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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葉中涉嫌剽竊終審原告敗訴 律師稱非依法裁決

 2006-12-23 12:4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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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大學法學院講師王天成,控訴武漢大學教授周葉中侵犯著作權一案上訴星期三宣判,結果法庭維持原判。原告律師表示會繼續申訴,以至到最高法院。

王天成以周葉中和他的博士生戴激濤合著、由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共和主義之憲政解讀》一書,有至少36處四千多字抄襲、剽竊了王99年發表的《論共和國》、《再論共和國》兩篇論文,指控三方。

該案一審敗訴後,王天成9月提出上訴。除了一審的代理律師浦志強,著名法學家張思之也參與代理此案上訴。

律師本週四收到二審判決書,原告王天成敗訴。

張思之律師星期五就此案接受記者訪問時,批評這不是個依法的裁決¨¨

張思之:「這個案子首先談不上公正判決了,它是維持了一審的錯判。但是我並不意外,因為在我看來這不是法官的判決,而是一些不懂法的人的判決。這個案子太不像話了,公開的大量的抄襲,還不認賬。只因為王天成屬於弱勢,就欺負人,這當然不能允許。 」

浦志強律師對判決表示意外,他說¨¨

浦志強:「好多人都提醒過,而且確確實實知道周葉中這個人不同尋常。但我還是一直期待這個判決會公正,王天成會勝訴,因為這個案件事實非常清楚,法理上也沒有爭議的地方。但是他卻敗了,對我來講是有些意外的。

我認為這個案件一定有法外因素影響,因為畢竟周葉中有和普通學者不同的經歷。並且他在宣傳、政法部門都有很多門生故吏。」

被告武漢大學教授周葉中是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因為曾經到中南海給政治局常委上憲法課而聞名。

原告王天成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並曾留校任教,直到92 年因參加「中國自由民主黨」被捕,後被以所謂「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五年徒刑。

兩人的身份背景令該案成為關注焦點,同時也成為言論禁區。《中青報》網上版曾刊登該案相關報導不久被中宣部下令刪除。《新京報》也在簡短刊登該案後,第二天公開發表致周葉中的道歉聲明,部門領導、編輯和記者都受到懲罰。

張思之認為,即使法律上不能得到公正的判決,該案在打擊學術腐敗領域有標誌性的作用¨¨

張思之:「學術界的腐敗、抄襲現象不止今日,而且越演越烈。這個風氣不制止的話,就很不像話了。第一我們要申訴,第二儘管從訴訟程序來講王天成是敗訴了,但是我相信看過這個案件材料的人會明白真相的。」

而浦志強則認為,該案敗訴,會對著作權法的詮釋開了壞的先例,他說¨¨

浦志強:「只要是前人有過的理念,無論王天成的表述如何,都變成了學界通說或公知知識,這等於告訴人們中國的著作權法既不保護思想本身,也不保護思想的表達方法。等於為學術剽竊開了綠燈。」

王天成的律師們表示,將就該判決向法院提出申訴,儘管受理的機會渺茫,浦志強說¨¨

浦志強:「他會駁回我們的申訴請求,但是拿到這個之後,我就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訴了,我希望這個問題在最高法院能夠得到解決。不管用多長時間,不管有多困難。 」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丁小採訪報導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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