兩會」召開的日子,清河坊歷史街區被強遷居民把希望寄託在這些「代表」身上,希望他們代表弱勢群體說幾句話,向「兩會」遞交《人民代表救救我們》的呼籲書。他們試圖親手把呼籲書交到人大代表手裡,但會議開幕那天,他們全部被控制了。目前,上城區政府正在強化強遷措施和加快強遷步伐,住戶們焦急萬分。他們希望國內外輿論關注此事,提請中央高層立即制止上城區政府的違法強遷行為。

附件一:清河坊歷史街區居民《歷史街區房屋「自保」申訴書》
附件二:杭州河坊街吳山地區被拆遷居民《人民代表救救我們》



歷史街區房屋「自保」申訴書

我們是清河坊的老百姓,一直來生活在清河坊歷史街巷。歷史街巷的榮辱興衰與我們休戚相關。我們堅決擁護黨和政府對清河坊的保護及改造,我們強烈要求全面地貫徹落實《杭州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辦法》及《杭州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辦法實施細則》、《杭州市清河坊歷史街區保護辦法》、《杭州市清河坊歷史街區保留房屋處置實施意見》等(以下簡稱「辦法」)。願意積極配合政府予以「自保」,共同推動清河坊的繁榮和發展。

但是,清河坊歷史街區管委會近期突然要求我們——無論是公房私房,一律外遷。由其在我們居住地進行重新修復、進行商業行為。也就是違背「辦法」,隨意地處置我們祖輩留下、賴以生存的房屋。改變保護區性質和環境,違背「辦法」根本精神。一無依據、二無解釋。並不經我們同意,擅自進行了無實際測量的評估,啟動了強遷程序。全部說法,只是一個簡單的「現在是拆遷,一戶不留」的理由。

我們認為,清河坊歷史街區管委會的做法完全是錯誤的、違法的。主要是:

一是從部門利益出發,強搬有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其他職能部門職能,準備「合法」地侵佔我們的權益,激化矛盾、製造事實。謀一已之利,玩弄法律、失信於民。損害黨和政府形象,損害法律法規嚴肅性,損害群眾合法權益,損害社會穩定局面。

二是違背「辦法」本義,斷章取義、為其所用。說是先前是「搬遷」、現在是「拆遷」,一戶不留等等,種種說法,是對「辦法」的歪曲肢解。有悖於黨和政府一貫來對拆遷工作的指示精神,有違於「歷史街區」真正的保護含義。他們的「保護」做法,就是要把真正的原住民強行趕走。由其在原址上搭建修復,利用不同形式謀取利益。如此要恢復歷史街巷的傳統人文生活,恐怕只有請「演員」來演秀了。

三是工作方法簡單粗暴,「保護」不力。我們等盼多年,個別人僅上門一、二次,淡淡地說幾句「要搬的」。一有異議,馬上說「啟動程序、強制拆遷」。差不多每戶都是如此情景,更惶論耐心、細緻地工作。許多住戶至今不清楚「拆遷」的理由何在!在保護上,我們眼看著歷史建築房屋等日漸頹廢,流浪人員如入無人之境,火險、危房、安全隱患層出……

因此,我們訴求:請人大、政協、政府及相關部門維護和落實憲法及法律賦予我們的合法權益及財產權,主持公道、立說立行,真正體現政府為民辦事、依法辦事的宗旨。全面、準確、一貫地貫徹執行上述「辦法」和「細則」等,傾聽我們合法合理的自行保護和改造的呼聲,把清河坊真正建設成有著歷史人文精神、傳統風俗、百姓生活的歷史街區。我們企盼著您們的盡早答覆。

我們強烈要求對自有的房屋予以自行保護!!!

清河坊歷史街區居民
2006年3月26日



人民代表救救我們

尊敬的人民代表:

我們是杭州清河坊吳山地區的住戶、私房房主。作為該地區的原住民,我們世代生活在這裡,我們的祖先用生命和血汗凝成胡慶余堂、張小泉剪刀店、益元參店、朱養心膏藥店、六一棉織廠、萬元昌錢莊、王老娘木梳店、西湖傘廠、沉記天竺店等著名老字號店舖和富有江南特色杭州民居。我們這些原住民聚集區體現了濃厚的杭州文化傳統,民俗文化特色。為此《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杭州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辦法》以及專門針對我們河坊街吳山地區的《杭州市清河坊歷史街區保護辦法》和杭州房管局《杭州市清河坊歷史街區保留房屋處置意見》均明確了我們原住民的權力。

我們私房可以選擇自我保護,不必搬遷。本以為我們脫離拆遷的劫難,但是杭州市地方政府卻以保護為名,對清河坊商業性開發,為了倒賣商鋪,牟取暴利,肆意踐踏我們住戶的權力。上城區政府提出留房不留人,要強行將我們遷往郊區,剝奪我們賴以生存的財產。在我們拒絕該行為時,上城區政府和拆遷指揮部採取極其卑鄙、惡劣的手段壓害我們,逼我們就範。

上城區政法委書記,區委副書記余勇,被群眾譽為文章靠抄,功勞會造、「打砸搶」書記(意謂敢鎮壓群眾、製造假案)和副區長劉志安領隊公檢法和各行政部門聯合搞拆遷。搞所謂「一致對敵」。僅法院法官參與拆遷工作組就有杭州中級法院經濟庭副庭長杜前、上城區法院庭長嚴曉革、房地產庭庭長黃小勤、上城公安副局徐文孝,視老百姓為敵人,以專政手段對付不願搬遷居民。

我們清河坊居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從沒有火災的大井古巷居然短期之內拆遷居民房屋被無端四次縱火,而且是在有關部門警探密佈的狀態,而到現在公安都「沒有」查明縱火原因。居民被野蠻強遷,無家可歸,斷了生計。一些老人在拆遷中活活驚死,一部分居民被以各種藉口拘禁、逮捕過(僅大井巷就有十餘人),迫使不少居民飲恨就範、被迫搬遷。

不是公安不得介入拆遷嗎?不要緊的,有的是變通辦法,先讓拆遷工作人員挑起事端做好局,然後,上城公安清波派出所出警受案,當然是抓不搬遷的住戶,或者用毫不相干的罪名拘禁住戶。

上城區政法委書記余勇親自指揮對南山路196號不願搬遷的業主李麗娟羅織了莫須有的搶劫、尋釁滋事罪構害投入監獄,公安用李麗娟的例子來威嚇被陷害的居民。迫使被陷害的大井巷45號王嘉平和大井巷7號的袁艾香等居民同意搬遷。中山中路9號鑰匙店金氏兄弟老母被拆遷工作人員威嚇受驚送醫院急救,幾成植物人,金氏兄弟被拘禁迫於無奈就範。

伍公山35號居民朱榮斌、俞小牛均系殘疾老人,被強制拆遷趕離住所,財產洗劫一空,流落街頭。河坊街大井巷77 -79號戶主陳繼良被公安拘押,兒子被強遷工作人員當場打成腦震盪昏迷送醫院搶救,妻子王菊鳳也同時被打傷,趕離住所。更為卑鄙的是政府部門和拆遷指揮部有意指示工作人員尋釁,挑起事端,設局陷害居民,再由公安局以構陷的罪名殘害居民。副區長劉志安竟然叫囂讓居民以人換房,強迫搬遷。

以述幾例拆遷遭遇,就是我們河坊街吳山地區居民目前的生活常態。

我們不停地上訪申訴,不斷地被截訪,不斷地被抓捕,而杭州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清河坊歷史街區拆遷問題有關情況的備忘錄》居然荒謬地認為維持對我們強遷是為了減少和消除矛盾。而且提出政府各部門要統一口徑,瞞上欺下,對付我們住戶。

我們的房子!我們的土地!我們祖祖輩輩在此謀生!憑什麼政府要倒賣商鋪牟利!就可以沒收、強搶我們的私有財產?!

我們目前唯一能得到地方政府的承諾,就是我們若不搬遷,保證對我們進行嚴厲打擊;而且叫我們放心,不會笨到用拆遷的罪名處置我們的,而是以其他什麼罪名解決我們。

在杭州這個休閑之都,現在我們卻在極度恐懼中休閑,不知道哪一天,為了指揮部順利搶走我們的房子,政府會給我們設計一個什麼罪名,怕像李麗娟一樣蹲監獄。

政府維護群眾利益的話語響在口裡,我們拆遷戶的血和淚流在心裏。

萬般無奈,我們懇請各位人民代表救救我們這些可憐的居民!讓我們住在自己的家園,不要趕走我們!在這塊土地上世代生活的我們,才是真正熱愛和能保護清河坊歷史文化街區的主人,而決不是那些短視的商鋪倒賣者。

求求政府不要把我們當敵人打擊,不要造假構害我們,不要對我們施鐵腕,我們是你掛在嘴上的人民啊!

請人民代表救救我們!在地方政府強遷的高壓下我們已經沒有其他生路了!請人民代表為我們呼籲!!

此呈

血泣

杭州河坊街吳山地區被拆遷居民
2007年1月29日

来源:自由聖火 2007年2月4日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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