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圈子太黑暗,有太多女孩子上當受騙了!」
在狀告黃健中、於敏、張紀中三名導演侵犯名譽權終審敗訴後,昨天(15日),女演員張鈺做客某網站,再次表示要拿出證據揭露影視圈「黑幕」。張鈺說,她不理解自己為什麼會敗訴,並堅定地表示自己已經做好心理準備,要堅持到底。
復仇者?挑戰規則的戰士?……張鈺在矛盾重重的漩渦裡掙扎。
在訪談的一開始,張鈺就憤怒地表示,「走到今天這一步,完全是他們逼的!」張鈺說:「我做過的事我全都承認,但我不相信他們能買通一切。我這次做這個事情是非常不情願的,我今後還有太長的人生路要走,但是我沒有辦法,我覺得官司輸得太冤枉。」
接著,張鈺憤怒地抨擊了演藝圈裡的所謂「潛規則」,她說:「這個圈子太黑暗,有太多女孩子上當受騙了!影視圈跟別的行業不太一樣。比如說導演跟演員,這個演員想出演劇中某個角色,跟導演吃喝玩樂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張鈺說,自己演出的幾乎全部角色,哪怕是只有一場戲的「小角色」,都是用這種「潛規則」和「自己的身體」換來的。但被記者追問道「娛樂圈是否全部如此」時,張鈺表示不願多談,她說:「我只能告訴你,多大的明星都是從演小角色開始的。」
最後,張鈺表示事情絕不會這樣就算了,她手中還有很多音頻甚至視頻的證據,這些證據中不僅有她自己,還有另外一些上當受騙的女孩子,她要把這些證據交給警方並一一公開。面對來自各界的壓力,張鈺坦言已經做好最壞的打算,並要一直堅持到底。她說:「我只想讓大家知道真相。」
事後,記者努力聯繫黃健中、於敏、張紀中三位相關人士,但三人的手機均未能接通。
新聞回放
■2003年12月初女演員張鈺向多家媒體聲稱,她手頭擁有兩盒錄音帶和其他相關的證據,可以證明著名導演黃健中在2002年6月1日,在黃的家中當著她的面與她的一位「朋友」小霞發生了性關係。張鈺說,她最後決定公開此事的原因,是黃健中在之後的一年多內沒有按照「規矩」,在其所導演的影視作品中,給她安排角色。
■2004年3月導演黃健中首次回應「錄音帶事件」,稱自己沒有做過出格的事情,不是那種花裡胡哨的導演。
■2006年3月張鈺以名譽權被侵害為由,將三位大導演張紀中、黃健中、於敏告上法庭。法庭一審判決張鈺敗訴,張鈺不服判決,表示還將繼續上訴。(實習記者劉林)
夢的代價
在一些人心中,張鈺是眾多「受害者」中挺身而出,挑戰規則,敢於揭露「黑幕」的英雄;而另一部分人看來,張鈺為了上戲不惜獻身,想盡辦法偷錄「證據」,是她所痛斥的「潛規則」的忠實執行者。
在種種矛盾中,我忍不住想,如果她通過這些「潛規則」得到了她想要的東西,她今天還會不會勇敢地站出來,為了自己和所有「受害者」吶喊戰鬥呢?
張鈺在接受採訪時,曾不止一次說過「已經沒有如果」。不錯,對於她,對於整個事件,甚至對於整個演藝圈,也許都「沒有如果」。這樣,我們也只有奉勸所有想要進入這個圈子的少男少女們:以此為鑒,潔身自重,有些代價是你永遠無法得到償還的。
張鈺要上交30餘涉性音像帶
昨天,因揭露演藝圈性交易潛規則而聲名大振的演員張鈺再次向媒體報料——她收集了30餘盤錄像錄音帶,都是導演、製片人以及副導演為主角的「床戲」片斷。張鈺揚言,為肅清演藝界,不要再讓女孩子上當,她要將這些證據交給公安機關,要求立案偵查。
初次上戲就被要求性交易
昨天,張鈺當著十幾家媒體記者的面,用小型數碼攝像機播放了一段錄像。身著淺色睡裙的張鈺和一個赤裸著身體的男子出現在畫面上。張鈺憤憤不平地介紹說,這個男子姓鄂,是一名副導演。「這就是於敏他們力挺的那個朋友。」張鈺自稱是受到這位副導演的暗示,不得不與之上床。
張鈺介紹說,與鄂導演的合作是她拍的第一部戲。當時,鄂導演在聽過她唱歌,看過她的形象之後,表示滿意,答應安排一個貫穿劇情始終的小妾角色給她。但是事情並不簡單。「一次,我請鄂導演吃飯,他一再說現在角色就要定了。我就故作鎮靜地問,不知我行不行。他就一直盯著我說,‘你挺合適,就看你怎麼做了。’我知道我無路可選了。」張鈺說,為了留下證據,她求一個朋友在暗中為她們這筆交易進行了攝像。
張鈺稱,之後她與鄂某一言不合鬧得不愉快,鄂導演並沒有給她這個機會,而是安排她扮演了一個跳舞皇妃的角色,這個角色只有一個鏡頭。
30余盤錄像錄音帶將交警方
張鈺又從自己的提包了掏出了十幾盤錄像帶和十幾盤磁帶。記者看到每盤錄像帶和磁帶上面都寫著名字和時間,涉及30餘人,主要是一些導演、製片人等。「難道這些音像帶都是有關性交易的嗎?」張鈺點頭稱是。
張鈺說,她曾將鄂導演現身的這份錄像帶交給他的妻子。沒想到,這樣露骨的錄像帶居然沒有引起鄂導演妻子一點反應。張鈺說:「我將這些交給公安機關,我也要負法律責任的。」
昨天,張鈺又抖出兩年前黃健中「性醜聞」案,並播放了一段錄音帶。張鈺稱,這是她為該導演找過一個女孩的證據。但是,錄音質量相當糟糕,幾乎聽不到說話的內容,只有沙沙的背景音。張鈺認為:「公安機關利用專用設備應該能夠聽到內容的。」
做好離開演藝界的思想準備
張鈺自稱已無法在娛樂圈裡混,對此她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思想準備。「我不怕離開演藝界。」張鈺說,她最終要將手裡的證據交給公安機關,希望法律能夠嚴懲這些人。張鈺還將自己在演藝界的經歷寫成了七萬餘言的自傳。
昨天,記者致電文中提到的導演,希望能夠核實張鈺所述。但是,黃導的手機已轉移至秘書臺。截至記者截稿時,黃導沒有回電。
2003年12月,張鈺聲稱擁有兩盒錄音帶等證據,可以證明導演黃健中與小霞發生了性關係。2004年,因不滿張紀中、黃健中和於敏三大著名導演在媒體上對自己的評論而訴至法院。今年9月被駁回。2004年12月,張鈺持「欠條」狀告《國球之子》副導演何某,討得「身體補償」5萬元。
張鈺向記者展示其7萬字的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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