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盤查普通遊客
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罪」判處3年徒刑,緩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公訴人是北京市第一人民檢察院一分院張榮革副處長。這位副處長就是當年起訴何德普的公訴人。何德普先生早在1979年就參加了「西單民主牆」活動,是當時的民間刊物《北京青年》編輯部的負責人,後參加籌備中國民主黨,一直致力於推動中國民主運動。2003年11月6日,何德普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而這次審判高智晟律師的審判長,則是當年判處「新青年學會四君子」徐偉、楊子立、靳海科、張宏海10年至8年徒刑的審判員。這些被無辜判刑的都無一例外的在被拘留和服刑期間受到酷刑折磨。
中國的司法機構,從來就是中共鎮壓異己和迫害人民的政治工具。上述的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檢察院,這些年來不知把多少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致力於中國民主自由的優秀青年和被權貴人物逼得家破人亡走投無路的維權民眾送進監獄。我難以理解的是,什麼樣的人能夠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把無辜的、這個民族最優秀的分子送進監獄而不受到良心的拷問。我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也許問題該這麼問,是什麼制度可以把普通人變成如此冷酷的惡徒,又是什麼機制可以把壞人都蒐羅到執法部門?
也許這兩個人四十年前的故事可以給出部分答案。
1966年文革初期,劉少奇和鄧小平派遣工作組進駐北京工業大學,當時的學生劉京成了工大「文化革命委員會」主任,譚力夫則當上了紅衛兵總隊長,斗「黑幫」,打教授,整反對工作組的師生的黑材料,進而把他們打成「右派」,真是不可一世。到了7月,劉少奇、鄧小平失勢,劉京需要尋找新的投機點。8月12日,劉、譚兩人貼出一張題為:「從對聯談起」的大字報,向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建議,要把「血統論」「提煉為政策,成為將來的本本和條條的內容」。全國各地至少上萬人在「血統論」為指導的「紅色恐怖」中被打被殺。僅北京在血統論猖獗的「紅八月」中便被活活打死1772人之多!
第二個是梅嵐冰講的她母親趙志英的故事。趙原為中共「上海地下黨」,1970年因不肯出俱偽證,陷害喬石一眾,被「專案組」人員活活打死在粵北山區曲江縣馬埧水庫埧下一座舊鍋爐房裡,死後被「專案人員」用鐵鏈拖著屍體、用馬達皮帶鞭屍遊行七公里至韶關鋼鐵廠大門之處,被當地工人和鄰近農民截住理論。這時人縫中鑽出一個人自稱其在大學裡學法律,懂得驗屍。 「專案人員」當即令其簽具死亡證書,死亡原因為「畏罪自殺」。這位簽的名字是「肖揚」。肖揚當時並不是責任在身、身不由己,完全是他自告奮勇的個人行為。據說當年韶關地區冤死,慘死的「死亡證書」都由他經手。
第一個故事裡的主角劉京就是現任公安部副部長、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主任。第二個故事的主角肖揚,則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中國的首席大法官,自告奮勇為「專案組」解圍的是他任廣東省曲江縣縣委宣傳部幹事時的「傑作」。
這兩個人都是在文革這個中共最大的政治運動中嶄露頭角的。中共歷次的政治運動,從建政初期的鎮反、三反五反,到1999年開始的鎮壓法輪功,除了鎮壓不同觀點、恐嚇人民外,還有一個作用就是在人群中發現最沒有良心的壞人,加以培養,逐步提拔到領導崗位上去。這就是「培養無產階級革命事業接班人」的過程。與此相配套的還有考察幹部的「獎惡懲善」制度,及時清除「混進革命隊伍」和無法適應壞人當道環境的好人和還沒有那麼壞的人。這樣的制度,確保了在司法系統中(和中共的其他系統),做壞事永遠是「政治正確」。不是說司法系統就沒有好人,而是這個系統保證了即使有好人,在任何時候都是少數,都是「政治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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